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阳城曰报与赵澹澹顶着非常大的压力,印刷了改版报刊。也就是今天《福尔摩斯探案集》正式在这个世界连载了。
“老板来一份阳城曰报”李道一个普普通通的白领,不过他有一个习惯就是每天早上看一份报纸,一般来说他都是看早谈报,因为他可是《青棺柩》的读者,不过因为阳城曰报改版,以及十四岁作家写推理小说这个事情最近闹得沸沸扬扬。
再则,之前的宣传,李道他很想看看到底什么才叫做绝对冷静,机器人一般的头脑,因此让李道今天出乎意料的选择了阳城曰报。
先是按照常例边走边看,将今天阳城的新闻大大小小的全部看了一次,看完之后公车也来了,上车早上上班自然是很挤,不过好在这是初始战,因此李道他抢到了位置。这个时候看一看报纸上刊登的小说,看完就到站下车时间刚刚好。
“希望不要太差”李道口中喃喃,他说的是不要太差,也就是说他已经认定了一个十四岁作者写的推理小说是很差的,因此仅仅是祈祷不要太差。
“红发会,真是一个奇怪的名字,哎看来新人就是新人连取名字上面就可以看出来,看看《青棺柩》这个名字多么好,一看就有悬疑气息,而不是这个红发会,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一部关于理发店的小说。”
【去年秋天的一天,我去拜访我的朋友夏洛克·福尔摩斯。
我见到他时,他正在和一位身材矮胖、面色红润、头发火红的老先生深谈。我为自己的唐突表示歉意。
正当我想退出来的时候,福尔摩斯出其不意地一把将我拽住,把我拉进了房间里,随手把门关上。
他亲切地说:“我亲爱的华生,你这时候来真是再好不过了。”
“我怕你正忙着。”
……】
“竟然是第一人称,当真是彻底的新手。”李道不满,不过买都买了不看浪费,因此只有耐着心思继续看下去,一边看一遍嘀咕着这里不如《青棺柩》好,那里不如《青棺柩》好。
“呃?故事的主角竟然是另一个人——福尔摩斯,真有意思的写法,用第一人称,而主角却不是第一人称。”越往下看,口中嘀咕的声音就越小了,最后没声了,只是专心致志的看着手中的报刊,认认真真的观看。
看完一遍之后还有一些意犹未尽,又从头开始,再看一次,直到第二次看完,李道才放下了阳城曰报。
“用第一人称叙述主角福尔摩斯的故事,虽然在写法上有一些怪异,不过故事还是非常好看的,短短的两万字竟然可以写出如此曲折的一个故事。”李道惊叹连连,原本还想着只要写得不是太差就好了,不过最后看完却发现写得不止不差,还非常的不错。
《红发会》的故事其实很简单,毕竟只有两万多字,但是结局却非常的颠覆,你不看到结尾,绝对猜不到,但这又不是作者为了故弄玄虚,结局虽然出人预料,匪夷所思,但却又合情合理,这点非常不容易。
因为《红发会》这种奇怪的叙述手法,让很多人望而却步,可是因为出乎预料的剧情又吸引了一批读者,因此总的来说阳城曰报这曰销量还是有增幅。
“老爸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福尔摩斯这样聪明的人吗?”林友十二岁的儿子忽然问了他一个问题。
“福尔摩斯是谁?”林友放下手中的早谈报,他可是《青棺柩》的忠实读者,至于阳城曰报,十四岁天才作家写的小说,哪凉快哪呆着,再天才一个十四岁的小孩怎么可能写出一部严密的推理小说,所以他根本看都懒得去看。
“就是《红发会》里面的福尔摩斯,他可厉害了,光从一个人的穿着就可以看出那个人是做什么的。”说着拿出了阳城曰报,念给林友听
【“他干过一段时间的体力活,吸鼻烟,是个共济会会员,到过中国,最近写过不少东西。除了这些显而易见的情况以外,我推断不出别的什么。”
杰贝兹·威尔逊先生在他的坐椅上突然挺直了身子,他的食指仍然压着报纸,但眼睛已转过来看着我的同伴。
他问道:“我的老天爷!福尔摩斯先生,你怎么知道这么多我的事?比如,你怎么知道我干过体力活?那是像福音一样千真万确,我最初就是在船上当木匠的。”
“我亲爱的先生,你看你这双手,你的右手比左手大多了。你用右手干活,所以右手的肌肉比左手发达。”
“唔,那么吸鼻烟和共济会会员呢?”
“我不会告诉你我是怎么看出来的,因为我不愿把你的理解力看低了,何况你还不顾你们的团体的严格规定,带了一个弓形指南针模样的别针呢。”
“噢,是啰,我忘了这个。可是写作呢?”
“还有别的什么更能说明问题吗?那就是:你右手袖子上足有五寸长的地方闪闪发光,而左袖子靠近手腕经常贴在桌面上的地方打了个整洁的补丁。”
“那么,中国又怎么样?”
“你的右手腕上边一点的地方文刺的鱼只能是在中国刺的。我对刺花纹作过点研究,甚至还写过这种题材的稿子。用细腻的粉红色给大小不等的鱼着色这种绝技,只有在中国才有。此外,我看见你的表链上还挂着一块中国钱币,那岂不是更加一目了然了吗?”】
“老爸,你看是不是这个福尔摩斯可以光从一个人的外貌看出这个人是干什么的,去过什么地方,太厉害了,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