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45小说>都市现代>落花微雨剑翻飞>第104章 白云苍狗朱颜辞镜唯心如故

皱纹和白发。

这让沈东野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老得多。

他的年纪虽然不小了,但是也远没有到头发斑白的时候。

“你老了。”

“银枪战八方,守山河,对空壕,我的枪依然不倒,我的心尤未老。”

“我也老了。”

“哈哈哈……玄衣雪肌,朱颜如旧,我都未曾老,你谈何老。”

“只有你最会说话。”宇文轻衣终于笑了。

“事实证明,会说话也没啥用呵。银枪终究比不过铁剑。”

“现在又何必再提那些呢?倒是你,统领三军,听说你击败过军中十二天将,说来听听啊。”

沈东野的枪法本来就有军中之风,这是从百万人的杀伐之中磨砺出来的枪术,但同时他的枪术更兼有江湖气息,两者取其长,他的枪术罕有敌手。

“不过是私底下较量而已,不值一提。反倒是你们,江湖威名远播,我是不如了。”

军中十二天将,不乏枪术好手,要将他们全部击败,却不能只靠枪术。

军事,谋略,武功,缺一不可。

单单只论武功,不提十八般武艺,军中刀术、拳术、马术、箭术,这些都是必须的。

不值一提是因为内中的凶险实在一言难尽,而沈东野也不想把这些事一一告知,相比而言,他更关心的是宇文轻衣,是还在江湖的兄弟。

“那说说,你为什么要从军呢?江湖不好吗?”

“山河潇潇,匹夫亦带刀。想我九尺躯又如何能不顾。当然还有一个原因是顾清随。”

“老顾?为什么是他?”

“或许我说的还不够清楚,顾清随其实应该是李麟,也就是当今的齐王。”

宇文轻衣站了起来,“齐王?顾清随是齐王!”

转瞬间,她明白了很多。

沈东野道:“当年我跟着他一同到了长安,是他带我去了禁卫军。当时先帝未逝,禁卫军统领还是武威将军谭元礼。他是我的第一个对手。可惜,我当时用力过猛,没有来得及收住力道。”

谭元礼统领禁军,拱卫京师。他本人也号称军中一条枪,虽然是靠着祖宗的名望接任的禁卫军,但是他的枪术却比祖上更高。

只可惜,谭元礼的枪没有经过战火的打磨。

用沈东野的话来说,华丽有余,杀气不足。

两人比枪,吸引了大部分皇亲国戚。

沈东野至今还记得那一天,在御花园,那一天牡丹开的正艳。

谭元礼的枪枪头很大,闪耀着金光,枪头下的红缨也有金丝掺杂,迎着日头一摆,所有人都被吸引住了。

相比之下沈东野的银枪就要小一些了。

金枪,红缨。

银枪,白穗。

这是沈东野第一次碰到有人的枪术跟他不相上下,这让他很兴奋,也让他不得不使出全部的手段。

御花园被毁掉了,百花飘零,宛如天女散花,又如花瓣变成了雨。

沈东野还记得谭元礼的脸色灰败,还有先皇眼中的欣赏。

“孤又得一虎将,何愁天下不稳。”

沈东野成为了禁卫军右将军,禁卫军中位列第三。

那一次,沈东野赢得了圣上的好感,却让谭元礼对他怀恨。

所以,军中的其他人纷纷来找沈东野比试。

所以,圣上远征瓦剌的时候,谭元礼把沈东野留在了京城。

最后,当圣上被围困的时候,顾清随跟谭元礼突出重围,沈东野带领生力军一举杀入瓦剌大营,将瓦剌首领刺于座下的时候,谭元礼才终于跟沈东野和好。

只可惜,那个时候谭元礼年事已高,箭伤太重,没过多久就死了。

“一个军人不应该留在京城,和平会让你的枪变慢,变钝,也会让你害怕死亡。只可惜我明白这个道理太迟了。”

这是谭元礼的遗言,也是他对沈东野的告诫。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将军不应该离开马背。

一个将军就应该银鞍白马,提枪征战,就算是死也要死在马背上。

所以,沈东野主动请缨,离开京城到了边陲苦寒之地。

只是,现在他的身份已经不容许他亲自冲锋陷阵,如同当年千里奔袭匈奴王那样了。

或许他从军的种子就是在那个时候播下的吧。

银枪白马自逍遥,百万军中亦从容。

万人中袭杀敌方首脑,千里驰骋,让敌方精锐也无计可施,最后匈奴瓦解,边庭自此无扰。

或许他生下来本应只是个军人,江湖笑傲,那只是他的一段经历而已,不是他的全部。

往事滔滔。

宇文轻衣从沈东野眼中看到了光芒。

他是喜欢这种生活的。

只可惜啊,虞桓,千羽,还有孟童鲁狄。

突然她想到了更为严重的事。

吴珂。

如果吴珂活下来了,他一定会去京城找齐王,可是他若是知道了齐王就是顾清随……

宇文轻衣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西北苦寒,并不适合宇文轻衣这样的人。

“因为鲁狄。”

宇文轻衣叹了一口气,她把自己所知道的一切都告诉了沈东野。

包括虞桓等人的死,还有吴珂的失踪。

沈东野叹息了一声,“我以为他不会痛下杀手的,不过现在看来,这也符合他的性格。”

如果顾清随真有不臣之心,现在确实是最好的时机。

对外发动战争,让大量精兵列阵边关,对内则肯定会消除任何不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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