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这帮混蛋!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说?草泥马!连自己人都干?你们做人没有良知吗?太丧心病狂了!”曹团长很想保持平静和淡定的,但是终究还是没有忍住。这个突发事件在曹团长看来已经完全脱离了开玩笑和恶作剧这样的范畴,如果在这里的不是曹团长,换成一个实力差点的,已经被乱箭穿心而死了。曹团长不肉疼,只是心在滴血。
那阵急促的箭雨足足下了一盏茶的时间有余方才渐渐的缓了下来,被曹团长用来当盾牌的神泣周围,都已经铺了几百支箭矢了,即便是巴克利的身体表面积,也可以轻轻松松的把他给装饰成刺猬。孟菲斯城墙上的弓箭手,本事也确实不是盖的,准度都很不错,几乎没有射偏的。他们也感觉出来了,这种攻击对曹团长是没有什么效果的。
曹团长扛着神泣,猫着腰跑回了很长一段距离,方才又一阵跳脚大骂。城墙上的人同样不甘示弱,和曹团长对骂起来,只不过他们的中气比起曹团长来说就差远了,被曹团长喷得狗血淋头。曹团长的脏话水平不用多说,短短一会时间,几乎把孟菲斯城里面的所有人的祖宗十八代都给问候了一遍。直到斯嘉丽若有所思的让劫掠团的人亮出了劫掠团招摇的团旗,方才勉勉强强的终止了这场闹剧。因为之前一直都在无尽之森当中赶路,所以劫掠团的团旗早就被放到了拖车上,之后也忘记了拿出来顶在脑袋上。
劫掠团的团旗上的图案在一般的人看来,都像是搞笑用的,但是那行比蒙古语写成的“比蒙帝国皇家征贡团”的字,可绝对不是用来开玩笑的。孟菲斯高大的城墙上此刻已经鸦雀无声了,曹团长倒是没有注意身后的变化,还以为是自己的毒舌太犀利了,犹自骂个不听。
一阵吱呀的响声过后,那城门的吊桥也再度缓缓的放了下来,曹团长可以清楚的看到城门里面还有不少人在探头探脑的张望。一道道眼神写满了好奇。见到这一幕,曹团长更是来气,难道劫掠团是过来让你们观看的珍稀动物不成?
不多时,一队骑士从孟菲斯城中疾驰而出。这队骑士也是嚣张得紧。一马当先的骑士笔直的冲到了曹团长面前不足丈许的距离,方才一勒缰绳,那匹土黄色的巨骨马也随着他这个动作希律律的一声长鸣,一双前蹄抬起人立而起。这匹巨骨马是毋庸置疑的好马,而且一看就知道绝对是比蒙帝国豪斯族的得意作品。绝对是最好的那种巨骨马,从头到尾起码有一丈半,光泽的被毛下面是一块块如同岩石雕刻而成的块状肌肉。这种巨型巨骨马,体重绝对超过八百磅,比曹团长的乌骓都还要大出两圈,在比蒙帝国当中也是非常稀少的,非常能负重,就算是巴克利和勒布朗这样的猛男,也能背负,是组建重骑兵的最佳选项。那马蹄落下来的时候。甚至溅起了一片积雪,洒落在曹团长的面前。
曹团长从头到尾连脑袋都没有抬一下,只是淡定自若的为自己点上了一支大雪茄,直到面前这个骑士炫耀够了,曹团长方才不屑的抬起眼瞥了他一眼,吐出一口回龙。
“不错,还算是条好汉,就是这个头太小了,一点都不像个男人,倒像是个娇滴滴的娘们儿!”马背上身材高大的骑士扬鞭指了指面前不远处的曹团长。他的话惹得身后的其他骑士也是一阵哄堂大笑。他也许对曹团长这种淡定比较欣赏,可更多的却是调侃。
“这个混蛋,竟然敢说老板是个娘们儿!?”面对此情此景,顿时萌库看不下去了。伸手就准备去摘箭头的硬弓。看得出来,最近的团队文化熏陶还是非常成功的,被拐带出来的萌库已经把团队荣誉视若生命了。至于曹团长,更是成为了萌库心中的一大偶像,看到自己偶像的尊严被人如此调戏,萌库完全不能接受。他已经做好了和对方决斗的准备。如果不是一边的艾弗森拖着,这个血气方刚的小伙子已经冲出来了。
“老板不急,你这个当小弟的急什么?”艾弗森一脸恨铁不成钢的模样。
“那个家伙是个傻逼,你不能跟他学啊!这种傻鸟,在那些花痴骑士,根本活不过一个章节,敢在老板面前玩这手,只能说他脑残。”吉诺比利也感同身受的点了点头。
这个画面其实让劫掠团的一大帮骨干分子都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在斯里兰卡的时候,有人就真的试图纵马飞踏曹团长,那匹行凶的马,就是乌骓。至于纵马的人,已经去给冥神大哥当小弟去了。劫掠团的人早已经准备看好戏了,他们都感觉得到,老板现在是一根炮仗,随时可能因为一点小小的火星就爆炸开来。那个骑士还算是运气好的,要是他再往前几步做这个动作,此刻估计已经变成脑震荡了……
那马背上的骑士体形也是非常夸张,如同小山一样雄壮,即便是跳下马来,估摸着也能和劫掠团当中最强壮的巨林野猪人战士或者银背猩猩武士一较高下。那个骑士有着一个圆滚滚的脑袋,即便是在冰天雪地当中,也仅仅只是穿着一件单薄的坎肩而已,他裸露的手臂粗壮得惊人,如同是橡木树干一样结实,肌肉上是贲起的青筋,充满了力量感,覆盖着一层浅浅的灰色汗毛,野性得彻头彻尾。
“是彼尔族的灰熊人。”斯嘉丽皱了皱眉,认出了这个骑士的身份。在南疆生活了那么多年,斯嘉丽的眼力还是非常毒辣的。生活在南疆的比蒙种族,斯嘉丽只需要一眼看过去,就能认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