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闻歌在a市没再停留多久,n市那里天天都有人打电话来催徐丽青赶紧回去。温少远的不挽留,就成了一张通行证,注定她要随着徐丽青去n市。

为什么?因为徐丽青是她的监护人,闻歌的吃穿用度都来源于她,任性不止为难自己,更为难温少远。

而这个世界,闻歌最不想为难的人,就是他。

离开前,闻歌去了温家一趟看望老爷子和辛姨。除此之外,意外地见到了久闻其名却从未见过其人的温时迁。

温时迁是温老爷子最小的三儿子唯一留下来的血脉,也是温家这么几代唯一的一个小公主。可想而知,她的出生是多么众星捧月。但辛姨每每说起她,语气怀念又遗憾,还夹杂着几丝若有若无的怜惜。

温老爷子的长子次子都继承了老爷子的衣钵,从事不同领域的商界事业。唯独这个老三,不知道是像了温老爷子那唯一一点的文艺还是温老夫人的浪漫情怀,从小便立志当一个画家。

老爷子那个时候还不像现在这样固执,虽然也不开明,但想着有两个儿子能够继承家业,对这个小儿子寄托的期盼便轻了许多。

于是,小儿子毕业之后就当了个一穷二白的画家。自己窝在一个公寓里,成天搞创作,但一无所成。画的画一张都没卖出去过,到最后连温饱都成了问题。

老爷子见这样也不是办法,想了想,就给他在公司里安排了个清闲职位,起码得让这小儿子能够温饱。这样的日子没有多长久,小儿子一心要追求自己所谓的高度,所谓的梦想,留下了一封书信,就走了。

偶尔也会寄明信片回来,一年后在某个城市定居,在一家画廊谋生。再回来,是半年后,带着女朋友来见他。那个时候,已经未婚先孕怀了时迁。

连婚礼都来不及摆,只领了证,时迁就出生了。

温老爷子突然得了这么一个掌上明珠,高兴得连小儿子离家出走的事都没计较。这件喜事来得突如其来,老爷子什么也没顾上,成天就抱着温时迁,前门玩腻了去后门,半刻舍不得撒手。

那个时候温时迁还没有大名,一直拖到周岁,老爷子都没有头绪。正想着找个大师算算字,小儿子一声不吭地和媳妇离婚了。

老爷子前前后后都没弄清两个人到底怎么回事,看到那张离婚证怒急攻心,病倒了。一直在医院住了一个多月,这才回了家。

回去后,整个家都变了样。时迁的母亲已经离开了,至于他那个小儿子,性情大变,整日阴沉沉的,到最后,连时迁也不认识,没多久就去世了。温家的人丁,就是那个时候寡淡起来的。

而小儿子的画作,就是在他死后,一副副拍出了高价,身价跃然,竟成了著名的画家。也不知道这是可笑呢,还是可惜。

时迁的名字,就是那个时候取下的。

她的母亲丢下她离开,父亲又离世。从小便留在老爷子的身边,他亲自教导,给她启蒙,教她识字。那感情之深,怕是旁人都难以想象。

后来温老爷子的另两个儿子也接二连三的离开,温老爷子就是那个时候性格大变,固执偏执,强势霸道,变得不太好相处起来。

温时迁在老爷子身边长大,由辛姨照看着,等温时迁高中一毕业,就被老爷子送去了美国送回了她母亲的身边。这其中的缘由,无人知道。

所以,辛姨对待闻歌才会这样怜爱。倒不是拿闻歌当替身,只是她的到来正好填补了这一个空缺。

此后的三年,温时迁便很少回国,就连联系也少了很多。直到这次,突然回来了……

温时迁对闻歌的存在也很是好奇,闻歌要回去时,主动提出要送她。

别墅区周围的绿化做得很好,草木旺盛,远远地看去一大片的葱郁,绿得让人心情舒畅。更有不知名的花朵盛开,夏日暑气闷热,微风拂来,竟也伴着几缕花香。

“我刚回来,先去看了看大哥。”她看了眼走在身边个子比她还矮上一截的闻歌,伸出手牵住她:“我才知道我大哥给我留了一个小侄女。”

她的掌心微微有些凉,握着她的,突兀的动作,但由她做来,并没有半分不妥:“按照辈分你得叫我一声小姑?”

闻歌点点头,张了张嘴,在心里练习了几次,这才叫出口来。

那声音又低又小,听着就跟小奶猫在叫一样,温时迁却无端地生出几分亲切感来,把事先准备好的,要给她的小礼物放进了她的掌心里:“我跟温敬的感情很好……可是连他去世了也不知道。爷爷对家里有人离世很忌讳,所以那时候才会迁怒你。我这次刚回来,一提到温敬的事情,他就冷着脸对我发脾气,还让我改口叫少远大哥。”

闻歌抬眼看她,正对上她清透的眼神,含着几分笑意,在阳光下格外耀眼夺目:“你的事我都听辛姨说了,不管你现在是不是温家的人,但只要大哥护过你,我就不会坐视不管的。”

闻歌彼时还不知道她说得这些,在今后能给予她多少助力,只这样一个蝉鸣声声的午后,她就这样迷失在温时迁那双清透的眼睛里,像沉入了一个宁静的梦境,美好又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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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前,闻歌就跟着徐丽青到了n市,一个对于她而言,完全陌生的城市。

n市的天空始终灰蒙蒙的,很难得才能看见一个大蓝天。徐丽青说n市是座工业化的城市,到处都是工厂,排放出来的气体刺鼻又脏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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