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柴靖宇一愣,恍然道,“原来如此!”
确实有个别鸡鸭被砍掉头颅后,还能活蹦乱跳,这算不上什么奇闻。不过被人精心照顾,活了三年之久的无头鸡,却着实少见。
这样的鸡,应该早就被当成祥瑞供起来了,可这位纨绔王爷,却硬是将这只不死鸡给拔毛煮熟了,当真有几分焚琴煮鹤的霸气!
人总是对那种劫后余生的生物十分敬畏,很多地方的人都将被雷劈过还能活过来的树木视若神明,顶礼膜拜,以表示心中敬畏。
很显然,这位纨绔王爷对这只砍头都不死的鸡很是敬畏。
只不过,他表达敬畏的方式有点特别罢了。
柴靖宇表示敬畏的方式也很特别,他觉得这只鸡脑袋都被拿去泡酒了,还能这么顽强地活了三年,实在是不容易啊不容易,不过它活这么久,只怕就是在等待跟他柴某人的相逢。
为了纪念这场难得的缘分,这位国公爷决定好好祭奠一下它——
用五脏庙来好好祭奠一下!
于是评委们就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位国公爷抱着那盘鸡肉狼吞虎咽,大快朵颐。
柴靖宇抬头看了看评委们:“你们怎么不吃啊?”
王知府老脸抽搐着笑了笑:“这个……这只鸡被斩了头颅,还能活这么久,实在可敬可佩,十分不易,本府年纪大了,看见这么有灵性的禽类,便肃然起敬,实在不忍……”
柴靖宇翻了个白眼:“将它吃进肚子里,才是对它最大的尊重!”
王知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