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堆金币泼洒到圆桌上,险之又险的形成了一座山峰。圆桌上残存下来的空白面积已经很难放上体积过大,或者过于沉重的赌注。
古斯塔夫微笑着望向洛基,他已经闻到了胜利的味道。
中古时代,没有网购,也没有带货。走到繁华的大都市购买匠人精心制作的奢侈品,这是高阶贵族独有的人生体验,寻常暴发户根本负担不起“旅行”这种奢华的社交行为。
因为在这个时代,履行不但需要金银,还需要拥有一支军队为自己保驾护航。
暴发户的手中只有金币。他们在这种赌局中的劣势过于明显。下一轮无论古斯塔夫向圆桌上扔出什么,洛基都已经不能再抛下金币了。
因为圆桌上已无空间。
歪着脑袋想了想,古斯塔夫招来身边的女伴,从吉普赛女郎光滑的脖颈上摘下了一只点缀着数颗宝石的项链。
这条项链的设计颇为现代。一根金链串联着由钻石,祖母绿,翡翠,红宝石,黑曜石,等等七八种不同石头雕刻而成的挂件。
红宝石雕刻成了精致的苹果,翡翠雕刻成了一颗层次分明的油菜,钻石雕刻成一只展翅飞翔的天使,黑曜石雕刻成了一只背生双翅的石像鬼。每一个微小的挂件不过指甲般大小,但栩栩如生,非常精致。
“恩...这是巴黎城中‘骨灵工匠’西墨迪斯先生的手艺。作为一个传承自拉美西斯公国的伟大家族,西墨迪斯先生的手艺每次都这么让人惊叹!”
老朝奉将项链拿到手中,仅仅看了一眼就给出了自己的判断。
“西墨迪斯先生每年只制作三件工艺品,这条项链可不是单纯依靠‘钱财’就能够买来的....很多时候,还需要不少的运气才行。”
沉思片刻后,老朝奉将项链放在那座金币组成的山峰上。
“我作价,1100枚第纳尔金币!“
听到这个报价,因为殴打蒂法而沸血奔涌的洛基已经完全冷静了下来。他此时才反应过来自己竟然在一无所知的情况下走上了牌桌。
而现在,对手已经出完了牌,下一步行动轮到了自己。
他的手指摸了摸包裹里的“传国玉玺”,同时眯起双眼瞟向身边不远处的唐人朝奉。这老头鹤发童颜,看起来颇有几分仙风道骨的模样。但是自从在约克郡见识过那位骆掌柜的嘴脸后,他十分清楚这些唐商在精致的外皮下隐藏的到底是些什么。
这枚传国玉玺即便不是真的,能够被收录在黑曜石金塔中,必然是一件非同寻常的仿品。这东西扔到桌面上的确可以碾压一切,但是之后呢?
几乎可以确定,自己一定会被这群唐人盯上!
维京人虽说彪勇悍战,但他们在唐人的眼中依旧不过是一群信仰着蛮夷之神的长毛野人而已。反观唐人,他们不敬鬼神,继续修习传承自先秦诸子百家的修仙术法。
如果自己被他们盯上,这可是招惹上了一群了不得的强敌!
灯火通明的厅堂之内雅雀无声,数百名在此拥挤围观的吃瓜群众同时屏住呼吸,就连坐在圆桌对面的奥沙利文姐弟都在饶有兴致的想要看看洛基能掏出来何种宝物。
在包裹中摸了摸玉玺,他感受着那光滑的触感,最终还是将这枚10公分见方的宝印留在了包内。
大丈夫能屈能伸。他可以失去这三百枚金币,这不过是身外之物。
但是如果暴露出传国玉玺而被这群毒蛇一样阴险的唐人盯上...这个麻烦以他现在的能力,根本无法解决。
看到洛基伸手在皮包内抹了半天最终伸出一只空手,围观的群众再次发出了一声颇为扫兴的低呼,他们似乎已经预料到了这次比试的结果。
然而让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是,在洛基刚刚张口说出想要认输的时候,身边的尤娜却从丰满的胸衣口袋内侧摸出了一只精致的木牌。
这只木牌不过巴掌大小,通体由温润的铁木所组成。外表看起来平平无奇,但其上刻着的两个大字...却让身边所有人不由自主的倒吸了一口冷气。
木牌上刻着的两个字是:雾鸭。
这竟然是一枚封地令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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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古时代还没有催生出“房契”这种代表土地和房屋拥有权的契约。但维京贵族对于名下的城堡拥有永久继承权,他们可以在死后将名下的城堡,村镇传给自己的嫡系子女。
凭证,就是这枚“封地令牌”。
在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维京王族平时忙于各种政务,根本没有闲暇的时间去认识6大行省中的三十多名封臣。当然,很大一部分原因要归功于这些封臣之间经常会爆发小规模的战斗。每一天,每一个时辰都可能会有旧的封臣战死,新的封臣出现。
而中古时代的通讯又非常的缓慢。
基于这种缘由,维京王族在大多数的时间内都只认识封地令牌,而不认识领主。佩戴着封地令牌进入皇城自动会被维京王当做这片土地的主人。
因此封地令牌,在维京王的眼中代表着一座城市。
“斯塔拉格夫人,你确定要压上你的封地吗?”
问出这句话的并不是唐人朝奉,而是他对面坐着的维京王伊瓦尔·奥沙利文。在他的记忆中雾鸭镇的统领好像是一个黑皮黑脸的糟老头子,他并不知道洛基的这位夫人是什么时候当上统领的。
但是面前这块封地令牌毫无疑问是真实的。
“不不不,她没这个意思!”洛基大惊之下急忙摆手。他的心脏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