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陆俊算是认命了,打掉牙和血往肚吞吧。
但是他桌台上一份资料却勾起了陆炯的注意,这是案件所有的证据统计以及证词。
而通过看这份资料,陆炯发现始作俑者是一个叫“林翰”的人,资料末尾处附上了这个人的一些简单介绍,还有在本案中起到的作用分析。
陆炯多方查证,又几次问询大哥,才搞清楚这个“林翰”,原来就是一个租住在城西棚户区的穷大学生,也是那天在张栋宠物店所见、以及后来“红苹果”歌厅遭遇的那个年轻人。
把人一对上号,陆炯便忍不住有些想法了。
尼玛的沈雁紫和江俊杰我们暂时是惹不起了,你一个微不足道的穷酸屁民,充什么大瓣蒜?居然还收集了这么多的罪证,自己也提供了证词,这也太有针对‘性’了吧?这不就是恨不得大哥的公司早点垮台灰飞烟灭吗?
真拿我们老陆家当落水狗打啊?
陆炯认为,别说大哥,就是自己和林翰比,那都不是一个层次的,这小比崽子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敢和大哥叫板,活得不耐烦了。
再想起红苹果歌厅那次吃瘪,陆炯心里起了杀机。
他当即就和陆俊表态:“大哥,我要做了那小子,好好解解恨!”
陆俊究竟还是经过大世面的,苦笑着劝弟弟还是算了。已经都出了两条人命了,现在还没解决干净,再闹出一条来,这是怕事还不够大吗?此为其一。
其二是,陆炯要是下了这个毒手,江俊杰和沈雁紫也会被彻底‘激’怒,可能就要使出赶尽杀绝的手段。这个梁子也就越结越深,大家恐怕再无一丝回旋余地。
而陆炯的身份也非常不合时宜,别人不知道,做大哥的陆俊是知道弟弟底细的。这小子是个‘混’黑社会的,根本就没走过正路。只此一点,一旦公安部‘门’重视起来彻查案情,陆炯难逃牢狱之灾。而他涉黑这条罪名再被坐实,那就没有最惨,只有更惨。
陆俊劝完了胞弟,最后苦笑着加了一句:“‘阴’沟里翻船,最先把船捅漏的还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角‘色’……哎,啥也别说了,这就是天意吧,或者我陆俊该有此一劫。你老老实实地听我话,不要再惹是生非了。”
陆炯本来也是碍于现在自己不方便抛头‘露’面,可是这口气却还是咽不下。想来想去就和陆俊商量:“大哥,不要出人命也行,可是我总也得要他半条命!想这么轻而易举的得罪了咱们就完事,绝对不行!这事我找人做,保证手脚利落干净,不给你惹麻烦。”
陆俊只想潜心静一静,哪里肯再依他,摇头坚拒。
陆炯悻悻,最后只好敷衍着大哥说,那就算了,以后再说吧。
陆俊托了关系搞来林翰的情报,更多的是想搞清楚整件事的来龙去脉,分析自己这次惨败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虽然也被气的呕血n升,不过还是打消了报复的心理;陆炯看到了林翰的资料以后,可就没有他大哥那么多想法了。
口头表示“以后再说”,回到了学校的食堂里,接连想了好几天,他决定“现在就说”。
林翰啊林翰,老子要把你‘弄’残‘弄’废,至不济也要你筋断骨折。好叫你知道知道,滥管闲事、无事生非的下场!红苹果歌厅本来就还有一本帐没结算呢,得罪我们兄弟,这可是你自己找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