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45小说>青春校园>轮回乐园:遍地是马甲>第三百三十一章 猎杀者的事能叫抄袭吗

就这么一会功夫,自己四员大将就这样折损在对方手里,虽然占了偷袭的便宜,但也已经表明了对方实力绝对不弱。

本来还想邪神仪式完成后,就挑个时间把这家伙悄悄处理到。明显的居然被对方先下手为强,弄死了他们邪神教的重要战力。

这让邪神教首领是又惊又怒,而一旁被斩断脑袋,依旧没什么事的飞段则是让他欣喜若狂。多种情绪在首领心里交织,变得十分复杂。

邪神教首领将身上的黑色斗篷拉了下来,下面穿着练功裤,上身赤裸,身体上的疤痕都显露在外。

林久直呼好家伙,算是知道导致以后飞段不喜欢穿上衣的罪魁祸首是谁了。

邪神教首领双腿微屈,双手握紧刀柄,竖起长刀,拉回在自己身前。非常标准的武士剑道姿势,林久这个假铁之国来客似乎遇到了一个正经来自铁之国的武士。

林久来了兴致,单手提剑,目光锐利的盯着对面的邪神教首领,顺便放出摩耶之眼探查了一下对方的资料。

【正在比对双方智力属性…,比对完成,我方智力为敌方的1.2倍,获得敌方85资料。】

邪神教首领:茂胜

生命值:100

力量:41

敏捷:42

体力:45

智力:37

魅力:12

技能1,邪神教首领(被动)lvmax:魅力+5,生命值+200。

技能2,刀术大师(被动)lv.5:提升刀类武器攻击力26,剑术技巧大幅度提升。

技能3,无畏武士(被动)lv.max:面对敌人进攻时主动迎击,受到控制效果的概率降低10。

技能4,斩击者(主动)lv.35:进入迅捷斩击状态,攻击速度提升15,伤害提高20。

技能5,嗜血信徒(被动)lv.max:被邪神赐福的嗜血之人,身体强度+5,生命值+500。

技能6,???

???

……

首领打量着林久,试图在对方身上寻找出什么破绽。但看上去却是破绽百出,对方一副近战高手的模样怎么可能破绽百出,一定有问题。这让首领拿不定进攻方向。

眉头一皱,首领知道不能在拖下去,否则对方使用的那种“火遁忍术”还是令他颇为忌惮。不能让对方有机会使用出来。

邪神教首领突然俯身冲下林久,变成单手持刀,长刀飞快刺向林久左侧咽喉位置。在突刺同时,尽量伸长手臂,身体前屈,让自己的攻击范围扩展到最大。另一只手随时防备着对方攻击自己持刀手。

自己抢占先机,将攻击范围扩大。对方若是后手攻击,必然无法占据这么大的攻击范围。首领需要担心的是对方攻击自己持刀手腕。

那样空出来的手就会去挡住这种攻击,这就相当于用一只手去换对方的性命。以他的体质,是要不是断臂,受的伤也能恢复。

林久的常驻陪练可是苏晓,首领的攻击意图在出手时就已经被林久捕捉到。在对方长刀刺击过来之际,往前迈了一步,上身左转,抬起手中长剑,挡在自己左侧。

碰撞声响起,首领的长刀在无垠之罪的剑锋上摩擦,溅起细微的火花。

邪神教首领见自己攻势被对方阻挡,没有慌张。看到对方没有武器能攻击到自己手腕,还拉进了距离,果断空闲防备的那只手猛然朝刀背拍去。

林久使用的长剑双刃皆开,力道挡不住长刀的话,就会伤到自己。林久的力量比邪神教首领强,但还不至于强到一只手就能挡住对方双手的力量。

不过林久没有继续对抗力量,单手略微往后侧卸力,另一只手直接抓住邪神教首领靠近他这边的手一拉。膝盖猛然往上一撞,被林久往前拉来的邪神教首领瞬间眼珠前突,龇牙咧嘴。

要不是他稳住身体,往后拉回来了一点,这记膝顶就不是撞在他小腹上那么简单了。

“火遁·螺旋丸!”

林久左手托着一颗金色火球朝着捂腹低头的邪神教首领砸过去。

邪神教首领隔着一些距离都能感受得到火球上的炽热。连忙一个侧步,滑到一旁,趁着林久砸火球的动作,绕到林久身后。

察觉到首领从身后向自己攻来,林久不慌不忙,右脚继续往前一个落步,将左手火球随便往墙上一甩,借助了一点甩手的力量,猛然一个回身直刺。

邪神教首领没想到攻击来得这么突然,抬刀格挡。也只是让林久刺剑方向稍微偏离了一点,避开要害。

“呃……”一股剧烈的疼痛从林久造成的伤口处,迅速传递到脑袋里。他的头仿佛都要裂开一般,邪神教首领经历过的战斗也不少,从没有遇到过攻击造成伤害后会如此疼痛的情况。

邪神教首领察觉对方还要扩大优势,拉动刺入他体内的剑锋。只能强忍着疼痛,往后退去,让体内剑锋脱离。

林久只能暗道可惜,灵魄能量韧性有余,但刚劲略差。否则有苏晓明珠在前,他完全可以模仿用能量在剑锋上构建能量倒刺。

只要能给实力带来增幅,林久才不在乎盗不盗版的问题。猎杀者的事能叫抄袭吗……

要不是两种能量相性较大,苏晓开发的那些经过检验的能力,林久都会模仿过去。在轮回乐园要脸的人想活下去……那上辈子一定拯救了地球。

还有就是他设想过的,在剑锋上包裹几层不同能量,造成不同伤害。结果不能说不太理想,只能没有那么容易。

就比如刚才他那一剑不止是灵魄能量,在


状态提示:第三百三十一章 猎杀者的事能叫抄袭吗--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