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害过人吗?我害过,不只一个。”
十一年前。
阮敬生性懒散,头脑简单,四肢也不发达,只空有一副较好的皮囊。
平日里阮敬除了躺在家里蹭吃蹭喝,就是出去小赌两次。
他这个人赌品不好,手气好的时候输个一两千,手气差到极限时候一个晚上就十几万。
阮明辉出事之后,赵宋元一家人得到了一百万的赔偿。
那个时候的一百万放到现在可是非常的值钱的,如果物价不像现在这么高,他们三个人差不多可以吃一辈子。
阮明辉的赔偿款赵宋元一分也没动,那些钱都在银行卡里,阮元和阮炽一人一半。
阮明辉出事之前,他们一家人便和张春兰还有阮敬断绝了关系。
张春兰最疼的便是她家的那个小儿子阮敬,将他宠成了汪水镇有名的地痞流氓,三十多岁了也没娶到个媳妇。
早些年有个姑娘觉得他长的好看曾追过他一段时间。
那姑娘知道阮敬是个混混,平日里也懒散惯了,但他长的好看,而她就喜欢长的好看的。
姑娘长的普通,但家世不错,再加上会打扮,整体上看起来也还算不错。
可没想到就是这样一个人,偏偏被阮敬那个人给拒绝了。
阮敬这个人痞坏,嘴里吊着一根狗尾巴草,半眯着眼睛蹲坐再台阶上,欣赏着街上形形色色的美女,不咸不淡的说:“你长的太丑,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你闲我丑?”那姑娘震惊的看了他一眼,眉头拧巴着。
“对啊,你自己出门都不照镜子吗?”阮敬看到眼前过了一个美女,一把扯下嘴里的狗尾巴草,对着美女的裙底吹了一口流氓哨。
那姑娘自知自己长的不是特别的漂亮,但跟普通人比她还算不错的,最起码她的家世摆在那里,也不可能会有人这么直接说她丑。
也许阮敬是第一个说她丑的人,她就觉得,这人有点儿意思,然后狠狠的丢下了一句话:“你闲我丑可没有用,你娘可喜欢我了,她巴不得我做她的儿媳妇。”
听着那姑娘的话,阮敬冷呵呵的笑了声,掀起眼皮瞥了她一眼。
夕阳刺眼,照的他眼睛有些睁不开。原本他就因为那姑娘长的丑而不想看她,现在这个情况也正好。
她背着光,阮敬根本看不清她的脸。
阮敬的唇角勾着一抹笑,挺轻地喘了口气,“你确定她喜欢的是你?而不是你的钱?”
“那最起码我也算有值得喜欢的地方。”那姑娘说。
“确实,有钱确实值得人喜欢。”若是这姑娘要是长的漂亮一点,没准他就同意了。
同意了以后,她家里的钱还能拿来给他还还赌债,还能整天躺在家里醉生梦死,没事多出去看看美女什么的。
反正她喜欢他的脸,他喜欢她的钱。
“那你喜欢我一下?”姑娘见他松了口,连忙说道:“反正我有钱是我的优点,只要有钱我就能变漂亮。你跟我在一起不吃亏。”
阮敬盯着她看了会儿,还是看不清楚。
他将拿在手中的狗尾巴草重新塞进嘴里后从台阶上跳下来,慢慢的直起身,双手插进裤兜内,歪歪宁宁的站到了那个姑娘的面前。
姑娘叫李子,圆脸,头发到下巴哪里,烫了内扣,眼睛就是普通的杏眼,白白净净的。身上穿着碎花裙,鞋子是白色的小皮鞋,身上挎的包是前几天出来的新款。
别问阮敬是怎么知道的,前些天认识了一个美女,想跟她谈一谈,结果那姑娘让他给她买名牌包,他没钱,然后两个人就吹了。
他细细打量了一下眼前的人,“还行吧,要不就凑活凑活。”
虽然丑,但是还勉强看的过去。
就这样,阮敬将李子领回了家里。
张春兰确实非常的喜欢李子,一是因为她的家世;二是因为她一看就是一个非常有福相的姑娘,一看就旺夫,到时候嫁到他们家一定能让她这不争气的儿子挣起气来。
他们这里是没什么问题,可李子的家人那边就不一样了。
阮敬在外面是什么评价,整个汪水镇的镇民都知道。
他们老阮家就两个儿子,老大阮明辉为人憨厚老实,模样也是一等一的俊俏,是个踏实的主。只可惜阮老爷子去世后就张春兰赶出了汪水镇,老二阮敬又是一个不学无术的主,年轻的时候除了杀人放火,基本上该干的都干了。
人们一提起阮敬这个人,大家都会当成笑话在讲。
阮敬是谁,汪水镇东头那个有名的混混。
李子不顾父母的反对嫁给了阮敬。
嫁给阮敬以后,她帮着阮敬还完了以前欠的债。
李子家里是做生意的,女儿出嫁,李家给了李子两家店铺。
那两家店铺的生意不错,每日的净收入都有上千元。
可这些钱根本不够阮敬一晚上输的钱。
当时因为脸嫁给了阮敬,现在却在这里承受着不人不鬼的事情。
张春兰确实挺喜欢她的,喜欢到所有的家务都推给了她,菜做的不好,或者那块地打扫的不干净,她都会故意的找她的麻烦。
而阮敬白日里除了睡觉,就是去街上看各种新鲜的小姑娘,一到了晚上就往麻将房跑。
晚上回家的时候浑身都是酒气,有时候还会拿起棍子来打她。
她从小就娇气,除了非要嫁给阮敬的时候被自己的父亲骂过一顿以后,就在也没受过那么侮辱人性的气了。
可自从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