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有各自的直觉,女人的直觉更加灵敏。只不过,这样的直觉,太梦幻。美好的让人觉得虚假。
面前的人,如果真的是慕枫,再看到林初夏的第一眼,绝对会毫不犹豫的给她一个深情的拥吻。
然后,笑着对她说:“亲爱的,你终于回来了。”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明明那么陌生,彼此还不太熟悉,却非要说‘爱’这个沉重的字眼。
爱?
林初夏觉得,她已经爱不起了。
男人眼皮动了动,好像是要苏醒。
林初夏急忙抽回手,要是被慕天澈醒来看到,自己竟然趁人之危握着他的手不放,可真丢死人了。
只是,她的手刚一动,就被对方紧紧的握住。
林初夏已经,抬头去看慕天澈。
见他已经睁开眼睛,温柔的笑望着病床旁边的林初夏。
“我睡了很久?”慕天澈嗓音有些干哑,因为发烧的缘故,嗓子发炎了。他tian了tian唇,模样有点憔悴。
林初夏摇摇头,睡多久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终于醒了。
慕天澈看了一眼墙壁上的时钟,都已经下午四点了。公司都快下班了!
他撑着胳膊想要坐起来,另一只手还紧紧握着林初夏。
林初夏试着抽了抽,慕天澈不放,只是轻声道:“帮个忙。”
林初夏一只手扶着他的胳膊,慕天澈撑着上半身,在病床上坐直。虽然嘴巴有点干,不过此时脸色已经好了许多。没有早上燥红的样子,看样子,烧是退了。
林初夏也终于放下心来,慕天澈昏迷了将近一天,她也自责了一天。昨天晚上,如果不是自己太自私,也不会下着那么大的雨,让慕天澈一个人走回家。
不过,林初夏当时根本就没想到,慕天澈怎么这么傻,就算没有开车过来,难道不会打辆出租车么?
“我去帮你倒杯水。”林初夏想起慕天澈昨天晚上在院子里说的那些话,就觉得有些脸红。两个人原本萍水相逢,就算是互生好感,也绝对谈不上爱慕之心。可是,昨天阴差阳错的,两个人竟然连最亲密的事情都做了。
这么荒唐的事情,对于林初夏来说,实在是让人不知道该怎么面对。
慕天澈终于松开了林初夏柔若无骨的小手,看着她起身,走到墙边,拿着一次xing杯子,从饮水机里面接了一杯热水。
端着水杯走了过来,重新在椅子上坐下。她必须要跟慕天澈说清楚,虽然两个人上了床,但都是无意识的,药效在作怪罢了。她不喜欢慕天澈,至少现在来说,她暂时无法放下慕枫,更加不愿意把慕天澈当成是替代品。
与其耗下去,不如早点坦白,这样对谁都好。
“我……”2f“你……”
慕天澈和林初夏同时开口。
林初夏一抬头,见慕天澈正饱含深情的望着她。看的林初夏心头一紧,莫名的恐慌。
被人表白,一般都是感动。就算是面对不喜欢的男人,至少被人家喜欢,也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可是,林初夏面对慕天澈,却从来都没有那种幸运的感觉。好像,被慕天澈喜欢,是一件很危险、很倒霉的事情。
而她,不幸掉进了这个倒霉的坑里,只想早点逃脱。
慕天澈绅士的谦让:“你先说。”
“那个……桌上有粥,你要不要喝?”林初夏将手里的热水递到慕天澈的面前。刚才原本想说的话,终究是咽回了肚子里。慕天澈刚醒过来,自己还是不要在这个时候打击他了。
慕天澈点了点头。
林初夏再次起身,去拿粥。也忘记问,刚才慕天澈到底想说什么。
慕天澈坐在床上,看着在病房里忙活着走来走去的女人,唇角不自觉的勾起好看的弧度。
直到林初夏重新在病床旁边坐好,慕天澈这才回过神来。
皮蛋瘦肉粥的香味,随着保温桶里白白的热气,挥洒出来。
慕天澈吸了吸鼻子,微闭双眸,一脸享受的样子,赞叹:“多福记的粥?”
“你也喜欢喝?”林初夏一直黯淡的眸子,瞬间亮起了灿烂的光。多福记,是以前她跟慕枫,还有肖逸琛最喜欢吃早餐的地方。从他们上初中的时候就已经开张了,到现在,也有十多年了吧?
十多年,味道一如既往的正宗。这也是老牌屹立不倒的原因。
慕天澈刚才还一脸激动,此时急忙拉下脸来,应付一句:“肖逸琛买过几次,觉得味道还不错。”
听慕天澈这么说,林初夏刚才兴奋的表情,也随之渐渐消散。
她叹了口气,用汤匙搅动着保温饭盒里热乎乎的粥,似是自言自语:“我们上学的时候,经常一起去那里吃早饭。我记得,肖逸琛最讨厌三鲜馅儿的大包子。慕枫最爱吃牛肉芹菜的。我不爱吃馅儿,每次都把馅儿分给他们两个,我只吃包子皮,喝粥。”
想起那段开心快乐的日子,林初夏脸上浮起淡淡的愁绪。
时间过的真快。仿佛只是一眨眼的功夫,他们就脱离了‘孩子’这个称呼。急急忙忙步入了成年人的世界,成为了一个不太成熟的大人。
有的人幸运,就算成年了,也有父母在身边陪伴,一直到很老很老。
而她,很明显并不属于此列。
刚活跃了没两秒的气氛,再次显得有些沉闷。
慕天澈开口,打破了僵局:“闻到这粥的味道,还真有点饿了。我浑身没力气,你可以帮忙喂我吃么?”
看着慕天澈一脸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