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来得有些太过突然,叶重做梦也没有想到,在他有生之年,还能再次见到这些家人。
对,是家人。
记忆里的碎片被他一张一张地拾起,时光又再次回到了那个虽然短暂却又无忧无虑的童年。
张妈的名字叫做张桂芬,张叔的名字叫做张全德,这些,他都记得清清楚楚。
小的时候,他的母亲曾经告诉过他,张妈原本是有一个儿子的,而且很巧的是她的儿子和他竟然是同一天出生。
但不幸的是,张妈的儿子因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所以在刚一出生的时候就夭折了,而自己的母亲那时候又恰好没有奶水,所以张妈也就成了自己的奶妈。
因为身体有些问题,虽然过了许多年,张妈终于又怀上孩子,而且还是一个很可爱的小女孩儿,但她对叶重的爱,却丝毫不比对自己的亲生孩子要少哪怕一分。
虽然他们之间没有血缘关系,但他们之间的关系却早已超越了血缘。
张妈的呵护,张叔的陪伴,自己的童年正是因为有了他们,才会那样的无忧无虑,那样的幸福美满。
现在,一家人能够再次团聚在一起,他甚至都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言语来表达自己的感情。
唯一的遗憾就是,没有了自己的爸爸和妈妈的出席,终归还是有些不尽完美。若是他们两个知道了自己现在又见到了张妈一家人,他们不知道会有多么激动。
想到这里,他的目光不自觉得又黯淡了下去。
他拿起手中的水杯,痛痛快快地喝上了几大口,刚刚他还心存戒备的水,现在让他尝起其中的味道,却是感觉比他以往喝的任何水都还要甜。
“对了张妈,我怎么会在你们这里。”叶重看了看张全德,又看了看张桂芬,有些疑惑的问道。
他记得最后的事情就是他晕倒在了地上,而不远处还有最少四十多个猛虎帮的人一直等在那里。按理说,他现在就算没死也应该被拷在猛虎帮的堂口才对。
“说起这事来,我现在想想都有些害怕,小少爷你说你怎么就惹下了那么一群人呢。还是让你张叔给你说说吧,是他把你背回来的。”张桂芬情不自禁地怕了拍胸口,似乎是想起这件事来真的被吓到了,脸色也一下变得差了起来。
“嘿,事情是这样的。”张全德从兜中掏出一盒揉的有些发皱的烟来,从里面抽了一根之后,还没有点燃,他的思绪就回到了三天以前……
“他晕了,他晕了,艹,我要砍死他。”眼见着叶重倒在了地上,黄毛比谁都要兴奋。
虽说虎哥给了他一百人来找叶重报仇,但现在伤的伤,残的残,还能好好活动的,也只剩下了他身后的不到四十个人了。
如果今天把这一百个人都拼完了,哪怕他最后成功地结果了叶重的性命,他相信,回去以后,就算是虎哥不要了他的命,甚至是绝口不提此事,他今后也很难再在猛虎帮立足了,更别提什么做堂主之类的事情。
领出去一百人,只回来一个人,这不是领导无方还能是什么。再加上这一百个人在帮中肯定还有别的兄弟,到时候,他空口无凭,其他人一定会把这一百个人的死算在他的头上。
搞不好,不知道哪一天,他的尸体就会被人们发现横在了马路上。
所以想到这些,他就已经下定决心要赶紧去结束叶重的生命,然后领着剩下的这四十个人去找虎哥复命,这样一来,别人也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毕竟叶重的实力确实摆在那里,这剩下的四十个人都是活生生的人证。要是再有人心存疑惑,他相信就算是虎哥也会替他做主的。
再次死死地捏了捏手里不知道被他攥的有多紧的刀柄,他这才毅然决然地朝着叶重倒下的身体走去。
如果叶重是在使诈装晕,那也只能算是他倒霉,真要那样的话,他也就认了。但老天偏偏连这么个机会都没有给他。
“喂,你们干什么呢!”
“不好,是警察,快走!”最后面的一个小弟听见不远处有人喊话,由于天色昏暗,他并没有看清人影的样子,但他却是真真切切地注意到了那个宽大的帽檐。
干他们这一行的,最熟悉的东西就是警帽,最熟悉的人就是警察。男子也来不及细想,但以他多年的经验,他很确定远处的人影就是一名警察,不然有谁还会大半夜地带着这样一顶帽子。
不过他恰好忽略了一个职业,那就是保安。
兄弟间的信任在此时展现的一览无余。
虽然只有一个人喊道警察来了,但剩下的那三十多个人却没有一个人对他喊出的话持有怀疑态度,甚至都没有人愿意花上三秒钟的时间回头再仔细看一看。
他们脑中的想法只剩下了一个——跑。
警察来了,谁不跑,谁就是傻子。
不过,还真有这样的傻子。
“快走啊,你还愣着干什么,再不跑就被抓住了。”
望着身边鱼贯而过的道道身影,黄毛一时没有反应过来,不过幸好还是有人拉了拉他的衣服提醒了他一句。
“不行,我得先杀了他。”缓过神来的黄毛却并没有要离开的意思,反而是把手里的开山刀举了起来,貌似已经下定了决心。
“你他吗的是不是傻啊。”黑衣男子也不知道自己为何一下子变得这么有耐心起来。或许是觉得之前喝了黄毛请的一罐啤酒要是就这么扔下他有些不够仗义吧。
“警察来了你知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