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45小说>都市现代>疯王的女儿>第139章 他也曾是个少年

族人何其无辜,要被他这个废物连累!

他必须做一个乞丐。

李斯年找了个昏暗的巷子,用自己的衣裳和一个乞丐换了,又找了根竹棍,一个破碗,又在地上把自己的脸抹上一道道的泥,弄乱了头发,弄脏了手脚,为了以防万一被识破,他又撕了个布条,蒙住了自己的眼睛。

李斯年赤脚,凭着感觉缓缓走在街上,他不是真瞎子,布条也薄,他慢慢走,还是依稀可以瞧见路的。

刑部衙门离这里不算近,李斯年已经有七、八年没有感受过赤脚走路的感觉了,灰尘挤满脚趾甲缝儿的感觉,加之脚底板被石子硌到的痛楚,叫他不得不弓着背慢慢走,看上去真的就像个乞丐了。

十五年前,他也是这样,捧着一个破了边的陶碗,走进了京城,那天是冬至,家家户户是要吃饺子的,可是他们家连一粒面粉都没有了。

八岁的李斯年永远记得,那天的冰冻三尺,他赤着的脚走得失去了知觉,手里的碗也端不住了。

可是他需要钱,没有钱,他们母子三人活不过这个冬天。

“驾!”

有差人策马疾驰而过,李斯年冻得动作都僵了,虽然有躲闪,却还是栽倒在地上,碗砸碎了,他的手扎到瓷片,手心没有意料中那么疼,因为手已经冻木了,根本感觉不到疼。

血倒是比较诚实,很快就在雪地上晕开了一朵牡丹花。

李斯年慌张地抬起手,他在想这伤要怎么藏住不让母亲看到。

要多少天才能好?

能不能不花一钱银子,这伤口就会自己好起来?

血流出来,就已经被冻凉了,八岁的李斯年忘了哭,只剩下愧疚与自责。

“你的手,流血了。”

一方雪白的手帕落在自己手心,帕子的一角绣着一朵红梅。

一双白皙纤细的手将那帕子摊开,系在了李斯年受伤的手上。

这不是大人的手,比自己的稍大一些,又比自己的干净不知多少倍!

白白净净手带着春天里的温度,竟有些烧灼之感。

“二弟,你看他脏死了!一个下等贱民,都不比你那帕子值钱!快走吧。”

系手帕的人动作却没停,也没有回话。

顺着那雪白的袖口,李斯年小心翼翼地抬起眉眼,仰望那素衣装点的精致面容。

他也是个少年,与自己年纪相仿,却像这初下的白雪般晶莹剔透地,如一块羊脂玉,可他的脸蛋儿却白里透红,暖意洋洋,叫李斯年觉得天都不那么冷了。

“一定很疼吧?我今日出门急,没带药。”

少年把李斯年扶起来,打量了一下他身上单薄的衣裳,摸了摸腰间,尴尬地吐了吐舌头:“不好意思,我也忘了带钱了。”

哪有施恩的,像一个乞讨的说抱歉的?

李斯年才想说不用,却见那少年毫不犹豫地解下了身上的狐裘,披到了李斯年身上。

少年个子比李斯年高,狐裘落在李斯年身上,尾部是拖在地上的。

李斯年不敢动,这衣裳太白了,他,太脏了!

他浑身都僵着,惊讶地看着少年为他穿好。

“行了!就你有善心!快上车吧!当心冻掉耳朵!”

马车里探出来的脑袋不住地数落着,“见一个你救一个!梅家的钱不也不是大风刮来的!你再不上车,我可先走了!”

“别!大哥!等我!”

少年忙不迭地上了车,李斯年却还愣在原地,他都忘了,对少年道一声谢。

匆匆一面,李斯年记了一辈子。

后来他日夜苦读,终于考上了京中最好的书院,李斯年最庆幸自己是用功努力的,不然永远也没有机会,对少年道一声谢。

可是,少年却说:不记得了。

他是恩人,也是好人,十年同窗,二人志趣相投,他是什么样的人,李斯年觉得自己比他还清楚。

他是梅家的次子,梅听寒,是他十几年寒窗苦读,一直想要追上脚步的人。

初入仕途的李斯年只是做了一个最末等的县官,三年后,他才被调回京城。

满心以为可以与挚友在重逢之时开怀畅饮,互诉衷肠,却不想自己作为刑部侍郎经手的第一个案子,竟然是梅家的贪污大案。

更加想不到,墙倒众人推,梅家大厦将倾,他居然,要亲手将他当年仰慕的少年戴上枷锁,送去死牢。

李斯年曾经想过,他不应该置身事外,毕竟细细算来,他也算是九族之内,他可以陪他下天牢,同赴刑场。

可是李斯年脑子突然灵光一现,可以不叫他死啊!偷梁换柱,凭自己的身居刑部的身份,只要做得足够隐秘,应该可以保住他的命!

这么想着,李斯年便这么做了。

李斯年只是没想到,自己是梅家一案的监斩官。他不仅不能与他的少年送别,还要亲自用朱砂红笔勾去梅家九族人的姓名!

什么造化弄人!

老天爷就是见不得他的好!

十八年,他又成了一个一无所有的乞丐。

李斯年倒希望今日他就死在刑场上,死在梅听寒手里。

这段长长的路,李斯年回顾了他与梅听寒的所有过往,竟然发现,自己记忆最深的,还是初见的那一次,那个白衣少年的样子,与如今他今日咄咄逼人的模样,都是他,却都不是他了。

刑部衙门就在眼前了,李斯年放下拐杖和破碗,远远地跪在衙门口第一条巷子口,把碗摆在自己面前,他一言不发,安静地像一尊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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