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争之世,刺客横行,惊风乱趈金刀错,血肉淋漓白骨折,人人惶恐避之不及,而鲜有人知那拥男彰。若非得要提及,只怕还不如那夺命的利刃来得让人闻风丧胆。
血液滚烫,喷洒洋洋,是那刀刃上最不缺的玩意儿。他们很自知,刺客,杀手,是最不能奢求个什么安享晚年的,或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或是偶尔抽了风打抱不平,抑或是为了区区几十两的悬赏罢了。
他们同样清醒,世人憎恨其杀人如麻,厌恶其遍身血腥,唾弃其卑贱低微如蝼蚁,避之如虎狼蛇蝎。为了这身罪孽,没有人会发了失心疯,愿意说几句安慰话。别人有所求的时候,不过是要他们替自己做完成杀戮的那把刀子,替自己去沾染污血。
或有的赞誉都予东家做了嫁衣,唯独不会落在自己这孑然一身,目光所及皆是血流成河,这辈子的骂声如潮是无论如何也洗不去了。
舍下银子的主顾需要的甚至不是他,而是聊以跻身的“北岱”。
有人曾问他,是否知道何为恐惧。他道,相比于生存,恐惧何足挂齿?
生与死向来便是如影随形,虽惧怕死,而这是宿命,他无从逃避,也无路可退,更是别无选择。
他用刀剑,也用匕首,他的刀衔了塞北风霜的月光,又带着晦暗红尘中的一抹俗艳——是一人所赠与,音容早已模糊,他只记得那人名唤瑶娘。
男儿心性轻狂难抑,他不知节制,酷爱烈酒入喉,揣着几两银子便敢进烟花柳巷,求个一夜**。达官贵人嘲讽他愚不可及,兜里叮当响还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当真不怕变了穷光蛋。
白花花银子放身上迟早遭惦记,何不花了去?他不晓得人情世故多腌臜,心里头却比谁都明白,本就一无所有,哪里还怕失去些个什么呢?倒是可笑不过钱袋招摇的贵人们,这不上赶着等贼偷吗?
只是瑶娘要是瞧见这样的他,定是会厌烦的吧。
到临了,他也没能好好守住她。
她爹爹那样和蔼的脾性,也能生生将女儿许给豺狼人家。他眼睁睁看着瑶娘凤冠霞帔,被大少爷背出府门上了花轿。听说婚后她过得不好,也没能给娘家带来想要的一切。相反,老爷在朝堂卷入纷争,被一点点架空,才发现幕后的始作俑者是精心挑选的好女婿。
他亲眼看见,瑶娘的爹急火攻心,一夜白头,一口气没上来翻了过去。
府里没了主心骨,乱成一锅粥,时有下人偷摸携裹了金银财帛四散离去。他乐得没人管他,吃喝玩耍,懒懒散散混着日子。
他以为瑶娘会立刻被休回家,却并不然。半年后,她反而回来了。他不知道这段时间她经历了什么,但再也没见过她的笑。
莫名地,瑶娘爱上了黑色的装束,长发紧紧勒一个髻,一应脂粉脂粉也省去了。府里能伺候的人越来越少,他被拨到后院听用,防着小姐犯傻。
虽在同一道墙里,他也不能每天都见着她,瑶娘常常将自己关进黑屋子,一待就是四五天。他听见婢子窃窃私语,说她淋漓不尽,坏了身子。
他感觉得到,好像大事不妙了。
那刀他只见瑶娘使过一次,柔指染着蔻丹,却生出十足的锐气,颇有以血证身的意味,在家破人亡的悲剧中不断撕扯,生生于暗夜中划开一道鲜红。
刀刃一往而前,绝代风华沉静于光阴中落满灰尘的角落,再无人触及。她苟延残喘,说别无长物,为报半载坚守,唯以此留赠。
他穷追不舍,固执地认为瑶娘仍在,直到往事尽数踏入夕阳,轻描淡写地将兴衰荣辱一笔勾销,亦将那个身影终此一生镌刻在他心头。
再回头,则是雨打浮萍催人声,流光一抛樱桃红。仓皇逃离,闲暇之余,他又细细思量那刀、那人。
恍然如梦而已,并没什么好深究的,只是另外忆起昔时年幼,总嫌弃日头晒眼,不够漂亮,需得三分人间旖旎风月增色。而后冷暖自知,他用不上矫情,将来要经的大起大落比话本子里还要多了去。
临走前,他最后一次使了使那把染过血的刀,只觉得万分不舍,招招式式都缓慢凝滞,带足了生离死别的酸涩。他将它郑重其事地立在屋前一方小院中,最终还是幼稚地觉着,浮萍有根,刀在人在。
慢吞吞整理小院,一步又一步、一圈又一圈,他试图将兜兜转转的流光都滤走,只将弥足珍贵的东西沉淀在旧日。扣下檀木匣子,过往种种平淡都忽然化作温存,随着落锁尽数开始遗忘。
府邸衰败,故地已少有物件可以保留,他独独背上那一把心心念念的剑,开始闯荡天涯。日头晒、雨水淋,心里头的青涩情意很快就无从谈起,剩下几分迷茫与少年豪气打着转儿,而最先开始模糊的,竟是那个娇俏身影。
到了夜深人静,蝉也不鸣时,他全无睡意,摸出来这一把刀仔细地瞧,月色照在上头,映他一脸戚戚。
他莫名其妙进了北岱,专门做暗杀的勾当。他努力向上爬,想强大起来,足够让那权倾朝野的一家人战栗颤抖,而后灰飞烟灭。
事与愿违,他日复一日杀戮,渐渐忘了所求何谓,有个声音一直在叫嚣,逼着他一次次举起屠刀,双手沾满血污。他想起那个冰冷暗夜,骇人的血流了瑶娘满手满身,也是这般模样。
瑶娘的手理应是干净的,就好像还是闺阁少女时一样。那双手根本不该触摸刀刃,而如今,所有该做不该做的,都由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