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侦查大队的指挥权,就是一种有效限制检察官权利的途径。
例如,特搜部一位检察官想要调查一家公司的账目,查清其是否偷税漏税。韩国法律赋予了他这个权利。他可以调查。可调查公司账目,是一项专业技术要求非常高的工作,他一个人根本无法完成这项庞大的工作。
即便是查一家中型企业,通常也需要一个侦查大队的支持配合。
如果这位检察官的上级不支持他的行动,那么这位上级一旦不给他足够的侦查员支持,他就会漏掉很多关键性证据,就不可能将这个案子办好。
这点确实是不争的事实。
下午特别搜查室的公共办公区热闹非凡,两百多人乌泱泱的都站在了一起。
电话声,交谈声,命令声都混杂在一起,形成一片繁忙的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