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忙着抓卢莫莉,文沫忙着看卷宗。
作案总要有动机,这个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更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不管怎么看,如果真的因恨杀人,卢莫莉最先要杀的人无他,肯定是柳义久。而恰恰柳义久死的时候,卢莫莉有铁一般真实的不在场证明。
有深仇大恨的柳义久被别人杀了,往日无怨近日无仇的郑木杨却因她而死。
交换杀人吗?这样的话,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人死亡时,自己有完美不在场证据,杀掉与自己毫无关系的人,不费吹灰之力躲过警方的侦察视线。
这是卢莫莉杀死郑木杨的唯一合理解释。
那么帮助卢莫莉杀了柳义久的人一定与郑木杨有联系。文沫脑海中浮现出的第一个名字就是赵美惠。实在是她在本案中出现的频率太高,而且也是本案中唯一一个与郑木杨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
如果上述假设成立,那么侯俞林的死就很有问题了。
交警队的事故报告上写得很清楚,没有刻意被人勾画涂抹的痕迹,现场处理事故的警察应该没有问题,这份报告可信度很高。郑木杨刚死不久,文沫就读过这份报告。报告内容详实,现场事故车辆受损位置也描写得很具体。
但是报告后附加的郑木杨的证词却是另一番光景。这份证词被反复涂改过,这很正常,一般人在受到强烈刺激后记忆暂失或细节模糊都是人的大脑对机体自我保护的本能反应。
文沫认真研读着这份证词。事故报告中的时间问题始终让她有些在意,从出事到报警,中间间隔了近一个小时,郑木杨的说法是出事后,两人的手机都因为损坏不能使用,他试图拦下别的车求救未果后徒步走到附近村庄借到手机才报警的。
这一细节从来没有人去求证它的真实性,也对,交通事故,车辆无人为损坏迹象,肇事司机没有逃逸,事故报告详实,交警的工作做得非常到位了。
但现在发生的事看来,这起交通事故中还是存在猫腻的。刑事案件侦破中一点点小的细节都不能放过,也许解开整个迷局的关键就在不起眼的小细节上。
所幸事故发生的时间还不算太长,文沫从通讯公司调取了侯俞林和郑木杨的手机通话记录。
郑木杨的大货车离开市区进入外环时,最后一个交通摄像头拍到他的时间是凌晨2点47分,事故发生地点距离摄像头7公里,按照出事时大货车刹车印推断,当时大货车时速在60公里/时,如果以为个速度平均估算,大货车在经过摄像头到出事地点用时在7分钟左右,也就是凌晨2点54分左右。
侯俞林的通讯记录显示,事故发生前,他正与188****6688的机主通话,而且在预估的事故时间之后仍保持了13分49秒的通话。
而郑木杨的证词中却说事故发生后,他试图用侯俞林的手机报警,可他的手机已经躺在血泊中无法使用了。这十多分钟的时间差足够做很多事,比如,与赵美惠聊聊。郑木杨在这十多分钟时间里,从最开始的出了事故着急救人,到最后,与赵美惠达成一致,十万块钱,买了侯俞林一条命,十万块钱,让他眼睁睁看着一个人在自己面前流尽身上的血液。
事实的真相究竟是怎样的,谁也不可能再为我们还原了,而远在几十公里之外操纵着这一切的人,至今仍旧逍遥法外。
没有证据。通话记录可以有很多种解释,任何一个蹩脚的律师都能轻易推翻文沫刚才的推断,更别提赵美惠那数十人之多的金牌律师团。
看来郑木杨案到此没有可以查下去的证据了。
剩下的那几起案件呢?哪一个最可能有线索?
文沫的目光落在了夏日风情酒店的凶杀案上。尸检报告显示,死者死前曾经跟人发生过性行为,法医在死者**上提取到了**分泌物。这是警方掌握的本案最直接物证。
如果这起案件也是交换杀人,那么凶手应该是前几位死者妻子中的一位。根据酒店工作人员的描述,符合身材娇小,皮肤白皙的只有一位——万月萍。其他几人,徐小花太老,苗丽雯偏黑,卢莫莉过高。
刘振梁采纳了文沫的建议,跟她再次来到这座漂亮的海边别墅。
还是原来的别墅,还是原来应门的声音,但大门开启后映入眼帘的女人哪里还有原来半点懦弱的样子?只见她衣着精致,笑容得体,礼貌地让开门请两位警察进屋。
脱胎换骨啊~~简直跟上次见到时眼含血丝,胆小如鼠的女人判若两人。
万月萍翘着兰花指斟了两杯茶:“不知今日两位警官登门有何指教啊?”
本来还对文沫的推断存着一丝疑虑的刘振梁在看到听到万月萍的这一番做派后,心里已经有八成的把握她就是凶手之一了。
而万月萍也在极力让自己不镇定下来。但凡作贼总是心虚的,何况,万月萍还不仅仅是作贼这么简单呢。她家楼上现在还藏着通缉犯呢。
没错,卢莫莉此时就在万月萍家二楼书房里!原本万月萍与卢莫莉没有丝毫交集,而万月萍结婚这一年来与亲戚朋友都不来往,平时也没有人上她家来找她,躲在她家应该是非常安全的。
谁成想,警察居然又上门了,卢莫莉开着门缝听着楼下几人的谈话。
“我们今天来是想再问你几个问题,照片上的人你认识吗?”刘振梁首先发问,将柳义久的照片递了过去。万月萍接过来一看,吓得差点没把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