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他与陆霆琛的妈妈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十八岁的花样年华,原本以为就这样在一起了。但是突然有一天,他告诉她。

“余雷,对不起,我要结婚了。”

那时的莫宏(莫氏集团前任董事长),莫安南的爸爸,已经是一个小小电子厂的老板,他看上了陆霆琛的妈妈,而且两家又有些关系,所以,陆家就赞成了这家婚事。对于一个家境不太好的家庭,要负担五六个孩子,身为长女的她,自然逃不了父母的安排。

后来他们结婚了,余雷便一个人出海打拼,他无法接受自己喜欢的女人嫁给别人,所以选择了逃避。

陆霆琛的妈妈跟莫宏结婚之后,日子过的还不错,莫宏是一个很有情义的男人,对她呵护备至,后来,陆霆琛出生了,(当时,陆霆琛还姓莫,名字叫莫恒)两个人之间慢慢也有了真正的感情。

十二年之后,余雷回来了,他经过十几年的打拼,早已不再是一个穷人家的孩子。他在a城第一次搞起了房地产,资金充足,经验丰富的他,公司越办越好,在a城也算扎深了根芽。

余雷回来,第一个想要见的人自然是他的初恋情人。两人在咖啡馆吃饭,陆霆琛的妈妈言语闪躲,唇角的笑永远是苦涩的。余雷关心则乱,不禁握住了她的手,这一幕,刚好被莫宏的秘书看见了,这件事在添油加醋之后,传进了莫宏的耳朵里。

莫宏的秘书名叫林毓,也就是现在莫氏集团的当家人。早在六年前,莫宏就认识了林毓,林毓能说会道,打扮时尚,也能够在事业上帮他争取机会。所以,他们暗生情愫。谁都想当少夫人,林毓也想飞上枝头当凤凰,于是就在莫宏耳边嚼舌根,说尽可能的事情。从此,莫宏心里就像扎了根似的,把陆霆琛当成了眼中钉。他以为,陆霆琛是余雷的孩子。

青春有说不出的秘密,年轻也有解释不清的误会,余雷知道这件事之后很生气,但是他的举动相反只会加重莫宏的误会,甚至当成莫宏与妻子离婚的最好理由。

妻子出轨,携私生子入门,这消息劲爆不已,小三扶正,一切陷入了万劫不复之境地。

陆霆琛的妈妈溺水而亡之后,陆霆琛也跳入了海中。余雷来晚了一步,没有找到他。从那之后,余雷就一直在找陆霆琛,希望可以代替初恋情人,抚养他长大成人。但是,茫茫人海,当你真的想要找一个人的时候,才发现,其实,自己的世界那么大,你根本不知道去哪里找。

直到很多年之后,他在美国遇到了他,那时,陆霆琛全身都是血,被几个黑道混混紧紧包围,但是他却没有落一滴眼泪,紧咬的薄唇,仿佛要脱血般,苍白无比。雷爷的车子就停在路边,他透过玻璃窗看着此刻躺在马路上,噙着乌黑的眸子直直看着他的男孩,顷刻间,心里痛如刀绞。

他的眼神,雷爷很清楚,那是一种讨厌和痛恨,就像是看见了一切罪恶的开始。陆霆琛认识余雷,从很小的时候,就听见爸爸妈妈吵架,然后他们永远会喊着一个熟悉的名字。

陆霆琛已经二十岁了,他不小心惹到了美国当地的一群黑道混混,他们在他打工回来的路上,对他一阵暴打,那一天,他身上几乎没有一块好地方。

“莫恒!”

雷爷唤着他的名字,但是倔强的男孩并没有答应。

他冷冷的背影悲凉落寞,被撕破的衣服上还残留着新鲜的血液。

“你认错认了,我叫陆霆琛。”他冷冷的说道,唇齿间还弥漫着血腥的气息。自从妈妈死后,他就改了名字,随了妈妈的姓,从此与莫家再无瓜葛。莫宏不认他,说他是私生子,那么他想说,其实他根本不屑于当他的儿子。


状态提示:第101章 雷爷
本章阅读结束,请阅读下一章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