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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事说完继续道:“陛下,真的不是昏君。”
王 延志直接就愣在当场,亏他还责骂贪官污吏,还受过狗官的欺辱,没想到大周最大的贪官,竟然是自己的爷爷,这些年来他都错怪了那个昏君……不对!是陛下!
追事轻轻将王延志错位的肩骨给掰正,痛的后者又是一阵龇牙咧嘴。
“过了今天,我送你离开京城,到时候给你个几千两银子你可别嫌少,以后别回来了,再回来的话,那陛下可就不管你的生死了。”
王延志还没回过神来,真相给他带来的冲击力十分强大,任谁也接受不了,曾经以为是昏君无缘无故将王府抄家灭门,现在才知道原来是明君在惩治贪官,这种巨大的落差,让王延志久久不能平息。
追事在一个黑衣人耳边轻声问道:“镇抚司的朋友还在附近吗?”
黑衣人点了点头。
随后追事挥了挥手,黑衣人心领神会,将桌上的那些鬼画符以及盲书抱走离去,一时间,一间不大的屋子内只剩下追事和王延志二人。
追事刻意让王延志好好缓一缓,没有急于追问账本的下落,他则是百无聊赖的在房间内来回走动。
突然,一张画像引起了他的注意,他伸手将这张在屋外看不见的画像取了出来,上面画着一个清秀女子和一个年轻男子,这个男子就是王延志,可这个女子是谁呢?
据追事这些年的监视,这间小院只有王延志和那个好像是叫红儿的魁梧女人,他从未见过有其他女子来到这里。
追事突然心惊起来,这里竟然还有他不知道的事!
王延志起身,慢腾腾的走到画像前。
画像到书桌只有两丈的距离,中间有数个椅子以及一个圆桌,还有挂画像的几案,这些东西和这两丈的距离在正常人眼里不算什么,可是在王延志的“眼里”,这种地形简直就是一种挑战,丝毫不亚于行走在悬崖边上,一个不注意就会磕碰在板凳桌子上,摔一个鼻青脸肿。
可是王延志从书桌走到几案旁,中间没有任何停留,每次他快要碰到椅子上的时候,追事都替他捏了一把汗,就在追事要提醒他的时候,他径直就绕过了椅子桌子,没有停顿的走完这“极长”的两丈距离。
这个目盲书生,在这十多年间,趁魁梧女子不在家的时候,磕碰了无数次终于轻车熟路起来,可见他对这画像上的女子如何的情有独钟。
追事忍不住问道:“这名女子,对你来说很重要?”
王延志点了点头,没有否认,直接说道:“很重要,重要到如何她受了什么伤,那本账本绝对会从此销声匿迹在这个世界上。”
追事抿了抿嘴,“我没有要威胁你的意思,只是有些好奇。”
目盲书生回头,嘴角露出一个古怪的笑容,“虽然你是我的恩人,但是我也有个疑惑,像你们这种给直接给皇帝做事的人,还会有感情,还会有好奇之心?书上说了不少次,好奇心害死人。”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啊。”
追事长出一口气,“我只是好奇,一个王家长孙,为何会钟情一个面容仅是清秀,算不得国色天香的女子,我也好奇,你以前作为京城独一无二的纨绔,为何那种魁梧女子你也能看得上,莫非真是眼瞎了不成。”
追事话音刚落,他向侧方一闪,一个瓷杯应声而碎。
只见王延志还保持着丢水杯的姿态,他收回手臂说道:“我眼瞎,心不瞎,岂是那种以貌取人之人。还有,以后你不得再说红儿半点坏话,我可以死可以受刑可以供出所有肮脏的士族,但是红儿若是受了半点委屈,我还是那句话,要账本,没有,要命,有两条。”
“那你觉得你这样,对那个名叫红儿的女子公平吗?”
王延志疑惑,“我怎么了?”
“家中有妇,心却向着他人,口口声声说莫要让红儿受了委屈,我看你挂着这个画像,才是无时无刻都在伤她!真的是歪理多是读书人,读书人只讲他们自己的道理,此话一点不假!”
王延志闻言哈哈大笑,摇头说道:“恩人,画像上的女子,就是红儿。”
追事心中一惊,这画像上的女子虽说算不得如何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但是面容清秀,让人看第一眼就很舒服,即使在静态的纸张之上,她的眼眸亦是婉约动人,微微向上的嘴角显现出她一定是一个公孙柔女子,眉间的那一点美人痣,更是彰显了几分媚态,此女若是放在青楼之地,光凭着样貌,就算做不得花魁,也能当的上一个头魁。
得原谅追事只能这般比喻,毕竟他是一个粗人,平日里哪受过书墨侵染,全是刀剑血肉,青楼纵欲,能想到这个比喻,已经算是极大的夸奖了。
青楼之地,除了花魁是镇楼之宝之外,还有数量有异的美人供客人点用,分别为头魁、二仙、三妖、四佳、五花、六卿、七枝、八才、九倌。
民间还有这么一句话:“青楼花魁处处有,唯独不见九天仙。”
说的就是每个大大小小的酒楼都有花魁,但是“九位天仙”就不常有了,花魁之下的九人不是说比花魁要稀有,而是这些头牌不是大青楼的话,一般青楼是养不起的,正所谓阎王好过小鬼难缠,就是这些小鬼九天仙最不好养活。
一般青楼拼着老命养起来的九天仙,容貌还比不上大青楼的普通红尘女子,有钱主儿都去大青楼找漂亮的了,没钱的攒了几个月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