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末的军队一支比一支烂,明朝之所以灭亡,那是因为李自成的闯军相对没那么烂。
闯军别看在国内战场上威风八面,可一碰到建奴,立即就是兵败如山倒。
相比之下,建奴算是这个年代稍微正常一点的军队。
宁乡军可是能够和建奴硬杠,且能战而胜之的精锐,收拾花马刘的部队简直就是不费吹灰之力。
这一仗其实骑兵军也没有用什么高明的战术,就是迎着敌人的枪弹向前一冲,战斗就结束了。
看惯了死亡,经历过无数血战的骑兵军这一场胜利乃是勇气的胜利,是无视生死的剽悍性格的胜利。
更何况,他们的武器和装备比起刘良佐军高出不止一筹。相比起只穿了一件普通皮甲的刘部,武装到牙齿的宁乡骑兵军简直就像是一群富翁。他们五人一队结成阵势,咬着刘良佐部的屁股不断厮杀。用马刀,用连枷,用斧子,用铁锏,就好象是一群扑进羊群的饿狼,在敌人身上发泄着刚才被人用三眼铳压着打的怨气。
双方的战马早已经跑了起来,刘良佐军的士兵一垮,要想在高速冲锋中扭转马头逃跑却不是那么容易。他们的队伍又排得密实,顿时挤成一团,战马愤怒长嘶,一片混乱。然后一个接一个被宁乡军用近战武器砸落尘埃。
一片接一片黑色的人影坐落,那情形就好象被灭害灵喷中的蚊虫,红色血开始鲜艳起来,甚至压过马蹄卷起的黑色泥点。
汤问行身上冷汗还在不住地流着,被敌人三眼铳砸进体内的那枚箭头正好镶嵌在两根肋骨之间,战马一颠簸,三棱箭头就刮在骨头表面,疼得钻心。这伤虽然是皮外伤,却叫人难以忍受。
正因为实在太痛,却激发了他身体里的剽悍之气。
一个敌人骑着战马冲来,汤问行懒得再使什么招式,手中的马槊一抽,直接将敌人战马的头颅斩了下来。
在开放的红色大花中,座下战马直接扬起前蹄,狠狠向敌人踏下去。
红色消失,眼前顿时一空。却原来,在不知不觉中,汤问行将刘良佐的骑兵部队打透了。
被人打了个透心凉,被分割成一盘散沙,刘良佐部彻底不成建制,当下就四散逃开。
原野上,收割之后的稻田里,到处都是人马的尸体。稻田引水的缺口处,有粘稠的人马的血在汩汩流动。
也就是三轮三眼铳的齐射,然后一冲,这场集合了五千骑兵的规模空前的骑战就分出胜负,快得让人还反应不过来。
这一次骑兵对冲,刘良佐军丢下来上百具尸体之后,溃不成军。
卢九德毕竟是做了将近二十年南京留守太监,也算是南京排名第一的军事长官,对于打仗也不是门外汉。在他的预想中,这应该是一个空前惨烈的大战,宁乡军就算再勇,如果想打败刘良佐,也应该付出不小的代价。俗话说得好:杀敌一千,自损八百。
但眼前的情形却大大地超乎他的预料,内心中转过一个念头:如果孙元被东林收买,就算只有区区一支宁乡军,这南直隶又有谁是他的对手?真到那个时候,福王才是真的没有希望了?
辽东的战事咱家是没经历过,也不明白当年关宁军遇到建奴为什么会败得这么惨。如今看了宁乡军,这才完全明白了。如果建奴有宁乡军这般剽悍,我大明朝的军队对上他们,确实没有任何胜算啊!
还好,孙元是拥戴福王的,还好……
卢九德突然想笑:史宪之、高弘图、张慎言疯了吗,不但没有想过要来收买孙元,还想与他在战场上争锋,取死之道也!
这老马不知道使了什么手段,竟然笼络住了孙太初。马瑶草识人用人的本事,咱家是比不上的。
想到这里,卢九德忍不住看了马士英一眼,老马却是一脸的平静,显然是对眼前的情形见惯不惊。
倒是福王来了兴致,口中道:“有意思,有意思,这仗打得很有趣。”
马士英轻咳一声:“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可不是儿戏。”
福王难得地一脸郑重,点了点头:“马侍郎说得是。”
马士英见他收起嬉戏模样,甚是欣慰,在他心目中已经将自己当成了未来的帝王师了,正要继续教导。
福王突然道:“哎,死了那么多马,传寡人的命令,等到此战结束,就将马肉赏给有功将士,让他们饱餐一顿。”
马士英咳嗽得更大声,一张脸憋成了红色。
孙元:“陛下,马肉粗砺,不好入口,得好生整治。臣知道一个法子,就是将马肉搅烂,和上八角、茴香、胡椒、辣子做成香肠,用柏枝熏上几日,那滋味,啧啧,真是肉香浓郁啊!”
福王喉咙地发出“咕咚”一声,忍不住道:“竟然有这法子,等弄好给寡人送几斤过来吃吃。”
马士英大为不满,正色道:“孙总兵官,高杰的主力就要与我军接触,接下来该如何作战?”
几人说话间,部队还在不住向前移。
就在这个时候,对面的高杰部轰隆的马蹄声和几万士卒踩在大地上的脚步声更加响亮。长长的牛角号吹响,红旗招展,黑压压一片看不到尽头的敌军如同海潮一线而来,巨大的声响震得人耳朵里嗡嗡着响。
几万步兵如墙而进,两侧都是奔驰的战马,本就满是湿泥的大地变得柔软,一波一波震荡从地底下传来,叫人立足不稳。
孙元这才不再同福王说闲话,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