芸儿伺候我梳洗,她如今已经渐渐摸清了我的脾性,不喜奢华,偏爱素淡。然而我并非厌恶金银,器物格调高低并不看品质,而纯粹看匠人如何打造。我默然不动,看着她面对一桌子的金银首饰犯难,过了半天,她才挑了一根金累丝步摇,金器最显雍容华贵,犹如王者。然而大肆用金,就只显得俗艳。唯有这一根,缠金累丝镶嵌红宝石,盈盈如泪滴。
她见我点头,终于松了一口气,“奴婢生怕配错了呢。”
“其实一根簪子,有什么对与错。重要的是人情练达之中的文章。如果我要去见太后,自然素雅便可,如果我今日并不想出门,便用那些看着舒服小家碧玉的,有时候配什么样的首饰,也是揣摩人的心意。”我站起身来,不疾不徐的说道。
当日在楚国做宫女的时候伺候倩珍公主,察言观色,做人奴婢的,如果连这一点本事都没有,那么就是自己找死了。
其实做主子的,自以为自己的心思不被人揣摩,却不想一个宫女都能看穿倩珍公主在想什么。最厉害的,并不是如果揣摩主子的心意,是如何猜到了,却要让主子毫无察觉。
当年桀骜的沈碧清,想必就是在楚国皇宫三个月的时间,生生被磨去了一层皮。痛自然也是痛的,然而若不是那三个月,又何来今日的沈碧清呢。
“小姐昨天说过,今日要出门的,所以奴婢想,这种红宝石簪子并不算十分名贵,但是也不会让常人小瞧了咱们。”芸儿似乎十分开心,絮絮叨叨的说道,我看了她一眼,她这才有些讷讷,“奴婢是不是说错了什么。”
“没什么,行了,去收拾收拾,我们也是时候该出去了。”我微微笑了起来,今天日光璀璨而凛冽,当真是灼人眼目。
芸儿应了一声,跟在我身后。然而我转过身,却并没有听见她跟过来的脚步声,却听见她怯生生的喊了一句,“朝晖公子。”
我微微一怔,却忍不住笑了起来,回过头来,果然看见潇湘馆内碧竹深深,朝晖穿着湛蓝色的衣服站在绿竹之下,羽扇纶巾,看上去就像是个风度翩翩的书生。
我以扇掩面,忽然想起朝晖,原本就是个读书人。他向我行了一礼,“多日不见姑娘了,今日出来闲逛,没想到会走到潇湘馆外,真是巧合。”
我看见他眉眼清淡,神色虽然温和,然而目光里却像是蕴含乐比的东西,看上去说才不出的复杂和焦灼,我沉吟了片刻,这才开口问道:“你……有话要对我说?”
他的嘴唇动了动,脸上原本的俊秀书生气似乎都已经慢慢消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却像是一张白纸剪出来的纹路,毫无生气,过了片刻后,他避而不答,只是问我:“姑娘要出门么?”
“我从楚国千里迢迢来到魏国的国都,如果只是待在王府之中,岂不是无聊的很么?”
他笑了起来,又抱拳对我行了一礼,这才带着淡淡倦意说道:“的确,那么赵辉就不打扰姑娘的雅致了,在下先行告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