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大胜关之战的亲历者,建奴的战斗力究竟如何,没有人比他更清楚了。
那一战说句实在话,即便有靖远伯亲自坐镇,即便有教官亲自带队,还是打得非常糟糕。遇到建奴凶猛的冲击,部队差一点就崩溃了,若不是宁乡军在关键时刻突然杀到,和镇海军前后夹击阿济格,若不是关宁军在紧要关头袖手旁观,那一战最后的结局如何只有老天爷知道。
那一战,甘辉失去了他的好战友好兄弟李教官,惨痛得难以承受。
在他看来,即便是在镇海军全盛之时,正面较量也不可能是正宗建奴的对手,更别说如今部队的人心已经彻底散了。
这次豪格集中建州所有的力量而来,就算是再不懂得军事的人也知道,建奴是要彻底将镇海军吃掉,敲山震虎,震慑其他几路明军。他们的兵力毕竟有限,不可能顾及到所有的北伐明军,张开十指,不如捏成一个拳头打人。
如果镇海军真的全军覆没,整个北伐的局面只怕真要被豪格反转过来了。
军心士气且不计算在内,镇海军一但有事,这么多粮秣辎重都落到敌人手头,其他友军也得不到任何补充。到时候,豪格只需一把火烧了镇海军刚从保定得来的粮草,往北京城中一缩,来一个死守不出。宁乡军、山东军、秦军将攻城战打得旷日持久,一旦缺粮,只能无奈地退回江淮。
这一场北伐大战,也只能以明军的彻底失败而告终。
前几日难得一连好几日艳阳天倒也罢了,从昨天起天上降下大雪,想来琉璃河已经冻实了,正适合大军过河。况且,这条河流并不宽,三尺之水,一跃可过。
豪格绝对不会放过这个机会的,他一定会过来。
因为时间并不在建奴那一边,如果再这么拖延下去,一旦南面的宁乡军靠过来,建州兵连最后一丝将局势板转过来的机会也将丧失。
对于豪格来说,这一战亦速不亦缓。
说不定今天敌人就会发起总攻。
“大洪……”甘辉看了看身边的方大洪,自己现在名义上的长官。
方大洪比他小七岁,虽说是自己的师弟,可在心目中就好象是他的孩子一般。
以前在福建的时候,两师兄弟也经常在一起打熬筋骨。俗话说,拳怕少壮,棒怕老狼。方大洪的拳脚工夫很是不错,二人动手过招的时候,开始几招甘辉还占到绝对的上风。可只要一过十招,自己应付起来就很吃力了,三十招过后,自己就会落败。
当然,高手过招,生死只在一招之间。较场比试和以命相搏根本就是两回事。
此刻,方大洪手中提着一把白蜡杆红缨枪,鲜红色的红缨在风中飞扬,再配合上他年轻的满是英气的面庞,显得很是潇洒。
这还是甘辉第一次看着这个小师弟手中拿着武器。
方大洪虽然拳脚工夫了得,可身子并不健壮,腰也显得纤细,不像是个武人。其实这也可以理解,他毕竟还年轻,身体骨骼还没有长完全。
毕竟是个年轻人,方大洪今天的装扮也显得很是耀眼,头上带着一顶标准的明军将官头盔,钉上那根半尺长的铁枝上还装饰着一个染成粉色的绒球。这次北地作战,部队已经准备了将近一年,士卒们都装备了建奴八旗军样式的棉甲。这种铠甲有很长的下摆,直接拖到小腿。手腕处的马蹄袖还能放下来,盖住手背。说句实在话,建奴的棉甲确实适合这样的天气,穿在身上,就好象披了一件大棉袄。但是,却显得臃肿。
大约是觉得样式实在太难看,这小师弟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搞来一套无袖皮甲,又着匠人用油漆漆成大红色,上面还用白铜钉上去不少纹饰,华丽得令人发指。
这小子就是喜欢出风头啊!
作为一个战场的老人,甘辉也曾经提醒过方大洪换一件兵器。红缨枪这种武器怎么说呢,也不是不好。在江湖上与人决斗的时候,白蜡杆一抖枪花,虚虚实实,立即就能耀花敌人的眼睛,最是难防。
可是真到了尸山血海的战斗之场,所有的士卒都是全身铁甲。你的枪花抖得再好也顶不了什么用,敌人完全可是对你的高妙招数视而不见,直接一斧一棍劈来。你的枪刺到人家身上,不过是一个小白印子,人家一斧一棍过来,立即就能把你放倒在地。
战场上千万双脚相互践踏,一旦倒下,你还有机会站起来吗?
提醒是提醒了,可方大洪还是浑不在意,也不换武器,说是换成重兵器实在太难看,传出去会被江湖上的兄弟笑话的。
这应该是方大洪第一次统帅这么多士卒打仗,在意识到敌人今天就会发动进攻之后。方大洪一会儿轻轻地抖动着红缨枪,一会儿将目光直勾勾地看着远方的地平线,一会儿又长长地吐出一口白气。兴奋有之,期待有之,担忧有之。
“师兄,什么?”方大洪转过身来。
“没什么,没什么了……”甘辉突然失去了说话的yù_wàng,现在说什么有又什么用。反正敌人这一两天就会发起总攻,该做的事情都已经做了,现在只能静静等待。
远方开始混沌起来,突然,有一群大约百只黄羊疯狂地跑来,就好象后面有恶狼正在追赶似的。
自从李自成进京和满清入关之后,再加上连连天灾,京城地区萧条得厉害,在路上走上一天,也碰不到几个人。相反,野生动物的数量却多起来。生长在大房山山区的黄羊逐渐朝东阔散,沿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