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宋煜离开这个世界也有三年了,可江聿之至今都还记得那日惨淡的黄昏。
那时的他为了找回在宋煜那儿被毁得一点不剩的男性尊严,随便在酒吧里找了个女人搭讪。
那个女人长什么样子,叫什么名字,至今江聿之统统都不记得了,记忆中他与那个女人聊得很投机,或者是他太急于发泄,当晚他就带着那个女人去开fang。
但生活往往是比话本子还要精彩的,江聿之万万没想到酒吧里会突然出现一个直奔他而来的武装暴徒,而更没想到的是原本不该出现的宋煜却出现在他面前,替他挡下了那突如其来的一刀。
“宋煜!你为什么……!”江聿之知道,他能这么及时的出现,一定早就在这附近了,那么他肯定也看见自己和别的女人搭讪甚至要去开房了,可是他为什么还能毫不犹豫地替自己挡刀?
“因为我啊…咳…对你——”
最后的话宋煜没能说出来,在江聿之几乎带着泪光的眼神里,他慢慢阖上双眼,原本想去抚摸江聿之面容的手也突兀地顿在空气中,然后颓然地垂下了手。
宋煜的身体没有任何生命征兆了,他的手凉得江聿之几乎打了个冷战。
但他没有放开宋煜的手,将之贴在自己的面颊上,闭着眼痛苦地一声声唤着,似乎只有这样,那个紧闭着双眼看起来像是睡着了的男人才会再次醒来。
但是,宋煜永远也不可能醒来了。
怎么回事呢?
其实也不过是他昏迷的那刻耳边传来主神的机械音:“拆散主角后宫任务完成。”
是的,在宋煜的设计下,为救江聿之而“献身”的举动深深打动了江聿之,让他立刻喜欢上了宋煜。
而随着宋煜的死亡,这份喜欢将会上升成爱。既然爱了,就注定江聿之这辈子也无法逃脱名为宋煜的魔障了,用情至深的江聿之怎么还可能去找其他女人呢?
那所谓的后宫也自然不复存在了。宋煜为了达成今日的一切也算是煞费苦心了。
于是当主神机械地提问他是立刻离开还是停留72小时的时候,宋煜立刻就选择了离开。
还留下来干什么?一切都始于宋煜的算计,如今这样的结局算得上完美落幕了。
于是江聿之不知道,就连他怀里抱的,也只是剩下的躯壳了。
宋煜成了江聿之的梦。
直到宋煜离开后他才发现,他们相识了近五年,二人之间却未曾有过一张合照。
三年来他只能不断用梦境和回忆麻痹自己,可梦里无一不是他与宋煜chao时宋煜看他那漆黑而又专注的眼神,他就会从梦中惊醒,自己的xia身湿得一塌糊涂,身体也会变得格外渴求那个人的chu碰。
可是那个人,已经不在了。
但即使这样,江聿之也无法克制自己梦见他,就像吸du的人明知有害,却仍然控制不住自己,就像江聿之对宋煜疯狂的思念,无法停止,宋煜就是他染上的du瘾。
江聿之不断回想起宋煜对他的温柔,对他说过的甜言蜜语,甚至有一次午夜梦回,他想起了他们二人最初相遇时的场景,不由泪如雨下。
那时的江聿之还只是n市晨间新闻报的一名小记者,因为是新人,报社里所谓的前辈把所有的脏活累活都推给他做,不让他跟着跑新闻,但江聿之都选择了忍气吞声,一次报社有需要记者去甘肃大山给当地贫苦人民做专访的任务,所有人都不愿意去,暗地里给江聿之下绊子让他去了甘肃。
但刚到甘肃大山的江聿之,在过一架破破烂烂的吊桥时,一脚踩空后坠入了桥下迅猛奔腾的江河中。
于是,江聿之就是从这里重生的。
但他重生后人已经在甘肃了,不过这一次江聿之不会再选择忍气吞声、自怨自艾了,他出色地完成了主编的任务,不说是真正的出头,但好歹也得到了主编的器重。
而他真正得到的出头之日,与宋煜有关。
那时是凌晨两点,江聿之在被窝里睡得正香,身为交通局执法大队一名执法人员的表弟给江聿之打来了电话,口气神神秘秘地:“表哥,你快来xx东路,这里刚刚发生了一场车祸!”
江聿之睡得迷迷糊糊,还没反应过来:“哦……跟我有什么关系?”
“哥你……!”表弟恨铁不成钢,语气一转突然压低了声音,“哥,你知道肇事者是谁吗?是宋煜!”
江聿之一下激动起来,舌头都有些打卷:“哪、哪个宋煜?”
“我们市还有几个宋煜?当然是副市长的宝贝儿子,宋煜啊!”表弟又草草嘱咐他几句,“你快来啊,队长正看着我呢,我挂了啊!”
江聿之挂了电话,提着设备赶往事故现场。
现场的公路上堵满了救护车、警车,场面混乱自然不用多说,江聿之找了半天,终于在肇事车辆旁边找到了一脸茫然、抱着自己膝盖颓然地坐在地上。
看到江聿之手上的采访设备,他的眼神一慌,又强自镇定下来,看着江聿之近乎哀求:“你不要把这件事报道出去好不好?我知道错了,我也没有逃逸,一切都是我自己惹的过错,跟我父亲没有关系,求求你……”
少年清俊的脸上是如此的慌乱,六神无主几乎都要落下泪来。
江聿之知道,半个月前n市政府某位领导的儿子醉酒肇事,但通过他父亲的活动最终只象征性地判了三年。受害者的亲属再怎么不满也投诉无门,最后通过媒体在全国范围内曝光了那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