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45小说>都市现代>大岛主2>第5第77章 回娘家

“俺有一只小‘毛’驴,俺从来也不骑。有一天俺心血来‘潮’,骑着去赶集。俺手里拿着小皮鞭,俺心里正得意。不知怎么哗啦啦啦啦,俺摔了一身泥——”

野‘鸡’的破锣嗓子在荒凉的戈壁上回‘荡’,它蹲在一头小‘毛’驴上,大概是被吵地难受,小‘毛’驴便扑棱着两只大长耳朵,嘴里啊——昂——啊——昂地叫唤起来,很快就盖过了野‘鸡’的嗓‘门’。

这可不行,野‘鸡’先生是很在乎面子的,于是用钩钩嘴在‘毛’驴背上啄了两下,结果‘毛’驴干脆来个懒驴打滚,野‘鸡’也被掼到沙堆上,虽然没摔一身泥,不过却‘弄’了一身的沙子。

大星也骑着一头‘毛’驴从野‘鸡’身边驶过,‘毛’驴很乖,而且很卖力地向前颠颠颠跑个不停。野‘鸡’就纳闷了:同样是‘毛’驴,脾气咋差这么多呢?

不过很快它就发现了秘密,原来大星手里拿着根鞭子,鞭梢拴着一小捆青草。那青草肯定是经过了大头的滋润,显得清脆可爱,始终在‘毛’驴脑袋前面椅,对小‘毛’驴的‘诱’‘惑’力相当大,于是它便有了前进的动力。

野‘鸡’明白了,这是胡萝卜战术啊,显然要比它的“大‘棒’”战术效果好。

唐积德和小虾米也骑着骆驼从后面赶上来,还有哈立德,他的肩膀上还立着那只猎鹰。经过小虾米的调教,如今这只猎鹰更加神骏,个头也远比同类大。

单峰驼骑起来其实也不错,坐在驼峰的后面,搂住驼峰还是比较稳当的,就是有时候不小心会从骆驼的屁股蛋上出溜下来。

他们这一行人离开了小村,还真是去赶集的。只不过去的是比较大的城市——阿联酋的迪拜。那里举行第五届国际猎鹰节,身为猎鹰的忠实爱好者,哈立德当然要去见识一下,会会世界各地的鹰友。而唐积德他们也算是顺路,于是便一路同行。

一谈到猎鹰,哈立德这个平时比较憨厚的汉子就眉飞‘色’舞,嘴里还滔滔不绝,能从小时候第一次接触猎鹰说起,说上三天三夜都不带停的。不过从他的介绍中,唐积德也了解到很多与猎鹰有关的东西,比如说在抓捕猎鹰之后的“熬鹰”,通常一个多礼拜不叫鹰睡觉,也不给它喂食,放在悬空的篮子里面,尾巴还要系上小铜铃。即便是这样,几天之后,鹰也困倦得耷拉脑袋睡觉。这时候,旁边守护的人就要大喝一声,将鹰惊醒。经过这样的磨砺,猎鹰的野‘性’去了不少,再稍加训练,就可以捕猎。

唐积德听完之后也一个劲摇头:“还是咱们的小虾厉害,猎鹰跟着她,也就不用被煎熬了。可惜啊,这种本事别人学不来——”

小虾米当然也深有同感,不过整个阿拉伯民族都喜欢摆‘弄’猎鹰,那些富人更是不惜重金。曾经有过一辆豪车换一头猎鹰的例子,这种情况,其实也无形中助长了偷猎者捕获鹰隼之类的猛禽,然后贩卖到阿拉伯地区。毕竟没有需求就没有买卖,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嘛。

除了那些牧民是真的需要利用猎鹰的狩猎来改善食物的种类之外,至于那些富人,则多是玩票的‘性’质。但是凭借小虾米一个人,想要改变,是不可能的,希望通过这次猎鹰节,能呼吁更多的人不要买卖猛禽,也就算是达到目的了。正是因为这种想法,所以小虾米才会拉着大头叔叔也一起参加这次猎鹰节。

既然决定参赛,那么好歹也得有一头猎鹰啊,可是现在手上连一只小隼都没有。不过大头哥有办法:“把野‘鸡’的‘花’羽‘毛’染成棕‘色’,凑数算了。”

“俺这嘴也不成啊——”野‘鸡’颇有些勉为其难,其实它无论是体型还是重量或者是那双利爪,比大型猛禽都不差,唯一差的就是没有那股勇猛刚强的劲头。

大头哥觉得好像也有点难为野‘鸡’,吃坚果和水果的,能跟吃‘肉’的比吗?

最后,小虾米干脆提议把桃‘花’岛的丑小鸭带来算了,正好叫傻姑把它带过来,蜇岛也有直通迪拜的航班,就当是回娘家了。唯一比较麻烦的就是傻姑要是来的话,肯定也得带着唐笑笑和唐乐乐,另外王子的俩闺‘女’也不能扔下不管,这样一来,拖家带口的比较麻烦。

听到这个建议,大头哥立马拍板,说起来,他也有点想老婆孩儿了,正好在迪拜小聚一下。于是,小虾米就往蜇岛那边打了电话,安排此事。而他们这边,则继续骑着小‘毛’驴,慢悠悠地赶奔迪拜。

在主岛的傻姑接到消息之后,心里也好生高兴,毕竟她骨子里流淌的是阿拉伯人的血液。于是立刻就开始收拾东西,首先就是要做通丑小鸭的工作。还好,傻姑是桃‘花’岛的元老,也是看着丑小鸭长起来的,关系比较融洽,丑下鸭对她比对大头哥强百倍。于是将丑小鸭呼叫回来之后,便将它带在身边。丑下鸭还是比较有灵‘性’的,并没有什么抵触情绪。只不过像眼罩脚链之类,它无福享用,傻姑也根本不会给它准备。另外,傻姑出‘门’,‘肥’‘肥’必定是跟班。

剩下的就是拾掇几个小娃娃了,一般来说孝子出‘门’比较麻烦,不过四小侠比较另类,一个赛一个的皮实,差不多就行。

倒是唐笑笑听母亲说了要参加什么猎鹰节,于是这个喧灵鬼也非要带一只去。正好这几天从那两只金雕从雪山飞来桃‘花’岛,而小虾米不在,金雕就和唐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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