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回来的兔子没有多久就生产了,数量不小,有六只。【92ks. )小宁儿充分发挥了小孩子好奇的天性,蹲在兔子窝跟前不走。
“哥哥,小兔子为什么没有毛?”刚生下来的小兔子光溜溜的,丑的很,如果形容下,小宁儿觉得特别像被脱了毛的老鼠。
“这个……”贤哥儿也是第一次关注兔子这种动物,并没有办法回答小宁儿的问题。但是哥哥的身份又叫他有一种优越感,总不能叫妹妹问住吧?
看着小宁儿认儿心里一阵阵愧疚,只得道:“小宁儿,我们回房看书,书上有答案。哥哥看了以后再告诉你好吗?”
小宁儿觉得自己只是随口一问而已,但贤哥儿说要去看书,正好撞到枪口了。她正愁没有机会看书呢,这会儿,刚好。遂张开双臂,赖着贤哥儿,让他抱着回房看书去了。
贤哥儿也不知道这种问题应该翻看什么书才能找到答案,只是突然记起自己爹带来的那一大箱子书。放下小宁儿,使了劲儿才从床底下拖出来。放在最上边的书是一本叫做《儿想道,看名字应该是涉猎多种知识的书吧,或许能找到小宁儿问的问题答案呢。便抽出这本书,摆到桌上,抱起来小宁儿,准备翻阅。
小宁儿心里乐开了花,终于有识字的机会了。只有经过这个过程,自己认得大字才会被接受。
“这个是什么字?”小宁儿指着书皮上的字问道。
“这个呀,这个是‘杂’字,是很多很多种的意思。”
“那这个呢?”
“这个是‘记’字。”
“这个,这个呢?”
……
贤哥儿惊奇的发现,还不到两岁的妹妹非常聪明,无论什么字,只要教一遍她就能记住。短短一会儿工夫,就认了五十多个字。这让贤哥儿觉得非常没面子,他觉得自己就蛮聪明的,跟着先生上学的时候常常受先生夸奖,但是,眼下,让自己妹妹一比,他那会儿根本就沾不得半点儿聪明意思。这真是奇耻大辱啊,自己都八岁了。以后一定要更用功,不能让妹妹超了过去。
虽说贤哥儿懂事儿,比同龄孩子成熟些许,但是,终究只是小孩子,心思简单。他这个真小孩很轻易的就被小宁儿这个西贝货跟震住了。练功学习更加努力了,而且一有时间就教小宁儿识字读书。这让小宁儿迅速的了解了很多事情。
比如说,这虽然是自己熟知的历史上并没有出现过的朝代,但从史书上了解到,这个朝代之前是唐朝,只是不知道什么原因,唐朝之后并没有接着出现宋朝,而是出现了这个叫做大炎的王朝。好在,看史书记载,大炎在生活习俗上基本上是延续了唐朝,没有过多的改变。小宁儿想,这大概就是平行时空的一种逆转吧?在别的平行时空里,还是按照自己熟悉的历史发展,而在这儿则上演着一个不曾出现过的时代兴衰。
小宁儿还了解了士农工商之类的。说白点儿,在哪个朝代,似乎都是做官的排在第一位吧。当官的永远是高高在上的。对于皇家历史那些东西,她不感兴趣,就没有多看。因为自己老爹武功不烦,小宁儿特意留意了一些武学类的内容,大约知道,这儿的武学基本都是一些家族传承的武学。
贤哥儿教小宁儿识字这件事,不到一月便被发现。不过纳兰哲跟纳兰氏并没有阻止,他们觉得自己小女儿如此聪慧,多学一些也是好的。
得了父母许可,小宁儿终于不用再小心翼翼的掩饰,而是如饥似渴的翻看起儿则是觉得危机感越来越重,遂更加用功的跟小妹妹一起读书了。有了小宁儿这一鞭策,贤哥儿的学识增长的十分快,这让纳兰哲觉得自己儿子十分出息,高兴的很。纳兰氏则越发觉得心安,儿女双全又聪颖可人,还有何所求呢?
过了不久,小宁儿又央求着贤哥儿教她写字。有了识字迅速这一前提,贤哥儿对自己小妹很快熟悉写字这事儿没有表现出太多的惊讶,他只觉得自家小妹是最好的最聪明的。如果将来女人可以做官,那么小妹绝对成就不在自己之下,当然,这些只是他自己想想而已。
因为自己成人的灵魂,学习识字写字只不过是一种掩饰,以自己之前作为富家大小姐的功底,该学的一些东西,她都十分精通,只不过现在她还是一个小孩,用不到而已。所以,学字一段时间之后,小宁儿的兴趣爱好又转变了。先是对纳兰氏的裁剪衣服缝制新衣十分感兴趣,后来又对纳兰氏的绣花针十分好奇。纳兰氏被小宁儿缠的烦了,就教她一些,只是她并没有想到,自己的小女儿学什么,什么有模有样。要不是这些事儿一直是她亲眼所见,那她怎么也不会相信的。世界上真有如此聪慧的人吗?现在她信了,有,真的有,而且是自己的女儿。
时光飞逝,转眼已经过了三年,小宁儿如今也快五岁了。她现在基本不用在可以假装了。有事儿要么推到书上,要么推到贤哥儿身上。总之,一家人非常习惯她的聪明了。偶尔,纳兰氏都会跟小宁儿聊一些生活上琐碎。这让小宁儿非常自在,也越来越喜欢现在的生活了。
“娘,娘,你看我剪得花样子好看吗?”小宁儿拿着一张剪好的麒麟祥瑞图问道。
“好看,好看,小宁儿真是生的一双巧手,这样子,大概没有人能剪出来了。”纳兰氏道。
“好看,那我把它绣成荷包送给贤哥儿。”小宁儿道,在现代,绣花这种东西几乎快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