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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羽鸿和上官凤仪心有默契,都选择暂且按兵不动。 停着步,转身回望。
只见在城门入口处,傲然站立着几名身穿黑龙会制服的卫兵。为首一人披着镶红边的大氅,胸前佩戴银质徽章,是个小头目。
他对着上官凤仪满脸浪笑,勾勾手指让妹子过去,显然心怀不轨。
两人一边走,上官凤仪一边悄声开口,介绍黑龙会的现状。
“大当家纳兰杰一心清修,长年失踪,很少过问帮会事物。他这一脉向来人丁不旺,纳兰冬云掌控大权后,手下无兵无将,到处招揽人手,来者不拒,所以黑龙会成员的素质下降得很厉害。”
几个卫兵满脸猥琐的神情,让林羽鸿看得好笑,点了点上官凤仪的背心,取笑道。
“嘿嘿,你打扮得这么妖里妖气,竟然还有人喜欢,他们的口味好重。”
什么“妖里妖气”、“口味重”,让上官凤仪听得暗暗噘嘴,心里想着。
“臭小子,就知道你没读过,红颜祸水也比这些词儿好听嘛。”
卫兵们眼睛眨也不眨也盯着面前的美人,好像恨不得立刻把她吞下肚子。齐刷刷举起ak,将两人围得严严实实。
小头目抖了抖身上的披风,仰着脑袋,故作威严道。
“我怀疑你是华夏派来的奸细,跟我去岗亭搜身。胆敢反抗,嘿嘿嘿……”
林羽鸿将妹子挡在身后,一拍胸脯:“我跟你去。”
“滚!”小头目怒喝,抬起手臂:“傻大个一边去,我要的是她。”
上官凤仪足尖轻点,婷婷袅袅地上前几步,螓首微抬,碎发飞扬。刹那间的风情,看得卫兵们眼珠子差点掉出来。
“你知道我是谁吗?”
小头目呲牙一乐,迫不及待地探出爪子:“管你是谁,走,去岗亭里陪大爷喝两杯,咱们慢慢聊。”
上官凤仪纤手轻抬,摘去羊皮手套,露出美玉雕琢般的手掌,口中带着慵懒的味道。
“看清楚了。”
小头目定睛一看,顿时脸上变色。仔细打量上官凤仪的发色、容貌,脱口惊呼。
“血罂粟,你是血罂粟!”
林羽鸿讶异转头,只见在上官凤仪的手背上,绽放着一朵罂粟花。鲜红如血,灼热如火,不知道她是啥时候印上去的。
见到这个纹饰,小头目立刻怂了,乖乖地鞠躬行礼,恭请两人入城。
林羽鸿悄声问道:“你扮的血罂粟,她是何方神圣?”
上官凤仪含含糊糊地回答:“是个狠角色,前不久栽到我手里。这个女人一向独来独往,行踪诡异,旁人只知道她是混血,有一头棕红色的短发,真容很少有人见过。”
“嗯,果然大有长进。”林羽鸿欣慰点头:“扮成现实中存在的人物,这样不容易穿帮,你出师了。”
在城门前,众扶桑人都好奇地问老大:“这么正点的混血妹子,为什么放过她?我们还想尝点甜头呢。”
小头目嗤笑一声:“血罂粟的大名都没听过?真是孤陋寡闻。他是暹罗人妖,雌雄同体,成名已经有十多年,别看表面光鲜,其实早就是奔四十的老菜皮。最喜欢干的事,就是采补美女壮男,有时玩腻了,还咬开喉管吸血解渴。你们要是感兴趣,晚上拒去找他,我不拦着。”
“我勒个去!”
众人纷纷咂舌败退,原本还对林羽鸿羡慕嫉妒恨,现在已经把他当成死人。
“这傻大个,估计没两天就成药渣了。”
上官凤仪之所以没对林羽鸿说出全部实情,就是怕他取笑自己扮人妖。几乎可以肯定,要是让这小子知道真相,肯定乐上好几天,还会到处宣扬,逢人就说。
想了想,转移话题道:“以前渤辽城虽然有入城费和交易提成,但黑龙会做事还算规矩。所以四面八方的盗匪都来摆摊设点,各取所需,这里才会如此繁华。”
“可自从纳兰冬云夺得城主之位后,各种税收涨了三五倍,矿山、林场、油田也不计后果地开采,听说还有黑吃黑的现象,简直是竭泽而渔。”
林羽鸿若有所思地点头:“看来他们也察觉到形势不对,打算乘国家力量干涉之前,捞一票就走。”
去集市上卖了毛皮,换来几个金饼子。又采购了枪械、烈酒等货,在客栈定了房间,把驮马和物资寄存在那儿。
两人在街头随意闲逛,眼角余光打量那些披头散发、面目狰狞的罗斯国当地土著,寻思怎么跟他们搭上关系。
青龙驹也跟在两人身后,不时东张西望,每当看见标致的小母马路过,都会兴奋地四蹄乱刨、摇头晃脑,发出“咴儿、咴儿”的叫声。
只可惜,青龙驹是白费力气了。在入城前,为防止被人认出,林羽鸿将马儿也做了伪装。
用树汁将它涂得白一道、花一道,就像掉了毛的大骡子,完全没了平时的神骏,小母马们都不拿正眼瞧它。
上官凤仪美眸回望,看得抿嘴轻笑:“什么样的主人,养什么样的坐骑,真是上梁不正下梁歪。”
林羽鸿面带委屈,为自己辩解:“你误会了,其实我很被动的,每次都被倒追逆推。唉,长得帅一点,难道也有罪吗?”
“混蛋,无耻!”
上官凤仪骂了一声,挥拳欲打。林羽鸿撒腿就跑,回头见妹子紧追不舍,口中哈哈笑道。
“你看,现在又多了一个小美人追我。”
两人一前一后,刚转过街角,林羽鸿突然刹车,身形急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