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胜兰愣了下,立即条件反射的问道:“谁家的女儿,你不是要去上大学吗,怎么在这个时候定亲了?”
“北面新乡唐庄大地主唐金山家的四姑娘,今年十七岁,没有读过书,是老式的闺阁女子”李承华的表情非常沮丧,他摇摇头道:“我不同意,可是我爷爷做的主,我反对不了。”
“既然反对不了,以后就好好对那唐姑娘。”让一个受过新思想教育的高学历青年娶一个大字不识的农村姑娘、接受包办婚姻,的确有些残忍,可事已至此,同为女人,胜兰自然会多为那唐姑娘考虑些。
“我会的——”听到胜兰的话,李承华的目光中有些失望,他很失落的道:“爷爷说等我大学毕业就回来成亲,可我有些不敢想象,我连见都没见过她。”
“离你大学毕业还有几年呢,这几年里,你大可想法子多见见她,以你爷爷的目光,她肯定是那种温柔贤淑的女子,不会差到哪去的,就算不识字,和你也未必没有共同语言。”胜兰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只好继续胡乱说道:“没读过书的姑娘未必就比不上读书的,你别先入为主,把人家尽往不好的地方想。”
“我知道!我有分寸的。”许是李承华也察觉出两人在一起太久不合适,当下便中断了话题,苦涩一笑道:“我来了许久,也该回了,兰妹妹,再见,你以后要是有空,就去看看我娘,她一直都很担心你,她最近身体不太好。”
梅姨妈病了啊!那一定要去看看,胜兰一想起那个和善的妇人,心头便满是温暖,担忧的回道:“我一定去拜访,只是我现在一身重孝的,怎么也得过了头七再过去,免得冲撞了姨妈,姨妈是哪里不舒服,不严重吧!”
“不严重,你晚点去看也没关系”李承华点点头道:“那我先告辞了。”
“好,再见。”胜兰也点点头,就看见李承华微微一笑,瘦高的身影一转,大步走开,很快就消失在院墙的拐角处。
“包办婚姻,不会造就一对怨偶吧!”想着李承华沮丧不甘的模样,胜兰不由得叹了口气。
办完了祖父的葬礼,送走了小舅舅,所有的事情都了结后,胜兰将家中的东西简单的收拾了几个箱子,坐上方汶天从县城车行租来的大马车,在李妈和杜微雨的陪同下,离开了小王庄,离开了自小生活的家园,回玉阳县城。
遵照王孝宗的遗嘱,她将王家祖宅、建造的朴实气派的王家大院留给了王氏族人,一同留下的,还有家中上千亩土地的地契,毕竟在名义上,王孝宗曾过继了王氏族中的一个孩子,那些都是那个孩子该得的遗产。
至于遗产中其他的部分,桐花巷的宅子是胜兰的,房契自然给了她,还有一些土地分给了她小舅舅孙少青和忠心耿耿、在王家当了一辈子下人的江管家。
可是王氏族人并不满意,在他们的思想里,江管家伺候了王孝宗一辈子,主子临终赏点东西给下人可以。可胜兰是要嫁出去的女儿,她凭什么继承王家的财产?还有胜兰的小舅舅,那更是外人,凭什么拿王家的田?可是因为杜微雨一直陪在胜兰身边,她夫家名头太过响亮,还带了许多扛枪的大兵来给胜兰撑腰,王氏族人敢怒不敢言,只能贪婪怨恨的在背后咒骂着胜兰,转头开始新一轮的财产分配争夺战去了。
看着那些人在王家大院里吵吵嚷嚷的,胜兰觉得既心痛又可笑,若不是实在对王家大院感情太深舍不得,她真想一把火烧了这片宅子,叫那些人什么都得不到。
当然她最终也没有动手,王家大院再也不是她的家了,王家也自此彻底的成了过去,成了一处永远浓缩在她记忆中的阴影。
离开的时候,坐在颠簸的马车上,回望着在积雪映衬下显得格外分明的、掩映在枯树林中的那片青灰色的建筑,她的眼泪怎么也止不住,和李妈两人搂抱着哭成了一团。
一路陪着胜兰回了桐花巷后,亲眼看着她一切都安顿好了,杜微雨才告别她回了自己的家,送走杜微雨,关上了院门后,胜兰怅然的站在院子里发呆。
此时正是冬日,院子里花草凋谢,不见丝毫的绿色,只有一堆堆的残雪闪着白亮亮的光,衬的洁净的青砖地面空旷寂寥、寒意四起。院子里没有其他人,小邱一家和门房大爷回乡下了还没回来,李妈一回来就不舒服回屋躺下了,方汶天去车行还马车去了,偌大的院子,眼下只有她一个人。
望着空荡荡的院子,胜兰脑中有关这处院子的记忆连绵不断的展现了出来,一幅幅在她脑中汇成了长长的画卷,刺激的她眼眶发酸。她从来都没有想到,这个院子,她曾经为了上学想方设法搬进来住的院子,竟然成了她如今最后的依靠,成了她的家,成了她在这个世界唯一能遮风避雨的地方。
一片肃静中,不知道站了多久,天色渐晚,北风慢慢的吹了起来,吹得胜兰冷的有些颤抖,她望着花坛中那些瑟瑟摇摆的枯叶败草,一时间觉得心头悲凉,感觉独自身处这乱世之中的自己,此时就如同那些枝头的枯叶一般,指不定哪天就被风吹走,飘零无踪了。
就在她胡思乱想时,院子的大门忽然被推开了,身后传来了蹬蹬响亮的军靴声,不用回头,胜兰也知道是谁来了,她不禁在心底叹了口气;这么多天了,他居然还没回金陵啊!
许是因为杜微雨的刻意阻拦,胜兰有数日没见到武兆铭了,自那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