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风是个孤儿,从记事起就生活在一家孤儿院。和许多孤儿一样,沈风对自己的身世同样好奇,问院长,院长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只告诉沈风,他是自己出现在孤儿院门口的,当时只有脖子上挂着颗玉珠,由于没线索,孤儿院只好收下了沈风。
说来奇怪,当别的孩子还只知道嬉戏打闹的时候,沈风却很早就懂事了,他的成熟远超同龄人。他不甘就这么一直生活在孤儿院。于是在他8岁的时候溜出了孤儿院,发誓要找出自己的家人。
一个8岁的小孩子,流浪社会,各种心酸嫌弃可想而知,而每当有事的时候,沈风总会习惯性地握住玉珠,他相信这颗陪伴他成长的珠子可以带给他希望,不仅仅是眼前的还有自己的归属。
同样,沈风的适应能力,隐忍顺滑,为人处事更加不可思议。就在那个时候结识了同为孤儿的孙炜、陈凯还有陆子皓,三个人一路相互扶持,建立了风信社团,而这个由四个小屁孩创办的社团却不可思议地不断壮大,最后雄霸一方地下世界。
社会的洗礼,生活的磨砺让沈风比同龄人成熟健壮的多。当时12岁的沈风身高将近一米七,再加上一番衣着打扮下来,光看表面没有人会知道他才是个12岁的小娃娃。
遗憾的是,沈风却丝毫没有找到关于自己身世的线索。几年在社会的摸爬滚打让沈风感觉到深深的疲惫。于是沈风离开了自己呆了12年的城市,来到了现在居住的城市——锦江市。
在这个新的城市,他加入到了一个新的家庭中,也就是现在他的家,他深深眷恋和想要守护的家。换句话说,沈风被一家好心人收养了。家的温暖让沈风欣喜万分,这种有家的感觉是沈风一直渴望却从未有过的。
沈风的名字是谁取得已经无从知晓,反正从他记事起就知道自己叫沈风。很巧的是和现在的父亲沈堂同姓,家里还有母亲刘萍,妹妹沈玉。
沈玉是沈堂和刘萍的亲女儿,而在这个家里面和沈风最亲的也是这个沈玉了。沈风十分喜爱这个妹妹,他曾经发过誓,要永远爱护这个来之不易的家和这个妹妹。
在父亲的帮助下,沈风和正常小孩一样开始上学,生活也慢慢走上了正轨,而之前的经历,沈风也彻底地埋藏在了心底。
远超同龄人的成熟让沈风同样更懂得珍惜,优异的学习成绩,优秀的个人品质,让沈风成为了老师同学眼中的新星,家人心中的骄傲,沈风很享受这个过程。在这样的环境下,不知不觉,几年就过去了,现在的沈风已经成长为16岁的中学生,而寻找亲人的念头虽然不再像一开始那么强烈,但在他心里始终占着一大块。
“是是是,虎父无犬子,就你儿子厉害,行了吧。还不快来吃饭!”旁边一道忙碌的身影,瞪了沈堂一眼,解下围裙瞋怪道。看向沈风的目光中却充满了慈爱,她正是沈风的养母,刘萍。
“本来嘛,哥哥最厉害啦,人也最好啦。啊呜。”一道倩影飞奔过来,一下子跃到沈风身上,两条细细的羊角辫左右摇摆,甚是可爱,小人儿直接挂在沈风脖子上面撒娇道。
“哎哟,玉儿,大哥吃不消了,快下来,脖子要断了。”沈风鬼叫道,以沈风的身板就算在沈玉冷不丁的偷袭之下,也不会如此不堪的,但……他喜欢这样顺着妹妹。
果不其然,听见沈风求饶,沈玉松开手,皱了皱可爱的小鼻子道,朝沈风做了个鬼脸,开心的笑了。
“萍儿,我儿子本来就厉害,这是毋庸置疑的,谁让他随我呢,哈哈哈。”沈堂开心大笑。
“吃饭还堵不住你的嘴。”听见沈堂喊自己萍儿,虽然十几年的夫妻了,但刘萍还是觉得心里蜜蜜的。
“哼,偏心!老爸眼中就只有你儿子厉害,你女儿也很厉害的。”沈玉撅着嘴不满地嚷嚷道。
在大家戏谑的眼神中,沈玉慢慢低下头,俩根食指在胸前互相点着,嚅嗫道:“就比哥哥差了那么一丢丢嘛。”
看着沈玉可爱的模样,全家人哄堂大笑,“讨厌,你们就知道欺负人家小女孩。”沈玉不干了。
“好啦好啦,玉儿最漂亮最听话啦,哥哥比不上你咯。”沈风一边说一边夹了块沈玉最爱吃的鸡翅给她。毕竟是小孩子,沈玉立马忘了刚刚的事情,专心对付起碗里的美食,一边吃一边嘀咕着:“还是哥哥好,嗯……好吃好吃。”
一家人温馨地吃完晚饭后,沈风单独找到沈堂:“爸,这个暑假我想独自出去旅旅游,长长见识。”
“嗯,年轻人是该出去走走,你学习那么刻苦,也该放松放松,这事我支持。”沈堂满口同意了,“你做事我一直放心,但我还是要提醒,出门在外,小心点。”
“知道啦,我最英明神武的老爸,哈哈。”
“臭小子……”
回到房间后,沈风坐在床头,刚刚的阳光少年不见了,此刻的他一脸阴翳。
“爸妈,小妹,这次真是对不起,欺骗了你们。”沈风默默思量,这次去复仇可以说是十死无生,不然他也不会把孙炜和陆子皓打发走。而让沈风最放心不下的唯有此刻的沈堂一家人。至于自己的身世,不知道为什么,被抛出了脑后。
哎,离开之前,还是去见见那怪老头子最后一面吧,毕竟传了我这一身本事,沈风习惯性地摸了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