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会想让我夸你帅吧?”曹惊蛰那锐利的双眸中泛起淡淡的异色。
“夸我的人都可以离开。”混血帅哥认真地说道。“我是一个极有信用的男人。”
“我都一把年纪了。”曹惊蛰含笑道。“本也没几年可活了。”
“哪怕生命只剩最后一天,都应该拥有求生的本能与意志。生命诚可贵啊,曹大老板。”混血帅哥意味深长地说道。
“我漂泊海外二十余。但终究是华夏人。”曹惊蛰缓缓道。“我可以痛骂数落华夏种种不好,但轮不到一个外人来指手画脚。”
“我有一半华夏血统。”混血帅哥指了指自己漆黑的眸子。“你没发现吗?”
“那就更令人不齿。”曹惊蛰微笑道。
混血帅哥摇头道:“国度是一种偏见。国度是一种狭隘的世界观。这个世界强者为尊,我从不认为人类有必要将自己定义为某国人。只有强者和弱者的分别。况且——”混血帅哥续了一支烟,阴阳怪气道。“据我所知,燕京不少大人物的国籍都不再落户华夏。这不是也意味着人们都崇尚成为强国人吗?”
“丛林法则适合任何环境,包括一个三口之家。能力强者也可以拥有绝对的话语权。”曹惊蛰微笑道。“可若一个人没了礼义廉耻,没了民族感,没了归属感,纵使全球大统,他也会沦为社会最底层的人类。因为一个国家内部同样拥有‘崇洋媚外’的歪风邪气。小城市人看不起农村人,大城市人看不起小城市人。你口中那些燕京的大人物去了所谓的强国,同样不会被人尊重。”
“据我所知,曹老板在华尔街呆了二十多年。赚够了美金,赢得了美国的尊重与崇拜。甚至为你大开绿色通道。”混血帅哥笑眯眯地说道。“曹老板说得大义凛然,却并没以身作则。”
“我回来了。”曹老板莞尔笑道。“并永远不会再离开。”
“说了这么多,你就是铁了心不打算夸我长的帅?”混血帅哥沉声道。“你应该知道,我可是杀人如麻的大魔王。”
“正如那两位美丽的女士所说——”曹惊蛰微笑道。“你的确生得不算好看。”
我帅吗?
你很帅。
特别帅。
帅得惊天动地,海枯石烂。
听得多了,人们就认为自己真的很帅。帅成了万人迷。
反之。哪怕你帅得丧心病狂,可总是被人骂你长得丑,丑得很奇葩。你也很容易生出怀疑心理,认为自己真的很丑。
诸葛红玉是金口玉律的大人物。还是北方第一美人。她说混血帅哥长得丑。奇丑无比。
叶茗竹是黄浦第一寡妇,是无数男人想爬到她床上的黑寡妇。她同样说混血帅哥长的不算好看。
曹老板呢?
华尔街最令人敬畏的华人。龙头所指之处,驹归他所有——男人对男人的外表总是最宽容最具包容心的。连他也说混血帅哥长得丑。
大人物的话语总是更有分量,尤其是好几个大人物抨击他的长相——混血帅哥有些怀疑自己的长相了。
我帅吗?
丑吗?
作为一个极爱美的男人,这无疑是最残忍的现实。
他用实际行动诋毁了燕京所谓的大人物,证明了这些大人物不过是一群胆小如鼠贪生怕死之辈。可此刻,他又被另几个大人物联手攻击长相。混血帅哥本已生出的骄傲与得意被三人打压了下去。气焰远不如之前那么嚣张。
“平局。”他微微垂头,抿唇一笑,遂又抬起头,与之前吊儿郎当的轻浮模样截然不同,如王者般不容置疑道。“但你们现在真的不能走了。或许,还会有人死在这里。”
话音甫落。一股磅礴如山洪的气息如实质般席卷而来,立在曹惊蛰身边的英布身躯猛地一颤,迅速站在了曹惊蛰面前,身形微躬,如临大敌。
也许——这才是帝天之子的本来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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