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洲嘛,天选之国,物产丰饶,要弄点吃的穿的太容易了。林子里面有野生动物,海里面有鱼有虾,往内陆走走就有好六七千万头北美野牛,到处游荡,繁殖又快,对生活在石器时代的印第安人来说,简直就是自走式烤牛肉!
而且,可能是因为人类抵达美洲有些迟了,一开始到达的人口又少,所以到历史上欧洲人抵达美洲的时候,这片洪荒大陆上的人类数量还比较少,大陆上的自然资源足够养活除墨西哥地区、安第斯山脉地区之外的其他印第安人,因此也让这两块地盘外的印第安人缺乏积极向上的压力,就这样懒懒散散的生活着,只到凶残的欧洲殖民者到来!
当然,这个时空他们的运气比较好,首先发现新大陆的不是凶残的欧洲人,而是素来讲仁义,喜欢以德服人的中国人……
“大带鱼,快划,他们追上来啦!”名叫龙虾的年轻的丘马什人一边划船一边大喊着。在他的身后,一艘从明洲号上放下来的舢板,正由八名水手奋力划动,猛追过来。
这条舢板上还有第九个人,是北明海军少尉何山,手中拿着一支枪弩,一边瞄准一边吼道:“快划,快划啊!再靠近些,老子一箭射死拿那孙子!”
“只能射伤!”一个正在划船的水手连忙提醒一声,“这是七哥儿说的,要留活口……”
“知道了,知道了……要以德服人,要交朋友,不要乱杀人!这我都知道……”
这个矮壮敦实,曾经在周小七手下当过海盗的家伙嘴上说知道,却还是毫不客气的把枪弩对准了丘马什人“龙虾”的脖子,然后狠狠扣动扳机。
“绷”的一声轻响,箭簇顿时破口而去,飞速掠过海面,然后噗的一声就扎进了年轻的丘马什人的肩膀……
“带鱼,我被射中了,快要死了!”年轻的丘马什人绝望地喊道,“你赶紧游水逃走吧,在水里没有人能追上带鱼的……”
原来带鱼的名字是怎么来的是的,就是这么来的,印第安人的名字都非常随意,出生的时候由接生婆随便起一个。孩童时候又会由伙伴们起个绰号当名字。长大了就在征战或狩猎或者其他什么活动中得到一个名字。名叫“大带鱼”的丘马什人是个游泳健将,所以才被唤作“大带鱼”,而他弟弟在第一次捕鱼中钓到了龙虾,所以就叫“龙虾”了。
现在龙虾负伤被捉,带鱼游水逃走北明人和明洲印第安人的第一次接触,到此就算圆满了。
“停止前进!”蒙起大声吼道。此时他的人已经搜索完了一大片森林,没有发现武装到牙齿的印第安人,也没有和辽东野生女真差不多的蛮子。实际上,在靠近金门海峡的一大片林地中,没有一个印第安人的踪影。
“队长,发现敌人遗留的武器!”突然有人喊了起来。
“拿过来!”蒙起的心顿时提了起来虽然陈德兴在《明洲探险指南》上说,明洲的印第安人非常原始,没有铁器。但是在未曾见识到真正的印第安武器之前,蒙起还是免不了担心。
“这是……石头?”蒙起看到的是一把有点弯曲的短矛,矛尖并不是铁的更不是青铜的,而是一块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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