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我却在想,如果不认识羲禾该有多好。
并非是不喜欢,而是舍不得,舍不得他因我而遭受劫难……
视线落到不远处缓缓走来的羲禾身上,心蓦地漏跳了几拍。一袭红色的喜服,漫天飞舞的花瓣下,看着他的容颜,恍惚中似是穿越了上古的时间,回到了我在琴中与他初见的时候,那初见时的惊艳。
公子如玉,倾城无双。
日月的光华,亦比不得他的颜色。
一点风拂过,红色的喜服被微微吹动,几步外的羲禾浅笑着,伸出了手掌,“小离,我们一起回家。”
温柔的声音落在耳畔,眼泪瞬间模糊了我的视线。为了这一句话,我们已经等了太久。
“一起回家。”我哽咽着应了一声。顾不得繁复曳地的嫁衣,直接握住羲禾的手,扑进了他的怀中。
“羲禾。夫君。”
曾听闻这样一句话:和有情人,做快乐事,别问是劫还是缘。只要这一刻,我还和羲禾在一起,只要这一刻,我还可以感觉到他的怀抱。
什么都不重要了。
一年的时间转瞬即逝。
这期间发生了很多事情,有值得开心的,比如尚安和青媚两人在我和羲禾的婚礼上,一见倾心了,下月就是他们的婚期。尚安外表斯文的像个无害书生,处事作风却精明的比狐狸还甚上几分,而青媚虽然是只狐狸,但她笨的实在没点狐狸模样,这两人在一起,倒是出乎意外的般配。
永夜城交给了小白打理。看着纷繁主。
当然,还有很多不大美妙的事情,比如我听说罗云揪着百里晟的耳朵去了青丘,在胡夭的面前,大肆得意了一番,这是本姑娘的男人,你不要肖想了。而胡夭只是看着百里晟,摇头感慨了一句,岁月不饶人。
后来,两个女人又针对彼此的品味问题,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前前后后的相互鄙视了一顿,直到痛打了一架。
罗云说胡夭是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胡夭则哼着鼻子强调,本狐主只对俊美小哥感兴趣,不喜欢中年大叔。
对于这两人极为有深意的行为和对话,我悄悄的打探了一番,好奇之心人皆有之。没想到,这一深究,还得出了一段粉红色的桃花往事。
胡夭素来喜欢美男,当年初出茅庐的百里晟,虽然性子残缺了一点,但长得还是不错的。胡夭难得避开几个相公,偷偷溜出来,看到美男岂有不下手的道理。但无奈,百里晟居然是一只审美观被养残的龙。该龙心心念念的择偶标准是,要有锋利的爪子,要有漂亮的鳞甲,最好还要有张血盆大口。胡夭这种毛茸茸的狐狸,自然入不得他的眼。
用百里晟的原话来说,丑不拉几的女人,还敢肖想爷?
可想而知胡夭的反应了,敢无视她魅力?敢说她丑?侮辱!天大的侮辱!胡夭的固执脾气一上来,大有把百里晟强了的冲动。
百里晟自然不是胡夭的对手,几招便被制服了。所幸关键时刻,是罗云出现救了他,使他避免了遭受蹂躏的噩运。虽然罗云也打不过胡夭,但是她手中的毒药却是防不胜防的,胡夭一时大意吃了亏。
后来胡夭因为中毒而惨兮兮的没办法逃跑,被追来的相公们逮了个正着,委实是一段悲催的经历。
很显然,罗云救了百里晟,也喜欢上了这条傻乎乎的龙。但追了这么多年,一直将美男追成了中年大叔,儿子都不小了,她还是没有修成正果。这是个落花有意,流水就是死活不开窍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