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长迁徙的队伍慢慢向着绿洲前进,足迹的后面是战斗过的焦黑的痕迹。
直到到达绿洲,马尼的队伍没有遇到什么怪物,有的只是一些大型动物的残骸,兴许就是那头沙丘蜥蜴吃剩的。
埃迪拉好不容易逮到易沙斯与他那位魔法师朋友分开的机会,他一把拉住他的儿子说道:“他是谁?怎么会有怎么可怕的魔法?!”
没想到易沙斯却这么说道:“我也不知道,他是我回来路上结识的,——他和我一样不喜欢吃狼肉。”
“那名字呢?儿子?”
“十二号。”
“什么?儿子,我问的不是日期?!这日期也不对!”
“十二号就是他的名字。父亲——”
埃迪拉子爵瞪大了眼睛,看了儿子一会,再看看那位十二号魔法师,最后一声不吭地离开了。
绿洲并不是很大,只能说是一个水洼,但对于这支迁队伍来讲,这是上天莫大的恩惠了。在埃迪拉的坚持下,马尼同意队伍在这里修整一天。当晚,人们在这里宰杀牛羊,燃起篝火,载歌载舞。这让困走在沙漠里多天的哈克塞人驱赶了连日下来的疲惫。
马尼和法兰沙让易沙斯带着一块羊腿给那位魔法师朋友,易沙斯却摆着手摇着头说道:“他不喜欢这些东西,身上有着干粮。他不小心露出口风,说他喜欢吃素的——”
“他确实是男子汉——”
易沙斯说完,吐了吐舌头又嘿嘿笑了笑。在哈克塞,有一个不成名说法,不吃肉的不是男人,吃素的肯定是娘们。马尼和法兰沙纷纷扬起半边眉毛,心有灵犀的嘿嘿笑了一声,同时都看着手中的满是肥油的羊腿,那是一只被阉割了的公羊的。
第二天傍晚的时候,那群吉卜赛人跑了回来,带着几十把弯刀。他们一个个面带凶相,死盯着那一片水洼。
“你们抢了我们的水源——”有着褐色瞳孔,额前有道疤痕的家伙叫的最凶……
马尼露出一脸怪相,龇牙咧嘴地盯着那家伙。两队人马就这样对持着,但从人数上,很容易看出马尼这边具有压倒性优势。毕竟马尼这边除了百来个骑兵外,有的就是几百个年轻力壮的青年男女。
马尼料想,吉卜赛人想趁着天黑摸进来,突袭他们,显然是打着那头沙丘蜥蜴能耗掉几百个人头的主意。
“没想到吧——我们对付那头蜥蜴没有死掉一个人。我们很仁慈的决定,我们用对付那头沙丘蜥蜴的法子来对付你们!”马尼嘿嘿笑道。
一个身强体壮的吉卜赛人扛着一块巨大的骨头从人群里跃出来,满脸的胡渣子,敞开的上身露出一块块耸动的胸肌。骨头有一丈长,半尺宽,前端是很坚硬的关节卡,被磨成了犀牛角的模样。
这个强壮的吉卜赛人喘着比牛还粗的气说道:“这是一个成年蜥蜴的腿骨,哪个想来尝尝!”
好斗的易沙斯从人群里蹦了出来,一脸憨厚的笑容。
“骨头太大了,来,让我扳成小块的——”
只见易沙斯以惊人的速度一把夺过腿骨,双手轻轻一扳,咯喳一声,腿骨应声而断。易沙斯一脸轻松,再慢慢地将已经是两端的腿骨扳成四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