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卫军找来了一辆平板车,带着尸体和客栈的掌柜、发现尸体的那名伙计,跟随李信返回营房。
客栈虽然不是第一凶案现场,但不代表掌柜和伙计没有嫌疑。
不代表他们和凶手没有关系。
该有的审问,该有的流程,都要有。
骑在马背上,李信沉吟着凶手抛尸的动机。
正常来说,杀完人之后,应该把尸体藏在不易被察觉的地方,或掩埋或丢入井中。
哪有把尸体抛在最繁华地段的客栈门口的?
这是害怕不被人发现?
或许,凶手的目的就是想让人发现死者,如果是这样,死者的身份就是关键........李信想道。
返回办公堂后,李信下达的第一个命令就是加强城内巡逻力度,加强城门进出的管控。
...............
黑夜,圆月如盘,高悬天空。
古老的城墙无言的伫立在大漠的月色中,城墙外是覆盖波纹的广袤沙漠。荒凉是云中的主基调,地处云中和长安边境的长城也难以幸免。
在这座静默沉睡的城市中,某座低矮的房屋里,昏黄的灯光透过纸窗映出。
屋内的四方桌边,几道披着斗篷的身影在窃窃私语:
“王贵死了,所有的线索都断了。”
“长城这么大,想找出一个人,如同大海捞针。”
“而且,守卫军加强了巡逻,不但出入长城要受到严格的盘查,在城内,我们的行动也遭受了极大的不便。”
接着,所有黑袍人,同时望向窗边的锦衣男人,其中一位黑袍人沉声道:
“长城是你们的地盘,找个人对你们来说,不是难事吧。”
锦衣男人转过身来,四十出头的年纪,蓄着青须,容貌俊朗,气质里透着钟鸣鼎食之家浸润出的贵气。
他笑道:
“长城早已是守卫军的地盘,我们的势力大不如前了。不过,既然黑光首领愿意与我们合作,那么,这件事就交给我们来办。
“当做是见面礼!”
.............
次日。
早起的李信背着家传巨剑,穿梭在一座座房屋间,沿途遇到前往伙房用早膳的守卫军,纷纷向他恭敬行礼。
昨日客栈命案的事,经过亲身参与其中的守卫军宣传,大伙儿都听说了新任统领的表现。
这不能立刻让守卫军们对他改观,但眼神里多了一抹不同于往日的好奇。
不再像以前那样敬畏和疏远。
“笃笃笃........”
路过某座房子时,里头传来切菜声,以及抱怨声:
“百里守约,为什么你整天只知道做素菜?本大爷要吃肉,要吃肉!”
李信停下脚步,朝屋内看去。
抱怨的是个矮个子,有着一头金中带红的杂乱头发,一双猫耳朵,还有修长的尾巴,整体形象接近猫儿。
这是一个混血魔种。
“沈梦溪,跟你说过很多遍,吃素有益健康。”
切菜的年轻人回答道,他同样是一个混血魔种,有尖尖的耳朵和蓬松的尾巴,头发白色,尾巴则是灰褐色。
显然,屋子里两个都是混血魔种。
百里守约说完,灶台亮起两道莹蓝色的光,并发出“嗡嗡”的电子合成音。
“你看,盾山也觉得我是对的。”百里守约看向沈梦溪。
后者挠了挠头,嘀咕道:
“我怎么听不懂它在说什么。”
李信默默收回目光,正要继续迈步前行,身后传来声音:
“见过统领!”
声音有着成shú_nǚ子独有的磁性,透着一股子的英姿飒爽。
李信回身看去,身后之人是一位高挑女子,面容姣好,红发如火,绑成高高的马尾,身穿轻甲,背着一把巨剑,后腰插着两把小剑。
她叫花木兰,长城守卫军中唯一的女子,性格豪爽,在守卫军中颇有声望。
“昨日的事我听说了。”花木兰笑了笑:
“想不到李信统领还有断案的本事。”
“案子还没查清!”李信摇了摇头。
说完,他觉得自己的回应简直就和张副官如出一辙。
花木兰没再说话,双方一时无言,李信轻轻颔首,继续前往,朝着办公堂的方向走去。
来到属于他的办公堂,李信得到一个消息:
死者的身份查出来了。
.........
“死者叫王贵,城北黑街里开猪肉铺的。仵作从他指甲缝里观察到难以洗净的油渍,再加上右手虎口厚厚的茧子是常年握刀所致。
“两者结合,推断出死者很有可能是杀猪的,属下便派人去城中各个猪肉铺问询了一遍。最后发现城北黑街的王贵昨日失踪,一夜未归。
“他的妻女正在寻他,即使我们不找上门,再过两日,怕是也要报官了。”
李信坐在大案后,听着张副官的汇报,喃喃自语:
“一个杀猪的,怎么会惹到高手?一个杀猪的,又是哪来这么大本事与那位高手过招?”
他看向张副官:
“王贵的家人,街坊邻居,知道他有一身本事吗。可有询问过,他近来和谁结仇?或者有什么异常?”
张副官先是摇头:
“王贵往日里性格温和、豪爽,与邻里关系处的不错,没有与人结仇。”
是个擅长伪装的人,开猪肉铺是他表面的营生,背地里还有一层身份.........李信结合前后矛盾之处,做出了分析。
张副官继续说道:
“至于异常,卑职也不知道这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