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些不好意思起来,“姑娘真是言重了,你们是做大事的人,不像我这样的平头百姓,只要能安稳活下去就是。黄昏的事,也实在是这群人欺人太甚,所以我才挺身而出,还是要感激各位父老乡亲,否则只怕我也一并死在刀下了。”
他不愿意居功,我却微微笑了起来,柔声道:“你虽然不谙武功,但有时候做善事,并非一定要有绝世武功或者倾国之富。所以侠义之道,能在点滴细枝末节中体现,就已经叫人心生敬佩。更何况,还是用自己的性命做赌注,去救一个素未谋面的孩子。”
他被我夸得不好意思起来,只是连连摆手。倒是鸣烈听完我们一席话,连忙收回了手中的剑,“原来那个人便是你,这件事我们也是有耳闻的。五叔原本是我们无意门之人,他的妻儿孤寡便是我鸣烈的亲人,你救了他们,还请受我一拜。”
说罢他掀开衣摆俯身欲跪,倒唬了那年轻人一跳。对方连忙见他搀扶起来,“我方才说了,这件事还是乡亲们的功劳,我其实什么也没做。五叔一辈子都是个老实人,没想到……真的是你们无意门的人。”
我微微挑眉,“你怎么会到这里来?”
他咬了咬牙,“我没有别的地方可以去了,那些官吏肯定不会放过我,思来想去,不如干脆参加无意门。反正我无父无母,要是死了,也没什么关系。”
我仔细打量了他一番,他被我看得心虚,却不敢说什么,受了伤的手臂抖了抖,“我是混进来的,下午你们在茶楼后汇合,我便一直跟着你们,天色渐暗,我就跟在队伍后头,也没有人认出我来。我领了武器,便混在队伍里杀敌。只是……我武艺不高,只怕没帮上什么忙。”
鸣烈吃了一惊,倒是我笑了起来,能有这样的胆识真是叫人越发刮目相看。更难得的是巷战素来惨烈,可以说是贴身肉搏。他并没有森爵那样高明的武功不说,只怕还不如无意门其他人,毕竟这些人蛰伏三年,期间还有浩空的训练,体格和反应里都强于他人。
他不过是个卖货郎,在这场残酷的厮杀之中竟然活了下来,并且只是伤了手臂,甚至连毒药都不曾沾身。我微微眯起了眼睛,这样的人,是否能算是受到了天命庇佑之人?
“那……现在该怎么办?”他并没有拘泥于那些过往的功劳,只是担忧的看着身边的人,“如果保安堂不肯将草药拿出来,那他们……”
他的目光里有几分不忍,轻轻叹了一声。自幼在崇德城长大的人,对这片城市想必有着更深的情意吧。我胸有成竹的说道:“他们必然会将药物拿出来的,因为在他们面前,没有第二条路可走。”
他似乎吓了一跳,有些奇怪的看了我一眼。
我只是淡然的笑一笑,“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他又紧张起来,磕磕绊绊的说道:“我叫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