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秦雪初偶遇因身患此病,打算在郊外自尽的洛云霄。秦雪初并不是菩萨心肠之人,只是在郊外偶遇这样一个美丽的女子,让一向谨慎的她怀疑另有隐情。在听了洛云霄讲述的身世之后,秦雪初不忍见这样一个无辜女子枉自送掉性命,便救下她,还为他在此处寻了一处安身之处。原来今日的第一美人,其实是城中一位富商家的小姐,只因是庶出,并且身患奇疾,并不得父亲的疼爱。那时,那富商一心想攀附权贵,希望与官宦人家结亲,只可惜他虽妻妾众多,却只得洛云霄一个女儿,而这个女儿偏偏又是个病秧子,叫她的心思竹篮打水一场空,便越发对她冷淡。后来洛云霄的母亲病逝,洛云霄觉得既不得父爱,如今母亲又离世,自己的病也治不好。便一时糊涂要寻短见,后来被秦雪初所救,秦雪初为她安排了新的身份,从此与之前再无瓜葛。而那富商一家,则以为她已经不在人世,后来家道中落,便举家南迁,从此断了音信。因为那时的大家闺秀大多很少外出,再加上洛云霄有病在身,更是甚少在外露面。因此至今并没有人发现她就是原来的商贾之女。洛云霄这个名字,也是后来改的,她原本名唤赵紫林。
“这一晃都四年了,当年若不是你,只怕我就算那日没有自尽,只怕我这身病也容不得我活到今日。感激报答之情尚不能溢于言表,你又何必说这些话来折煞我?”
“都是些陈年旧事了,不必再提。只是这火鳞蛇难得一见,更何况是体长十尺以上的大蛇?恐怕只能靠这些药材来维持了,根治的机会怕是很小了。”这些年自己遍寻各地,却并没有任何火鳞蛇的消息,若不是当时给洛云霄看病的是那个人,自己只怕要怀疑这世上根本没有火鳞蛇。据那人所说,火鳞蛇遍体红色鳞片,刀枪不入,也由此得名。可是这几年来,自己从闻所未闻到遍寻各地仍然无果。
当初救下洛云霄,除了感叹她与自己一般命运坎坷之外,更加有感于她与自己一样,生来本无错,只恨是非世。她们都有错吗?没有。只是不该投身于这是非的人世之间。
“既然找不到,你也不必再费心。能够活到今日已经是我的福分,更何况这几年我的身子也以后好转,从鬼门关走了一会之后能够遇见你这个知己,我这一生何其幸也,如果真的找不到火鳞蛇,其实也没什么好遗憾的。”洛云霄此番话倒也并非虚情应承,而确实是发自肺腑的一番感慨。这几年通过和秦雪初的相处相交,实在是对其心中甚为感激。
“中原各地我都派人打听过,但是都没有消息。或许这火鳞蛇并不生于中原也不无可能。毕竟中原的气候所孕育的蛇类并没有火鳞蛇这一类的,难道……”
“你是说大漠?”洛云霄立刻反应问道。
“不错,西北大漠,气候干燥,更有大面积的沙漠和戈壁。正所谓世间万物相生相克,毒草的附近必有解药,火鳞蛇遍身鳞片,或许正是为了适应大漠的风沙气候和沙漠戈壁。如此一来,我们在中原找不到它的踪影,倒也是常理了。”秦雪初分析道。
“你说得十分有理,倒也不无可能。”
“我会派人去西北打听消息的,一旦有了回音,我便会亲自去一趟,如果可能的话你也一起去吧,毕竟西北甚为偏远,一来一回便要数月,你一同前去倒是更加稳妥。”
“也好,那我静候佳音。”药引必须杀蛇取胆立即食用,这更加大了治愈的难度。就算在大漠找到体型如此大的火鳞蛇,自己也未必能够撑到大漠,而如此长途跋涉,将巨蛇运回中原也不现实。想到此处,秦雪初见洛云霄神色眉目间竟早已隐约有认命之心。
“时候不早了,我先走了,你自己要注意调理好身子。”
“好,你等一下,我把那玉佩拿来。”洛云霄说着便要去取那黑玉交还给秦雪初。
“不用,你收好便是,或许有一日你用的着。”说罢,便挥手离去。
身后的洛云霄目送秦雪初离去,待到秦雪初消失在视线之中,洛云霄方才转过身而原本尚算红润的脸庞变得苍白,流露出痛苦之色。
“我会等到的,一定会的!”
桌上的热茶已经微凉,让侍女收走茶具之后,洛云霄取来纸笔,俯身案头。她将写好的信卷成一个细小的纸条,吹了一声口哨唤来一只信鸽。
秦楼月内
“今日秦雪初又来找我询问那日用玉佩试探萧落情之事,我如实相告,他并未告诉我其中的内情,只是说了一句果然不出他所料。那萧落情近日也未再来找我,一切如常。今日除了此事,他又提到了寻找火鳞蛇之事,他的计划是在这几日便派人去西北大漠打探消息,如果有消息的话会和我一起去一趟大漠,你要想好应对之策。我虽不知你意欲何为,只希望不要伤及无辜,如果此事真的与他无关,希望莫要赶尽杀绝。还有一事,他并未接受我将那玉佩归还于他,而是让我留着并且随身携带,不知是何意。除此外并无其他异事,一切安好!”
灯下,蓝衣男子看着手上这封信,脸上并无异色。随后便将那封信放在烛火之上烧至灰烬。那男子正是秦雪初和颜落回交手那日在酒楼与那几个假扮酒客之人会面的男子,那几个男子称他为门主,也是那日在品香楼对面观察秦墨云和苏晚晚之人。
“秦雪初,你果真有如此过人之处?竟叫她也为你担忧和牵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