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得知李东的北方堂,擅自出动之后,天狼社便已经意识到了不妙,急忙加快了调兵遣将的步伐,而他,作为离北方堂最近的隋枪堂之主,更是亲率一千五百名隋枪堂的精锐,准备先行一步,前来敕封市坐镇,遥慑步新市。
在他想来,哪儿怕疯字营内乱,真的是阴谋,只要李东能够坚持一下,哪儿怕是损兵折将的退回步新市,有他和隋枪堂在,总能保得住这块跳板。然后,再集中隋枪堂的力量,和汉刀堂合击遮天的疯字营,ln未必就不能拿下!
可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半路上便接到了北方堂大败的消息。这让他生出了一种不安的感觉,急忙命令手下加快速度,朝着敕封市而来。同时,给敕封市的天狼社小弟下令,让他们提高警惕。
可是,这命令才刚下达没多长时间,便又接到了敕封市被占领的消息。而且,动手的正是遮天传言内乱的疯字营。
遮天好快的速度啊!冷夜心中不由得生出一丝感叹,不过,他并没有立即停下,重整旗鼓,而是下令,以最快的速度,杀到敕封市!
必须要趁着遮天立足未稳,将疯字营赶出去,不然,一旦疯字营在敕封市站住了脚跟,那双方的地位就将来一个彻底的调换!
他绝不能容忍这样的事情发生,而且,还是发生在他的手中。
冷夜的目光中,闪过一丝冰冷的寒意,他的嘴唇轻轻一起,带着无限寒意的几个字,就像是在北冰洋里冻了一番,才拿出来似得,透着一股子嘎嘣硬的冰冷:“命令。四眼,带队以最快的速度,前出至斑马坡!”
车队中,四辆进口的大客,立即发出一声咆哮,将身后的车队远远的抛开。隋枪堂的车队中,除了大客之外,大部分都是那种前四后八的大货车,四周围上了篷布,里面则密密麻麻的坐满了天狼社的小弟。
论财力,天狼社不仅比不上四大帮派中的任何一个,就连后起之秀的遮天也稍有不如。
这倒不是说天狼社不如遮天有钱,以天狼社这么多年的积攒,家底子自然要比遮天雄厚。只不过,韩雨是将所有的钱财,几乎都砸在了社团上。提高福利,待遇,提高社团的机动能力。为此他还专门组成了一个运输集团,纵横两省,拥有大客,大货两千多辆。
为了今晚这一战,他调动了至少两百辆大客,近百辆的汽车,按照一辆大客能拉五十人来算,也具备了随时投送一万多人的能力!
而天狼社呢,一来是人员太多,二来西北偏僻,无论是经济条件还是交通情况,远不如东部发达。所以在速度和运输条件上,就稍微逊色了些。
大客的速度,自然是很快的,可是那些简单改装的大货,就不得不为了里面小弟着想,而将速度放的稍缓一些了。
“魏疯子,我倒是很期待和你的相遇呢!”冷夜扭头望向车外的夜色,手却轻轻的摩挲在一把蔓藤纹的长枪上,温柔如水。
斑马坡。
原本是敕封市西郊一处并不起眼的角落。只是因为扼守着西郊进出的交通要道,所以,注定要在今晚,成为道上之人刻骨铭心之地。
四眼,原名程成,因为鼻梁上架着个黑色的眼镜,所以才得了这么一个外号。
别看他外表斯文瘦弱,可实际上,却是出了名的心狠手辣。正因为这份冷静和狠辣,让他成为了冷夜手下的一员悍将。
尤其是当他要作为隋枪堂的拳头,率先朝着敕封市迫近的时候,他更是感觉到了久违的兴奋。
别人或许会因为社团跟遮天开战而感到不安,感到恐惧,可他不会。多少年来,他就已经不再有这种胆小鬼才有的情绪了。厮杀,对于他来说,只是机会,上位的机会!
嘎吱!
车子猛的停了下来,让他也从兴奋中清醒了过来。当他看见,已经在望的斑马坡旁边的路上,已经被几辆车给拦上了的时候,四眼的眼睛顿时眯了起来。他的身子,猛的从座位上跳了起来,一把推开了车窗:“砂子,马上向堂主汇报,说我们在这里遇到了遮天的拦截。其余的人,随我下车!快点!”
说完,直接跳了下去!
刚一落地,他便看见了一队身穿灰衣的人,沉默无声的朝着他们杀了过来。比他们的身影还要快的,则是一道飞过来的刀光!
不知道为什么,身经百战的四眼,突然感觉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