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收工了,林清文和张氏也回去了,这几天把家扔的不行,回去估计还得收拾一顿,林芸希这次死活没让他俩走回去,找了驴车送回去。
这两天又是给十多个人做饭又是指导方妙和方安和喂兔子,虽然没看出做了多少活,但林芸希整个人都快累瘫了,晚饭都没吃就直接睡过去了,当然在睡前千叮咛万嘱咐方妙给方安和做饭,话还没说完,整个人就呼呼的睡着了。
听着她呼吸声变的平稳,方妙放轻动作离开了屋,把剩下的饭菜放到锅里热热,然后和方安和吃了起来。
方妙吃了半天发现小安和拿着筷子没动,压低声音笑道:“发什么呆呢,赶紧吃饭,明天还得去打草呢,这几天又多了十多只兔子,你得多打点。”
方安和目光闪烁了几下,放下手里的碗,低着头半天才挤出风马牛不相及的话来,“妙儿姐,我们真要在这里住下来吗?”
听到这话,方妙也放下了饭碗,挑挑细眉,“怎么?你不喜欢在这里住吗?”
“不,不,我喜欢,我也乐意在这住!”因为太着急,方安和的话声音有点大,瞥到安静的西屋,赶紧降低声音继续道:“我只是不敢相信,我现在每天睡到天亮,每顿饭都能吃饱,家里的柴禾三嫂也不让劈,每天只是去院子后面拔些草,我感觉我帮不到三嫂的忙,她什么都不叫我做,我实在有些担心……”
在方家的时候过惯了苦日子的方安和,分家之后冷不丁过上了这种可以称得上松闲的生活,他非常不适应。
方妙愣了一下啊,她以为安和只是不习惯,但现在看来好像没那么简单,这孩子一直活的小心翼翼的,那战战兢兢的样子恐怕现在还没从方家的阴影中缓过来。
记得三年前安和刚来方家的时候,那时小孩长的白胖白胖的,见到谁都非常有礼貌的叫人,现在虽然也很有礼貌,但是见人的时候总是怯生生的,好像很少抬起头看人,眼前这个黑瘦黑瘦的孩子……
方妙不知道该怎么说,只得敲敲他的小脑袋,“小孩子家家,想那么多干嘛,赶紧吃饭。”开导人这事她可做不了,明日找三嫂说说吧。
虽然身体还没缓过来,但是生物钟已经定时,卯时一过,林芸希就睁开了眼睛,经过一晚上的休息,身体的酸痛好像更严重了,抬手都有些费劲。
这就是疏于锻炼的后果啊,林芸希在心里忍不住吐槽,一时动不了,林芸希索性躺在床上开始算钱。
十五两左右的银子,买菜和购置新家的东西花了将近二两银子,盖墙工钱和原料花了三两零四百钱,前后买了三次兔子花了二两零八百个钱,昨天硬塞给嫂子四两银子,当初想凑钱买房子,现在房子有了现成的,钱自然也就还回去了,大哥一家子也好几张嘴呢。
这样算来自己手里还有不到三两银子,当然,还有那五片金叶子,不知道这个朝代的金银是怎么换算的,不过不管怎么换,那应该也不是一笔小数目。她本来是留作后手不想动的,但是现在有一件必须要做的事情,只能先拿出来用用。
“三嫂,醒了?”方妙睁开惺忪的眼睛,见林芸希微皱着眉头,忍不住开口问道。
“嗯。”林芸希努力用手撑着床面坐起来,艰难的伸手穿上衣裳,回头看她,“时候还早,妙儿,你再睡会,等会饭好了我再叫你。”说完撩帘子出了屋。
见状,方妙也手忙脚乱的穿上衣服,快速的拢了把头发,跟着出了屋子,见她给兔子填草,帮她提着盖子,俩人合作很快就把九个笼子都放好了草料,趁着这个机会方妙把昨天晚上的事情跟她说了。
听了方妙的话,林芸希动作缓了下来,沉吟半晌后,叹道:“这孩子,唉……”
跟往常一样,烧火做饭,吃完早饭,方妙和方安和俩人依旧上山打草,林芸希则是向村里走去。
因为祖宅是在村北的小坡上,这边居住的人少,所以基本没有什么路,前几日因为盖墙拉砖方便,那些人就草草的平了下路面,昨天晚上刚下了点小雨,倒是不大,这地面坑坑洼洼的都是小水坑,为了不把鞋子弄的太脏,林芸希很是小心的盯着路面走。
“哎呦,这不是老三家的吗,能见到你可真是稀奇,怎么今儿有时间下山啊。”
正低着头走路,旁边传来一道熟悉的声音,一抬头就看见大嫂吴氏正挎着篮子看过来,皮笑肉不笑的,眼睛里泛着冷冷的光。
虽然恨极了老三家的这个狐狸媚子,但边上还有其他人,吴氏不得不做出一副亲善的样子,用亲昵的语气说道:“虽然分了家,但是咱们可是一家人,常走动才不会生分,咱娘可是想你想的紧呢,一直都夸你做饭做的好吃,我正想着哪天跟你学上几手给咱娘做着吃吃,你要是有时间就来家里陪陪娘,她岁数大了总是心事重,多说说话心里才舒坦些。”
她说完,旁边一个岁数稍大些的老妇人也跟着说道:“咱方家村要说孝顺谁也比不上大郎家的,天天婆婆长婆婆短的,从来没听说有半句怨言,简直比自己亲娘还上心,可真是难得,不想我们家的,唉……”
她这一张嘴,旁边的几个已经做婆婆的人都跟着七嘴八舌的应和,看向林芸希的眼神就有些冷了,同样都是媳妇,一个是鞍前马后孝顺的,一个是分家以后对婆婆不闻不问的,不用想谁都更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