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多大佬面面相顾,郑老虽然不是什么大富大贵,但地位,在国内也是泰山级别的存在。
随着郑老鼓掌叫好,一众剧作家文学家们也跟着奉承起来,人吗,都是互吹的,文学界尤其这样。
名气与声望,谁不喜欢?
“小子拙见,让郑老见笑了。”
安东平谦逊笑着,但声音中的睥睨之意,是所有人都能听出的。
“少年豪气,却是后生可畏。”郑楚河微笑不已,刘丽华含笑看向安东平,只听前者继续说道,“前者,应当是楚辞,战国诗歌,
却浑然天成,后一首,当是汉乐府风格,不错不错,间隔数百年,风格迥异的诗词,
虽有违和,但合璧起,却也是颇具一番意境,安小友有无兴趣,来大学,咱俩能成忘年交。”
听着郑老的话,众多大佬都是耸然一惊,这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眼前的安东平,从青年作家,一举上升到了国内顶尖的层次,那不是财富、权力能达成的,
而是一群老古董们的认可。
人有钱了,求的是什么?
是面子!
是里子!
是内涵!
大多传统艺术与东西,在普通人看来味如嚼蜡,但在这些有钱的人看来,这是家学渊源,书香世家,有品位的表现。
有了外壳,自然需要里子。
也就是说,眼前的安东平,当如那李太白般,能令人青史留名。
听着旁边的人的碎碎念,白毅有些恍惚。
这家伙,跟李太白一样?
他只想起了捡了一个历史大漏的汪伦,历史如烟,浩瀚如海,在这烟尘之中,能用酒肉留下名号的,他汪伦是独一份!
舔狗的最终境界,且看汪伦也。
哦不,还有一个嫪毐,不过人家那是浑然天成的,求不来,但汪伦,真的是换谁去舔,舒服了李太白,都能把汪伦换成某某某。
刘丽华眉开眼笑,说是笑颦如花都不过分。
这两首诗是送给她的,青史留名,这又是什么吸引?
现代以来,能青史留名的,无不是有巨大贡献的,而她百年之后,也能位列其中。
人有了钱,再多不过是数字。
人有了地位,求的就是名望。
从那史圣司马迁,着作史记起,这名留青史,万古闻名,得是多么大的诱惑?
岁月的尘埃中,有一粒属于她,记录在册,供后人学习瞻仰,那怕是寥寥几个字,那也是千金万财都难求。
财富两世人或许就没了,但青史留名,那怕是千年、万年!
也不会消失!
白毅看着安东平,这家伙,随口就来两句令人传世留名的诗,这不是妖孽不妖孽的问题了!
这家伙,完全是开挂了吧?
“拙作,拙作。”安东平嘴角勾起一抹邪魔笑容,看着刘丽华的脸色,他已经知道了,这个上位者,娱乐圈女皇,已经被他打动了。
既如此,这娱乐圈,也到时候换个姓名了!
再看向白毅,眼中充满挑衅!
自得之色表现在脸上。
“是好诗,这是我半生来,收到的最好的礼物。”刘丽华笑着,她功成名就,致力于建设娱乐圈,为的是什么?
不是财富,而是留名。
在这个时代中,留下属于他刘丽华的名号。
如今,却是成了。
她能明白,这两首究自然会把它们搬到史书上,是的,搬上去!
后人所创的楚辞汉阙,却是符合史记中的记载,风格、寓意、含义,透过了岁月,展现了当时的风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