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简直就是天才。
从未接触过枪支,竟然开了三枪就能命中了。
公孙青离点头,之后瞄准,射击,一气呵成。
远处的那只兔子,瞬间炸成血花。
这时公孙青离才彻底明白这把看似小巧,叫做手枪的东西,威力有多巨大。
“这手枪里面一次只能装六颗子弹,子弹一共有三十颗,用没了就真的没了。”
沈青依接过手枪,当着公孙青离的面,慢动作开始拆开弹夹,装上子弹,之后换上弹夹,关上保险。
“平时不用,保险记得关上。不然一但不小心走火,很有可能伤了自己。武器不像人,它伤人可不管你是谁。”
说真的,沈青依是真的有些不放心。
她怕公孙青离低估这手枪的威力,不把它放在眼里。
万一哪天伤了他自己,她哭都没地方哭去。
“这个你留着,我不需要。”
手枪公孙青离非常喜欢,从小到大,他第一次非常喜欢一样东西。
但他更希望沈青依平安无事。
如此强力的保命暗器,不应该给他。
“我说送你就是送你的,我有保命的东西。要不要看看?”
沈青依看的出来,公孙青离非常喜欢这把威力巨大的手枪。
可人家在喜欢,心里第一时间想的却是她,。
这让沈青依心里暖洋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