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乐公主一出手就是一大把鹅毛硬笔,除了跟她性格有关,主要是她有一大箱子的鹅毛硬笔,多到用不完。
在返京的一路上,但凡家里养鹅的都遭殃了,翅膀硬羽被硬生生的拔光,她那一大箱鹅毛硬笔就是这么来的。
好在她本性还算善良,糟蹋了人家的鹅,用银子补偿,老百姓也能接受,安乐公主也没惹下坏名声,最多行事稀奇古怪疯癫而已。
“你个疯丫头……”青阳长公主又气又好笑,也不知道怎么说她了,这丫头有时候就是,疯疯癫癫的让人头疼。
当晚,青阳长公主就在安乐公主的寝宫留宿。
在宫里,她也有自己的寝宫,但她对那个沈大家充满了好奇,一边伏案练习硬体书,一边听安乐公主讲述,所有的话题全是有关沈大家的。
“哎哟,差多忘了,临别时他还给我写了一首《离别》诗来的。”
夜深人静。
青阳长公主让人把桌椅搬到床前摆放,她在灯下执笔练字,同时倾听安乐公主讲述。
安乐公主卷缩在锦被堆里,兴致勃勃的讲述和沈大家结识交往的过程,说着说着突然记起沈默所作的那首《离别》,她可是要请青阳姑姑鉴赏的。
“哦,快说。”青阳长公主停笔抬头,亮晶晶的凤眸闪烁好奇的光芒,书法大家未必在诗词上有成就,她对沈默沈大家充满了强烈的好奇心,很想看看他在诗词方面的才华。
丈夫非无泪,不洒离别间。
杖剑对尊酒,耻为游子颜。
蝮蛇一螫手,壮士即解腕。
所志在功名,离别何足叹。
安乐公主从被窝里蹦起,学着沈默当时装逼的模样,背负双手,踱步沉思,然后摇头晃脑的吟念出来。
“此诗,没有离别时的愁怨伤悲,慷慨,雄奇,壮美,独具匠心,好诗,好诗。”
青阳长公主听得很仔细很认真,在心里反复默念了好几遍,沉浸在诗的意境中,良久才出声,凤眸亮晶晶的,异彩涟涟。
这首《离别》虽没达到流芳百世,千古绝唱的水准,但绝对称得上名篇佳作,特别是出自一个曾经的大纨绔,现已痛改前非的十八岁年青人,已是非常难得。
沈大家不仅在书法上造诣惊人,在诗词方面也极有才华,是一个极有潜力的大人才嘛,这样人,当为皇兄所用,当为我大魏效力。
不要怀疑她鉴赏诗词的能力,放眼整个大魏帝国诗坛,她的水准绝对在前二十之内,让很多自诩才高八斗的大才子汗颜,羞愧难当。
“青阳姑姑,沈兄作这首诗的时候,只是走了十步哩。”安乐公主一脸的嘚瑟,她和沈默是好哥们,荣辱共存,沈默越出彩,她越有面子。
“十步成诗?”青阳长公主凤眸又是一亮,看来沈大家不止是有才,而且才思敏捷,大才也。
“沈兄作诗之前,还说了一句话呢。”安乐公主得意洋洋说道,她鉴赏诗歌的水准渣渣,但却知道沈默作诗前说的那句“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可是经典名句。
“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妙,妙,实在太妙了。”青阳长公主忍不住抚掌,光洁俏面也因激动泛起一片红晕,格外动人。
“丫头,再给姑姑重新讲一遍和沈大家相识交往的过程,姑姑要好好考察,好向你父皇引荐。”
青阳长公主突然间不想练字了,脱了外裳,钻进被窝里,她想听沈大家的故事,从细节中更深入的去了解他,这个沈大家仿佛充满了让她无法抗拒的神秘魔力,让她欲罢不能。
说这番话的时候,她脸上流露出一抹古怪的表情,后面那句考察引荐是临时加入的,有解释之嫌,至于为什么会鬼使神差般的加上这一句,她自个也弄不清楚。
“好啊。”安乐公主高兴道,只要是有关沈默的事,她说个千百回都不觉厌烦,相反越说越兴奋。
青阳长公主知道,这妮子已沈大家的个人魅力所迷,只是她一惯大大咧咧的,不知道而已,正应了那句“当局者迷,旁观者清”的老话。
能碰到一个自己喜欢的男人,确是一生之幸,以沈大家的才貌家世,皇兄肯定同意这门亲事,只希望小妮子嫁过去之后,脾气能有所收敛,否则沈大家有苦头吃了。
所谓触景生情,她不免又回想到了自己的过往,心里泛起丝丝苦涩和忧伤,或许,这就是她的命。相比自己,还有其他被天家指婚出嫁的公主,安乐算得上是幸运与幸福了。
第二天一早,安乐公主还在呼呼睡大觉,青阳长公主已起床穿衣。
洗漱后,她提笔伏案,把沈默的那首《离别》默写出来,并标上他的名字,诗句下面还把那句“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也写上。
之后把纸卷交给一名小太监,让他转呈皇兄,然后翩然离去,回返桃花别院。
元德皇帝在金銮殿内主持朝政,今天的主要议题是推广硬体书,并钦定以后的奏折公文什么的官体公文皆使用硬体书,一切皆为节省。
此提议虽有大臣反对,但支持革新的大臣占了绝大半,提议得以顺利通过,当天就发布公告,行文天下,一时间引发极大的震动,支持与非议的声音皆有。
读书人当中,寒门学子占了绝大半,他们是最大的得益者,自然全力支持,反对的声音很快被压下去,不服就群殴,看你还敢反对?
一时间,人人兴冲冲的自制鹅毛硬笔或炭笔,争相临摹,练习硬体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