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着手提箱,结了账,拉着夏威尔小小的手,行走在闹市,也许是一身黑太过明显,不少惊艳的回头,不少经历过沧桑的人眼里总带着点厌恶。悫鹉琻晓
吊儿郎铛的年轻地痞悄悄地尾随在后。
娃娃这一身帅帅的行头让他们忌惮,但又看见白白嫩嫩的夏威尔又放下心中的那几分迟疑,直盯着娃娃手上的黑色皮箱,想到可能会有价值不菲的好东西,更加有了胆子。
娃娃刘海挡住的柳眉微蹙,漠然听着身后那几个越来越急促的脚步声。
1,2,3,4,5。
五个人,不必要的麻烦还是避免一下的好。
看着快到闹市就要到尽头,各色衣服的人越来越少,稀稀拉拉几个卖菜的守在巷口。娃娃一声不吭将夏威尔抱起飞跑起来,跃上小巷岑差的墙,黑色的身影像惊掠过天空的海燕。
5个男人加快脚步追到巷口,娃娃已远去身影成了个不足小拇指的黑点,他们瞪大了肮脏浑浊的眼睛,面面相觑。
“md,还好没出手,不然连怎么死得都不知道!”一个男人松气地拍了拍心口。
“你怎么知道?万一那妞只会逃跑呢?”另一个男人咬了咬牙,瞪着洁白的天边,不甘心道。
“***你猪?看不出那妞有两下子?”他旁边的花衬衫男人攘了他一把,骂骂咧咧。
实际,对付他们,娃娃何止两下子?
跳下墙娃娃把夏威尔安稳放在地上,继续用常速走着,已经远离了维可什的中心市区,中心市区大白天的都有人敢公然抢劫,鳞毛见具,也可见这个国家的治安有多差了。
“姐姐,为什么不杀了他们?”夏威尔抬起头,水汪汪的眼睛里疑惑。
因为啊,我心情好!娃娃低头抿嘴温和带着几分邪气的浅笑:“那夏威尔为什么不吃了他们呢?”
得给我充分证明一下你是不是拖累我进度的累赘啊!
“因为…他们的血有杂质…”夏威尔垂着脑袋戳着手指头,“我比较喜欢喝少女少年的血啦。”品血也可以品人生,偶不喜欢沧桑啦!
杂质?毒品吗?
娃娃走到了高速路入口,拦下一辆的士。
司机是个30多岁的胖中年男人,脸色黄蜡,黑眼圈也很深。如果他皮肤白的话可以和熊猫媲美。
以前,做过痔疮手术的男人是汉子,在这里,敢拉车的人是条汉子!
似乎这回的乘客特殊,他抬起眼皮,睁着因疲倦而无神的双眼特意打量了眼前的黑衣少女几眼。
他知道,在这脏乱地方越穿着耀眼的人越不好惹,这里的那些地痞都欺软怕硬。这个月,他已经向各种地盘上的头子交了保护费,留给自己养家糊口的也没几个子了。
虽然生活悲哀,但至少他还有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亲情,他爱他的妻子和儿子。
娃娃将手提箱放在膝上,夏威尔软塌塌地直黏在了娃娃的手臂。
“师傅,我们商量个事行吗?”娃娃客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