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娘子开给林氏的价钱着实不低了,那些普通的荷包一个给了一百大钱,至于那些叫她和周夫人同时看上了的精品荷包,孙娘子给出的价钱在林氏看来简直就是天价了,一个荷包,居然给三两银子!
要知道一个壮劳力辛苦一天的也就十几二十个大钱,就算是大户人家的体面丫鬟甚至姨娘,一个月的月钱也不过是二三两银子,一个荷包就给三两银子,林氏简直以为自己是在做梦。
与她的激动不同的是,沈重华站在后面困惑的眨眨眼睛,嘟囔了一句什么,林氏没听清楚,要是听清了的话估计会晕过去,她说的是:“卖的太便宜了!”
在林氏这样的乡下人眼睛里,三两银子就是一个天文数字,自家男人还活着的时候当塾师一个月的束休也不过就一两多银子,男人生病他们家几乎花光了所有的积蓄,林氏已经好些日子没有用银子做过交易了。
她还在晕乎着,集雅轩里却进来了一个穿着花里胡哨衣裳,油头粉面的公子哥儿,大冷天的甩着把扇子附庸风雅,后头跟着几个或满脸横肉,或獐头鼠目的跟班,就差在脸上写上纨绔两个字了。
孙娘子一见这人,眉头立即就皱了起来,心里暗叫糟糕,这人怎么来了,就像叫沈重华先到里面去躲一躲。
可是已经晚了,刚一进门,跟在纨绔子弟身后一个獐头鼠目的家伙就看见了沈重华,两只老鼠眼顿时就亮了起来:“少爷。您瞧!小的说的没错吧?这集雅轩经常有些小娘子前来,准保有美人可看。”
沈重华虽是站在林氏身后的,只露出半张脸来,可是那个样子足够叫这些人流口水了,那少爷满意的拍了拍跟班的肩膀:“好,今日算你立功,回去有赏!”一张色迷迷的脸上眼睛瞪得溜圆。摇着扇子走近了沈重华,却被林氏警惕的一下子挡在了前面。
美人忽然变成了一个半老徐娘,纨绔顿时不乐意了:“嘿。爷看的是美人,你一个半老婆子凑什么热闹?一边儿去!”说着探出扇子就想去挑沈重华的下巴。
“你想干什么?”林氏有些慌张,她是第一次遇上这种事情。欧阳瑾瑜不在,她们两个女人该如何对付这些来意不善的畜生?“光天化日的,你们没有王法了吗?”
“王法?”那纨绔斜着眉眼阴阳怪气的重复了一遍,扇子一甩,自以为很威风的仰起头来用鼻孔对着眼前众人:“告诉她们,本少爷是什么人。”
后面那狗腿跟班立即神气活现的跳出来,用一种睥睨众生的嘴脸对着众人:“我家少爷是知府大人的三公子,在这块地界儿上,我们家公子比王法好使!”
周夫人脸色煞白,她丈夫不过一届县令。根本就不能跟知府相提并论,偷偷的丢下了银子,就躲在别人后面带着自己挑好的东西溜了。
林氏一听对方居然是高官子弟,顿时就没了办法,那纨绔得意洋洋的摇着扇子看着她们。像是在看案板上的肉一样:“怎么样?小娘子跟我回去吧,保准你过上吃香喝辣的好日子,哪里还需要刺绣?”
“就是,跟了我们少爷,那可是你八辈子修来的福分!”一群狗腿子在后面叫嚣着。
店里的人生怕惹上是非,早就一个个的溜走了。最后就剩下不能走的孙娘子和几个伙计,此外就是林氏和沈重华了。
沈重华低着头,看样子似乎是被吓坏了,可是谁也看不到她的眼睛里面其实有凶戾的光芒在交织着,叫人心底发寒的光芒。
“我倒是要看看,什么人这么能耐,居然比王法还要好用?”这个时候,店外面却传来一声低沉的声音,店门口看热闹的自动分开一条路,一个身材高大穿着一袭黑色衣袍的青年男子走了进来,身后还跟着一个样貌普通的仆人。
沈重华抬起头来看了看这个半道上杀出来的人,严重的凶光眨眼功夫就退的不见了踪迹,有点迷糊的对上黑衣青年含笑的脸,卡巴卡巴眼睛,继续低下头去盯着脚尖发呆。
纨绔横行霸道习惯了,哪里想到居然还有人脑子不清楚的敢跟自己作对,顿时就不爽起来,再加上这个人不管是相貌还是风度,都要比自己高出那样一点点,他心里就更加不舒服了:“哪来的野小子?敢管爷的闲事?你们几个,把他们两个给爷扔出去!”
黑衣青年没什么动作,倒是后面默不作声的仆从上前一步,三拳两脚的把几个狗腿子打的鬼哭狼嚎断胳膊断腿,一手提起一个的扔了出去,在大街上叠起了罗汉。
自己的属下被人这么轻松的就决绝掉了,纨绔就算是再傻再嚣张,也明白自己是遇上硬点子了,虚张声势的吓唬道:“你们要是敢动我一根汗毛,我爹就能叫你们生死两难,叫你们在这里待不下去!有胆子你们试试看!”
色厉内荏的样子叫人看了忍不住的唏嘘,黑衣青年懒得去看他,吩咐自己的仆从:“你亲自把他送到知府面前去,告诉他,养不教父之过,他若是还想保住自己的位置,就好生教导一下儿子。”
那仆从恭敬地答应一声,拎鸡崽儿一样的把那外强中干的纨绔子弟拎在手里,大步的冲着知府衙门去了,街面上一堆人全都用敬畏的验光看着他,能够把知府大人的儿子不到那个一回事儿,这两个人的来头一定不小。
闲杂人等都消失了,黑衣青年这才含笑上前,面对着沈重华拱拱手:“真巧,我们又见面了。”
林氏警惕的看着他:“你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