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明宇喝酒尚未尽兴,无意中,一个东西轻飘飘地从他的衣兜里掉落在地,他转眸去看,便看到了一根布条,这是昨日树林中那个人留下的。

他一直放在衣兜里,倒是将这个东西给忽略了。

他放下琉璃杯,伸出修长的手指,轻轻捡起那根脏脏的布条。

眸光一敛,寒光冷绝。

男人出神地盯着布条。

原本以为这是一根普通的布条,可此刻仔细看,他却发觉,并不普通。

站起身,将布条拿到水池里清洗了片刻,洗去了污渍,布条总算稍稍恢复了原本的颜色。

大致因为年代久远,布条的颜色有些泛白,可布条上的纹路却让管明宇感觉到那么一丝熟悉。

尔后,他毫不犹豫地往外面走去。

楼上,吴明薇细心地将脸上的妆容洗去。

她不禁在心中问,管明宇他这是怎么了?

明明昨天以前他从不反对她化妆的,为何今天他的反应如此激烈?如此厌恶?如此反常?

她自然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吴明薇再次下楼时,管明宇已经不在客厅。

唉,她还想对他吹吹耳旁风呢,今日怕是不行的。

这事有古怪,从昨天到今早,管明宇发生了什么事?

若非有事,他不可能一下子变化这样大。

往日那个对她甜言蜜语的男人,似乎一夜之间便消失不见了。

这时,有人在外面敲打大铁门。

又是谁?

吴明薇走了出去,便看到一个衣衫褴褛,头发又脏又乱的女人站在门外,女人满脸污迹,脚上穿着一双破了无数个破洞的单鞋,早已瘦的皮包骨头。

在这样寒冷的冬季,女人被冻得瑟瑟发抖。

犹如地狱里逃出来的厉鬼。

吴明薇本来就心中有气,此时正巧有了出气口,厌恶地皱眉,语气鄙夷刻薄:“臭乞丐,你怎么又来了,赶紧滚,到别家要饭去!”

女人低声道:“我,我上次就说过了,我是来找人的,你要是知道他在!”

吴明薇如同高高在上的女王,轻蔑地吐出一个字:“滚!”

女人无助地重复着:“我真是来找人的。”

吴明薇恶狠狠地威胁:“你也不睁开你的狗眼仔细瞧瞧,这样贵气的地方,能有你找的人?赶紧滚,再不滚开,我让人打死你!”

什么乱七八糟的,一个臭乞丐而已,五次三番来敲门?

还真是没完没了了。

女人惊慌失措,失魂落魄地转过身体,踉踉跄跄地朝前方走去,不知是因为鞋子太破还是腿上受了伤,总之,她走的很慢,说是走其实是不恰当的,应该说是挪动。

吴明薇恼火地瞪着女人的背影,恨不得朝她吐一口唾沫。

女人离开后,并未走远,而是站在角落里,悄悄往这边看,眼中,早已溢满泪水。

她从好几天前就偷偷溜进了这个别墅区了,一直没有离开,困了,就就靠在墙边睡一会儿,饿了,就吃别人丢弃的剩饭剩菜。

其实,前段日子她也来过这里,想要悄悄跑进去,却被大门口看守的人捉住了,她被一个他们一阵拳打脚踢,完全不顾她的死活,然后被他们粗鲁地丢在路边。

她不死心,终于寻到一个机会,进来了。

她的命很苦,那年她在一艘破船上醒来,救她的人问她叫什么名字,家住哪里,她一概不记得,她努力地想,可还是什么都想不起来,后来,救她的人对她起了歹念,打算将她卖给一户妇人家当傻子的老婆,她自然不愿,在那个漆黑的夜晚逃了出来。

身无分文,加上记忆的丧失,她生活的很吃力,有一次她被街头的混混打了个半死,还是一对乞丐父子救了带她去疗伤的,于是,她成了一个乞丐,学着每天匍匐在别人的脚下讨生活,倒也没有饿死。

如此辗转了好几年,这几年里,她的脑子里总会出现一些零星片段,有那么一天,她听人提到永齐县,她觉得十分熟悉,似乎,她曾在那个地方生活过。

于是,她辞别了乞丐父子,一路上靠乞讨,终于来到永齐县。

乍一到永齐县,她四顾无亲,这儿并没有一丝熟悉感,反而,陌生的很。

她不知道自己来永齐县是干什么的,她继续乞讨,继续守着脑子里的那些片段,好在,那些片段越来越清晰了。

那些零星片段渐渐连成了一条线,于是,一个名字跃进了她的脑中。

管明宇。

她虽然不知道管明宇是谁,也不知道这个人与自己存在着怎样的关系,她决定,先找到管明宇这个人,或许这个人能够帮助自己。

说来也巧,半个月前她人刚到永齐县,就得到了管明宇的消息。

她去问别人,管明宇在哪里。

人家以为她多半是个疯子,身上又脏又臭,压根就不想搭理她,她却一边哭一边求人家告诉她。

她苦苦哀求,那人最终告诉她,管明宇是大名鼎鼎的管氏大公子,并让她去了管家所在的地址。

然而,当她找到管家大宅的时候,她被人当乞丐赶走,她在外面晃荡了几天,到了现在的别墅区,那日,她看到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迎面走来,女的叫男的“明宇”,她不知道是不是名字巧合,她想要接近那个男人,可是,他们上了和,扬长而去。

她知道,他们就住在这个别墅区,她隐藏在大门外面,伺机溜进去。

费了很多的周折,她从成功溜进来。

她躲着,等


状态提示:第106章 命苦--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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