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歇尔在战略立场上的妥协,使得美军从西南太平洋战场撤军变得更加困难。
说得直接一点,在麦克阿瑟的坚持下,除非美军遭受不可弥补的损失,已经丧失了继续守卫澳大利亚的能力,不然美国总统罗斯福就没有理由下令从西南太平洋撤退,美军也就得在这里战斗下去。
在舰队决战中被击败,就可以看成是不可承受的损失。
有趣的是,这反而促成尼米兹采取较为积极的立场,即认为斯普鲁恩斯应该主动寻找中国舰队决战。
尼米兹的立场,毫无疑问的影响了斯普鲁恩斯,也影响了哈尔西。
在离开布里斯班之前,斯普鲁恩斯就从哈尔西那里接到了命令,即他的主要任务就是击败中国舰队。
当时,哈尔西还暗示斯普鲁恩斯,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冒险行动。
只是,斯普鲁恩斯没有立即明白哈尔西的意思。在他看来,罗斯福肯定不会考虑任何与撤军有关的建议,最多只会采纳尼米兹的战略主张,即在确实无法守住澳洲的情况下,把舰队调回夏威夷群岛。
结果就是,斯普鲁恩斯认为应该尽可能的保存舰队实力。
当然,斯普鲁恩斯的理解也没有错。
罗斯福确实需要一个放弃西南太平洋战场的理由,但是美国海军更加需要一支完整、健全的舰队。
直到八月二十六日,也就是第31舰队已经在塔斯曼海活动两天之后,斯普鲁恩斯才收到了尼米兹发来的电报。在这份电报中,尼米兹提到了一个模棱两可的问题,即斯普鲁恩斯得尽其所能的找到中国舰队,但是同样得尽一切能力保护好手里的战舰,至少得保住那两艘舰队航母。
这下,斯普鲁恩斯迷惑了。
要知道,这两点要求本身就是相互矛盾的。找到中国舰队,就得与中国舰队决战,也就不可能保全战舰。要想保全舰队,就得尽可能的避开中国舰队,避免与之决战,也就不可能找到中国舰队。
费了好大的尽,斯普鲁恩斯才算明白了尼米兹的意思。
当然,这也不能责怪尼米兹。
尼米兹直接下达命令的话,说得严重一点就已经犯了叛国罪,即便说得轻一点,也是消极怠战。也就是说,任何想要对付尼米兹、或者是想让尼米兹下课的将军,都可以拿这道命令说事。
如此一来,尼米兹就只能设法暗示斯普鲁恩斯。
所幸的是,斯普鲁恩斯总算弄明白了尼米兹的意思。
关键只有一点,即尼米兹只提到找到中国舰队,却没有提到与中国舰队决战,更没有要求斯普鲁恩斯一定要击败中国舰队。
搞明白尼米兹的意图之后,斯普鲁恩斯自然知道该怎么做了。
当天晚上,斯普鲁恩斯就把第31舰队拆分成了两支航母战斗群,即两艘舰队航母为一支战斗群,六艘小型航母为一支战斗群。此外,尼米兹还做了一个非常大胆的部署,即只为两艘舰队航母各安排了一艘护航的重巡洋舰,保留了四艘轻巡洋舰与四艘驱逐舰,然后把其他所有的护航战舰都分配给了六艘小型航母。结果就是,掩护六艘小型航母的力量要比掩护两艘舰队航母的力量强大得多。当时,第31舰队里总共有八艘重巡洋舰、十二艘轻巡洋舰与十六艘驱逐舰!
做出这一部署之后,斯普鲁恩斯就让两支航母战斗群分道扬镳了。
按照他的部署,由六艘小型航母为核心的第二航母战斗群直接前往新喀里多尼亚西北海域寻找中国舰队,并且设法偷袭中国舰队。由两艘舰队航母为核心的第一航母战斗群则由他亲自率领前往新喀里多尼亚南部海域。
这一部署,非常直观的反映出了斯普鲁恩斯的意图。
说直接一点,在斯普鲁恩斯的安排下,第二航母战斗群就是牺牲品,其价值就是达到尼米兹提出的第一个条件。
虽然在美国海军中,特别是在珊瑚海大海战之后,小型航母顶起了半边天,做出的贡献丝毫不亚于舰队航母。在瓜达尔卡纳尔岛沦陷之前,美军小型航母的活动频率比舰队航母高得多。在伦内尔岛海战之后,小型航母成为了美军唯一可用、或者说是敢用的海上航空作战平台。但是与舰队航母相比,小型航母依然是可以牺牲的战舰。除了美国正在大批量的建造小型航母与护航航母之外,还与美军对小型航母的价值认识与使用方式有关。简单的说,美军并不在乎这些小型航母。
其实,这也可以理解。
当时,美国海军的小型航母分为两种,一是在轻巡洋舰的基础上改进而来的,二是按照商船标准建造的。习惯上,一般把前者称为小型航母,把后者称为护航航母,而这两种航母的用途也有所差别。大战初期,美国海军的小型航母主要在太平洋战场上活动,主要价值就是填补舰队航母不足所造成的力量空缺。护航航母则主要在大西洋上活动,主要价值是对付敌人的潜艇。
问题是,美国海军对此并没有清楚认识,至少美国高层没有这方面的认识。
要知道,这两种航母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小型航母的基础是战舰,而且也是按照战舰的标准建造的。护航航母的基础是商船,也就是按照民用船只的标准建造。可见,在基本规格上两种战舰都截然不同。
由此,也就产生了一个问题。
相对而言,护航航母的建造工程要简单得多。在实现了量产化之后,美国平均每个月最多能建造十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