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了好几个小时,新主人也没有现身,阿彻犹犹豫豫走到卧房的洗手间外,这么豪华的洗手间肯定二十四小时都能供应热水的。
想了很久,狗崽子还是掉头回了卧室。他的救命之恩还没报,就算现在没能力报恩,至少不能没个交代就一走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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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岁的安嘉冕站在床脚,耷拉着眼皮看着狗窝里四仰八叉呼呼大睡的卷毛狗崽。这家伙……有人进来了都没有警觉吗?这真的是狗??要是个强盗进屋能一榔头直接敲死你吧?不过自己的命不要却想着要去救别人,看来jason说得没错,这狗是傻得要命。
安嘉冕也懒得管他,脱掉制服外套,松开领结丢到床上,边解开衬衫边往洗手间走去,打开热水,狗崽子像是这才觉察到有敌情,一骨碌翻身起来,一副特别警觉特别靠谱的样子威武地挺直了背。
安嘉冕回头看他。阿彻看到安嘉冕也吓了一跳。这不是那天领养走拉布拉多的安少爷吗?可是……他没看见小拉布拉多啊。
安嘉冕关好水走出洗手间,蹲下来摸了摸小狗的脑瓜子。这么温柔美好的少年,让阿彻顿时想起小修,蹲坐在地上乖乖任由对方搓揉着脑袋。
“你的拉布拉多女友我送去导盲犬训练中心了。”安嘉冕像是看出狗崽子的疑问,说。
阿彻吓一跳:“汪汪?!”女友?拉不拉多是女孩?!
十四岁的少爷温和地微笑着:“有没有人跟你说过你蠢得像坨屎?”
阿彻错愕地张着嘴,你这表情和你说的话不太搭配啊。
安嘉冕站起来:“今天就让你先适应一下,明天开始我要训练你。”
训练?训练什么?狗崽子疑惑地歪着头。我很能干的,想让我干嘛都行,不需要训练!
安嘉冕低头问:“你是什么狗?”
阿彻自豪地挺直背:“汪汪汪!”我是一只骄傲的灵犬!
安嘉冕摇摇头:
“不,你是一只寻回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