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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所有大学一样,在多伦多大学外面有各种店,如餐馆、饰品店、服装店、电脑店、宾馆等等,
但凡是学生需要的都有,
包括酒吧,
不过碍于政府和学校的相关规定,酒吧大都离学校较远,最近的走路也要十来分钟才能到。
但这丝毫不能阻挡学生的热情,
年轻正是叛逆,正是追求享乐的时候,每到晚上9点过后,学校附近大大小小的酒吧里就人满为患。
大约9点半时,
林志铃走进了一家酒吧。
这家酒吧她知道,也来过,并不是那种以跳舞和提供表演为主的酒吧,而是专门提供看球。
没错,就是看球!
看英超、等等,
但凡是受到关注的国际重大球赛,这里都能看到。因此相对于那些能把人吵得崩溃的酒吧,
这里还算安静,
喝酒看球就是这里的主调,
或许还有把马子,毕竟喜欢看球的美女也有不少。在看球时若是能再遇到一个美女显然也不错。
当然了,看球的地方就会有赌
球,
甚至有放高利贷的。
林志铃打扮得很漂亮,上面是深红色的夹克配围巾,没什么亮点,但下面却是百叶小短裙,
而且下摆距离膝盖足够20公分,
再配上黑色半透明丝袜和高跟鞋,她一走进酒吧就吸引了许多人的目光,有几个人像上前搭讪,
却已经有人捷足先登了。
……
杰森今晚很兴奋,他中大奖了,是真正的大奖,他都快忘记自己上次这么兴奋是什么时候了。
今晚是英超联赛的决赛,
他跟很多喜欢足球的人一样早早就来到了酒吧,占据有利位置。当然,他也下了几千块的赌注,
几千块对于普通学生貌似挺多的,
但他家境不错,
能供得起他这样的花销,何况他自己也有再打工。不过他从来没异想天开的认为自己能押中头奖,
能回本再小赚一点就不错了,
以前也都是这样,但今天晚上上帝显然格外眷顾他,他不仅押中了最终比分,还押中点球,
总奖金有将近十万加元。
这对于他来说算不能算是巨款,却也绝对算是大奖了,因此他迫不及待的想跟自己的女朋友分享,
他指的是分享自己的好心情,
当然,他也不介意分享自己的将近。不过据他所知,自己女朋友家里似乎比他家里还有钱。
当林志铃出现时,
他一下子就看到了,因为实在是太耀眼了。
即便以他西方人的审美,林志铃也绝对是美女一枚,而且是那种站在美女群里依然闪亮的美女。
他放下啤酒快步上前,
在别人羡慕嫉妒恨的眼神中走到林志铃面前:“林,你今晚很漂亮。”林志铃笑了笑:“谢谢。”
随后便跟着杰森走到座位坐下,
杰森并不是一个人,
同坐的还有他的几个朋友,林志铃以前都见过,刚打完招呼,就有人说:“林,杰森走运了,
他中了10万块,
我觉得你们明天应该去一趟商场,把你所有想买的东西都买一样,我想杰森会乐意买单的。”
杰森轻耸了下肩,
肯定的说道:“当然,林在我心里是无价的。”这句话有够酸的,立刻引起来同桌所有人的嘘声。
林志铃的高情商这个时候就显现出来了,
只见她挽住杰森的手臂,微笑道:“难道不是吗?杰森在我心里同样比任何东西都来得重要,
不过买东西就不用了,
我不缺东西,
而且我认为这笔钱杰森应该留着,他今天已经大三了,明天就要毕业了,到时候将面临创业,
这笔奖金可以作为创业的初始资金。”
此言一出,在坐的人尽皆心生怨念,为什么这么漂亮,又这么通情达理的女人不是他们的女朋友?
唯独杰森心中得意。
当初他可是耗费九牛二虎之力,坚持了大半年,风雨无阻,日月不歇,才在众多追求者中脱颖而出,
将林志铃追到手的。
还是那句老话——越难得到的东西,男人才越知道珍惜——中国人如此,西方人同样如此。
……
林志铃既然选择杰森做自己的男朋友,自然是真心喜欢,要知道当初同时追求她的人可有好几个,
其中就包括她的一个发小,
名叫陈勇全。
两家人是世交,经常走动,他们自然是从小就认识了。
在她来多伦多读书前,陈勇全早一年就来了,一直很照顾她,刚开始时两人只是普通好朋友,
因此小时候她并没有多漂亮,
只能算清秀,可随着岁月流过,她出落得越发
漂亮,陈勇全对她的态度也逐渐发生了变化。
并在她大一下半年时向她表白,
选择这个时间点无疑有些晚了,当时已经有很多人在追求她,其中就包括了刺客她身边的杰森。
最终陈勇全出局,
她选择了杰森。因此对杰森能获得这样一个大奖,她也很高兴,不知不觉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