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嘶!好冷!”
乔纳森下马车时,忍不住打了个寒战。
他的未婚妻阿尔贝拉还待在车上,透过车窗看着外面阴冷无比的城市,闻着刺鼻的煤炭燃烧的气味。
跟诺瑞尔刚到伦敦时一样,唐纳德提前买下了伦敦汉诺瓦广场附近的楼房,用它来作为落脚的地方。
只不过诺瑞尔的房子在广场南侧,而他的则是在北侧。
由于周围建筑地形的缘故,导致风总是往这个方向吹,所以这里的空气比较难闻,让来自乡下的乔纳森夫妇略感不适。
“今天的雾霭真大!”
唐纳德学过历史,当然知道十九世纪工业革命时期,伦敦就已有着“雾都”之称,所以购买了坐北朝南的房子。
本以为空气状况会好点,结果没想到,竟然反而更糟一些!
“杰瑞米,去把房子大门打开。”他吩咐道。
男仆杰瑞米马上小跑过去,将楼房大门打开,由于地面湿滑,加上光线阴暗看不清,他差点就摔倒在地上。
新买的房子总共有三层楼高,第一层是客厅和厨房,专门用来招待客人。
第二层是主人房和五间客房,可以同时住六七人而不觉得拥挤,第三层则是书房和储藏室。
以现代人眼光来看,算是比较宽敞的豪宅了。
但是对于住惯庄园大房子的乔纳森来说,这里的房间实在是太狭小了,尤其是他还带着未婚妻阿尔贝拉的情况下,更是让人无法忍受。
“父亲,这里连灯都没有!”乔纳森说。
“好啦!等过些时候,再去找别的住所,今天先将就一下。”
唐纳德说着把手一挥,分别在自己和其他人身上加持了“光亮术”。
霎时间,周围光线大盛,将原本阴暗的房子照得灯火通明。
“啊!魔法师!”马车夫被吓呆了。
若不是车钱还没拿到,说不定他已经被吓得转身跑掉了。
很快,马车夫从杰瑞米手中拿到车钱。
此时,他已经喜欢上了“光亮术”,更是想到一个好主意。
“魔法师老爷,”马车夫来到唐纳德跟前,毕恭毕敬行礼:“能否赏一个魔法,让俺和马车也会发光。”
唐纳德看向乔纳森道:“你已经学了‘光亮术’,给他来个试试看。”
乔纳森听了跃跃欲试,回忆学到的法术内容。
啵啵!
两声轻响过后,马车夫发现自己和马车都在发光。
从表面看,他跟平时没什么区别,也找不到光源所在,可是身边周围的景物都被照亮了。
人走到哪里,光线就会跟到哪里,他的马车也一样。
“哈哈!我也能发光了!”
马车夫跳上马车,车马狂奔,将四周的黑暗和雾霭统统驱散开来。
乔纳森露出了笑容,心里沾沾自喜。
唐纳德却摇头道:“可怜的家伙,这辈子睡觉都困难了。”
阿尔贝拉吃了一惊,正想开口询问,身旁的乔纳森突然脸色发白,似乎明白自己法术问题出在了哪里。
根据唐纳德的判断,马车夫身上的“光亮术”效果会持续几十年。
而乔纳森真不愧是“位面之子”,随手施放的法术一不小心就效果恒定了。
这结果并不符合期望,却也侧面证明了他的潜力之大。
在小说剧情中,乔纳森仅仅学了魔法一年不到,拿着诺瑞尔的几本书就敢上战场,用半生不熟的魔法帮助英军攻打法军。
短短三年时间,乔纳森做到了移山倒海、空间搬运、复活死人、开山修路等等,简直重现了当年“乌鸦王”在英伦的魔法奇迹。
“你对魔法的控制力太差!”
唐纳德认为乔纳森不需要学新法术,而是需要花多点时间研读《魔法基础知识》,只有把地基打好了,就不担心魔法不受控制。
乔纳森对此略有抵触,却不敢反驳父亲的话。
阿尔贝拉指挥仆人杰瑞米,将行李搬到房间里放好,刚走进房子就发现,里面到处都是灰尘和蛛网。
“天哪!打扫干净要花很多时间呢!”杰瑞米说。
乔纳森耸耸肩,“不要紧,先把行李放好再说。”
“那今天我们睡哪里?”
阿尔贝拉看向乔纳森,想要提议到外面找旅馆住下来,等明天或后天把房子弄好了再搬进来。
“魔法伎俩!”
唐纳德轻描淡写的挥了挥手,整栋屋子马上变得焕然一新,就跟刚被人打扫过似得,简直让人直呼神奇。
“父亲!”
乔纳森激动得声音都颤抖起来,“这是什么魔法?我也想学!”
“魔法伎俩,非常有用的法术。可以做到很多事情,它的诞生本就是为了方便生活,可以起到各种生活日常的辅助作用。”
唐纳德简单的介绍了一下,却没有深入讲解下去。
其实这个法术的作用繁杂多样,堪称法术效果大全,使用“魔法伎俩”可以使一定重量物体缓慢地浮起。
可以将东西染色、清理或弄脏,也可以使非生命物品加温、降温或加味。
可以制造小东西和改变物体,但是物体会在一小时后恢复原状,其中移动、清理、弄脏之外。
常见“魔法技俩”法术效果包括凭空演奏音乐,使雕谢的花再度开放,将光球漂浮在手上,扬起一阵风,一吹就会熄灭的烛火,为难吃的食物加味,或制造小龙卷风扫除地毯下的灰尘。
在唐纳德的主世界里,“魔法伎俩”的效果受到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