看到他,虽然只是第一次见面,杨栋梁也不得不在心里面承认,这小子真的挺帅。
一身合体的黑色阿玛尼西装勾勒出完美的身型,虽然不知道牌子却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的皮鞋铮明瓦亮,一尘不染。金丝眼镜在鼻梁上架着,很儒雅,很有那种文学青年的感觉,半长刘海柔顺的下来,堪堪遮住一只带有忧郁气质的眼睛。
“我擦,这小子就是周哲?”杨栋梁心里暗暗想着。
郝佳居然连这种年少多金的帅哥都瞧不上?
我的天,她的眼光也太高点了吧?
真的,虽然很不愿意承认,可杨栋梁也必须承认,这个漫画美少年似的家伙,要比自己帅上那么一点点,一点点点点点……
“我叫周哲。也许你听说过我的名字。”周哲的声音有些娘,却很有磁性,听起来很舒服的感觉。
“有事吗?”杨栋梁问道。
他忽然发现,周哲拿着一只lv的手包,而自己说话的时候,他的一只手已经伸到了那只手包里。
“什么意思?要掏家伙吗?”杨栋梁有些心虚地想着,毕竟自己刚刚演了场戏把郝佳带走了,这哥们儿是苦主,很难保证他不会在绝望之余恼羞成怒,一狠心做出点什么丧失理性的事儿来。
不过,心虚,只是因为觉得对不起周哲而心虚。
绝对跟害怕什么的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要是真的动手,杨栋梁敢保证,这样一个满身奶油味儿的小子,别看他好像身材挺好的样子,自己只要一只手就能把他干掉。
掏刀?
还是掏枪?
可杨栋梁万万没有想到,周哲从口袋里掏出来的不是武器,而是——钞票。
厚厚的一叠。
周哲将钞票在杨栋梁面前晃了晃:“我没兴趣知道你的名字,我只想告诉你,离开郝佳,这一万块钱就是你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