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是突发性心脏病,可是最终的病理结果出来,发现心脏病不会致死,那么肯定是其他。后来我又翻看了一下我自己写的尸检报告,才发现有窒息死的症状。在联想到马步芳传记里面缺失的纸张,还有就是后来发现的尸体脸上淡淡的水迹,这一切的一切都在表明一件事情,那就是凶手的残忍的杀人手法。

冯婷婷说的贴加官是一种古代的酷刑的说法,用现在的语言解释一下,我猜想的汤景龙的是这样做的,《马步芳传记》里面书籍用纸比较特殊,是桑皮纸。他可能将女子弄晕了,然后就用水将桑皮纸弄潮,桑皮纸一弄潮就会发软,然后就立即贴服在脸上。他就紧接着又盖第二张,如法炮制。用到这一定程度,人就不行了,而他在将那纸张拿走,人就这样被杀死了,而且一点儿痕迹都不会留下。

这个手法相当的残忍,是酷刑。

小小年纪就这样的残忍,我说完之后,就领着大块头再次去了停尸房,去参看了尸体,在我确定了之后,终于在死者的鼻腔之中发现了桑皮纸的碎屑,再一次证明了我的推测。

第二天一早,我们再次提审汤景龙,这一次汤景龙又来了一个律师,他的妈妈汤倩倩随后还请了整个律师团在一旁旁听我们的审讯,显然是有备而来。

当我把汤景龙的杀人手法说完之后,汤景龙朝我笑了笑:“可是遗书是真的啊,那上面不都写了吗?她们不想活了,想要去死,最后求助我,我不得已而为之。阿姨,我这是替天行道,帮助她们实行安乐死。现在你们却认为是我杀死她们,看来好人不易做啊。”

汤景龙说完之后,他的另外一名律师纪才良就开口说话了:“我的当事人未成年,还不具有完整的刑事能力,很多事情都不知道,请你们注意措辞。”

“是的,我儿子今年还不到十四岁,他只有十三岁,对什么事情认知还不完整,他根本就分辨不清楚谁是谁非。”汤倩倩立马就追了一句。

是啊,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了: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是啊,我今年只有十三岁,再说我只是听从她们意志杀人的而已,宁法医,我什么都不知道。”汤景龙立马就眼泪汪汪的看着我们,然后就看着他妈妈:“妈妈,我好怕,我真的不想杀人,都是那些女人不想活了,我只是为了帮她们,真的,妈妈你要相信我。”

“龙龙,不要怕,你怎么会杀人呢,都是那些女人不好,妈妈会给找最好的律师团,你未满十四岁,杀人也没事。最多赔钱,妈妈有的是钱,你不要怕。这些人没有什么可怕的。”汤倩倩立马就安慰他,一个人的劝说他不要害怕。

我看到这一幕,在心里忍不住的骂了一句脏话。是啊,我国刑法规定了,未满十四周岁的人,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所以他就算真的杀人,最多也就是教养一下而已,至于民事方面,他家有钱,根本就不需要在乎这些了。

“她们肯定不是自愿的,你是故意杀人!”

一直沉默的宋毅书突然发言了,他刚才一直都在跟笔迹专家讨论着,而且还在暗中观察着汤景龙。

“恩,宋哥说的没有错,汤景龙这是你自己写的加密日志!”

夜十三立马就将电脑屏幕放了过来,上面竟然还有视频,是汤景龙杀人的时候拍下的视频。


状态提示:第05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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