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见我大呼小叫的声音,二叔和李三儿他们一下子就冲了进来。
“咋啦?林儿啊哪里不舒服啊?”
听见二叔的声音,加上我胸口的疼痛感此时也如同潮水一般退去,慌乱的神色才缓缓稳定下来,往四周瞧了瞧,此时我早已经不是坐在空洞的小楼内,而是躺在了医院里,身上穿的也已经是蓝白相间的病号服。
“二叔,我怎么会在这里啊?”
我眨巴着眼睛,看向了面前的二叔,二叔则拉着我的手,给我上下左右瞧了个遍,最后目光落在了我心口处那一道红兮兮的疤痕上。
怎么会落下这疤痕的我并不知道,准确地说此时我心口上的这道疤痕是由四道疤痕组成的,模样看起来有点像是个“天”字,刚刚产生如同烈火灼烧一般感觉的部位也是这里。
二叔伸手轻轻按了按疤痕,奇怪的是我竟然一点痛觉都没有,而且一般来说疤痕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一点点变色,新生的疤痕总是粉嫩嫩的,可是我这心口上的疤痕却是又黑又硬,仿佛是在身上留了好几年一般。
“怪了,真是怪了!我先前给你换衣服的时候还没看见这疤痕,你啥时候留下来的?”
二叔嘀嘀咕咕起来,而我却是孩子心性,只要不痛了也就没放在心上,抬起头问道:“二叔,我这是在哪里?不是在对付厉鬼吗?为什么……”
我这话才问到一半却看见李三儿迈步上来一把捂住了我的嘴巴,随后给站在他身后的吴猛使了个眼色,吴猛立即点头,伸手关上了病房的门。
“你小子嘴巴严实点,还好这病房里就睡了你一个,不然被别的人听去了,指不定出啥乱子呢。”
李三儿小声嘱咐道。
“那俩鬼被李风用葫芦给收起来了,当时你昏过去了,后面的事情没看着。风哥本事真大,那俩鬼被他制服后,他从我这里要去了封鬼葫芦,手指凌空这么一笔画,那俩鬼就化作两道黑烟钻进了葫芦里,我就和看了西游记似的,两眼直发亮!”
二叔接过李三儿的话,说话的时候眉宇间露出深深的敬佩和惊叹的神色。
“那风大哥呢?咋没一起来?”
我又向四周瞅了瞅,却没瞧见李风的人影。
“我们是来接你回去的,你在医院都躺了两天了,今天听风哥说是去见一个香港富商,让我们接了你之后直接赶过去,你小子没事吧?风哥说那天你身上冒出了……”
李三儿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吴猛扯了一把,俩人的神色间似乎有一些话不能现在告诉我似的,反而让我小小的心里更加生疑。
离开医院后,坐上了李三儿搞来的面包车,一路开到了天津利顺德大酒店,这地方天津人都知道,老字号的酒楼了,当年民国大总统孙中山就下榻在这酒店里,地段那是自然没的说,外表看起来挺老旧的可是内部却装修的颇为气派,总统套房更是难订的很,可偏偏我们几个就进了这利顺德大酒店,还一路在服务员的安排下进入了总统套房,一进门,我就瞅见了坐在沙发上的两个人,其中一个是李风,他的脸上表情异常的严肃,面前的茶几上放着那个封鬼葫芦,只是我看的出封鬼葫芦口子上的符纸换了新的,而另一个则是一脸奸笑的董三炮!
当然,这总统套房内却不仅仅只有他们俩,门口就站着俩大汉,穿着深色西装,梳着大背头,表情严肃,看着和俩门神似的。
房间内也站了好几个男子,都是一样的打扮,我暗自猜测应该是保镖一类的人物。
我们到了门口之后,刚要抬脚往里走,却被“俩门神”给拦了下来,其中一人用带着港腔很不标准的普通话问道:“你们是谁?”
二叔脸上立刻露出一片笑颜,指了指里面的李风说道:“我们来找风哥的,兄弟抬个手,放我们进去呗。”
这保镖却不领情,一把将二叔推到在地,李三儿看见了眉头一皱,往前迈出一步,一把抓住了这保镖的手,神色一片严肃,低声说道:“兄弟有点过了。”
说来也怪,我虽然知道李三儿手上有劲,力气也大,可是对方一看就是训练有素的保镖,铁定是练家子,按理说李三儿应该和二叔一样被对方一把推开才是,可是此时却被李三儿擒住了手腕,硬是动弹不得,仿佛使不上劲似的。
“擒拿!”
吴猛也是见多识广的江湖混子,此刻不禁脱口而出这么一句,我正好奇想要追问,却听见房间内传来了一个低沉略带老迈的声音。
“都助手吧,阿力啊,放他们进来吧,应该都是李先森(生)的朋友,不要给人家难看了。”
听见这话的保镖和李三儿同时撒手,后撤了一步,保镖深深地看了李三儿一眼,而李三儿则冷哼一声道:“瞅啥瞅?找削啊?”
进了房间,扭头便能看见一个坐在皮沙发上叼着烟斗的老头儿,我瞅着大约有60多岁,穿着米黄色的衬衫和白色的开领毛衣,留着两撇小胡子,头发有一些花白,虽然看起来斯斯文文的模样,不过光是看他的眼睛就知道,一定是个老谋深算的家伙。
都说看人看眼,瞧狗瞧骨,一个人的眼睛往往才是这个人本质的体现,虽然我那时候还小,可却能够感觉的出这个人是房间里地位最高的人,估计就是董三炮口里说的金主,那个香港富商荣国华。
“既然人都来了,那我们就开始讲正题吧,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荣国华,香港人。这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