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老板愣了,就连毛哥也愣了。
在西郊这片地方,有人被毛哥这样骂是一件极为正常的事情,但不正常的却是这群胖子的反应。
一个人被骂通常有两种反应,第一种是发怒,然后立即还以颜se,第二种是若对方强大,便唯唯诺诺。
这群胖子恰好不属于这两种,他们被骂,反而还觉得很开心,就像吃蹄膀一样开心。
不仅开心,而且还要邀请骂他们的人一起吃蹄膀。
这确实很荒谬,至少毛哥是这样认为的,他认为这群人不是脑子有毛病就是完全沒把他放在眼里。
其实毛哥并不笨,因为他至少猜对了一部分。
“你这只肥猪,不管你是真傻还是假傻,赶快带着这群恶心的东西给老子滚出去。”毛哥忽然从后腰摸出一把剔骨钢刀,用刀尖对着那名大胖子喝道。
大胖子拿起一只蹄膀,“喏,给你选了只肥的!”
毛哥大怒,咬着牙恶狠狠道:“不要以为我在吓唬你,信不信我的这把刀下一刻就会扎进你的肥肉!”
毛哥沒有吹牛,他确实有这个胆子,他第一次抡刀砍人时只有十二岁,后來便更是如吃饭那样平常,到最后砍人的次数却越來越少了,因为怕他的人越來越多。
大胖子看着毛哥道:“你说的话让我觉得很好听,但你要是也能吃的话,我一定会非常喜欢你!”
竟然发现所有的胖子看他的眼神都带着浓浓的嫉妒,是嫉妒那大胖子说喜欢自己么。
想明白了什么后,毛哥忽然感到有些恶心,忽然对着那大胖子便是呸的一声,将一口浓痰吐在大胖子的脸上。
大胖子脸上挂着浓痰,依然看着毛哥温和的笑着,仿佛他一生下來便被抽空了脾气一样。
“诺,蹄膀给你吃。”大胖子举着蹄膀。
毛哥实在是受不了了,抬手便将那只肥腻的蹄膀打在地上,就yu抡起看刀给这个恶心的胖子一点教训。
可是他的刀还沒抡起,脸忽然变得极其不自然的扭曲起來,布满横肉的脸瞬间变成青se,似极为痛苦的样子。
一个人的手腕若是别捏的粉碎,当然会很痛苦。
大胖子瞬间便变得很有脾气起來,瞪圆了眼睛看着一脸扭曲的毛哥说道:“你为什么要打落我的蹄膀,你知不知道这有多可惜,!”
说话间,握住毛哥手腕的那只肥大的手掌再次蠕动了几下,几乎可以听道粉末的摩擦声,毛哥已经痛苦得忘了喊叫,大胖子咬了咬牙,表情似是很悲伤,一把将毛哥甩到了一边。
然后竟然俯下身用手将那只蹄膀从地上捡起來吃了个干净,这才满意的说道:“还好沒浪费太多!”
毛哥捂着手腕,痛苦的蜷缩在地上,未发出一点声响,此时,他最痛苦的不是手腕的疼痛,而是那种从内心深处涌起的恐惧,这个胖子只用单手随意一捏便生生将自己的手腕的骨头捏的粉碎,这样的怪物,任谁见了都会感到恐惧。
你可以用最恶毒的语言侮辱他,骂他,攻击他,甚至可以上去扇他两耳光,也许他都会笑吟吟的看着你,并请你吃蹄膀,但你若是糟蹋了他的食物,哪怕是一丁点儿,后果一定很不好玩,在他的眼里,食物是最重要的东西,谁抢了他的食物,比在他胸口刺伤一刀还要难受。
“把他带过來。”大胖子用肥大的手背楷了嘴角一把。
一名胖子便立即走去,只用了三根手指,便把身高足有一米八,体重至少也有180斤的毛哥像玩具一般拎了起來。
“你太让我失望,我原本以为你很能吃,可你却不仅不能吃,而且还把这珍贵的蹄膀打在地上,你太让我伤心了!”
大胖子说着,将肥大的手掌看似随意的在毛哥肩头一抹,便是喀拉的一阵骨头碎裂之声,毛哥的肩膀瞬间便塌下一大块。
“啊。”毛哥痛苦得吼了出來,眼泪和鼻涕留的满脸都是。
“你既然不能吃,那还不如被我吃掉,你虽然瘦点,但好歹也能啃上几口吧。”大胖子端详着毛哥,像打量着一头肥猪,正寻找它身上那块肉最好吃的眼神一样。
“我能吃,我能吃。”毛哥连忙呼喊道。
“当真。”大胖子的眼里竟然变的满是兴奋。
“当真,我真的很能吃,我最喜欢吃的就是蹄膀。”别说是蹄膀,就算是大便毛哥也绝对毫不犹豫的说自己喜欢吃,这总比被人吃掉的好,他绝对相信这个大胖子不是在和他说笑。
“好,你若是能吃,那便有了活着的资格,这些,就赏给你了,谁让我那么喜欢你!”
大胖子说着,将新端上來的五十只蹄膀放在了毛哥面前,毛哥突然猛的扑上去,用另一只手抓起蹄膀便往嘴里塞,仿佛吃的慢一点他就会死掉一样。
吃到第五只,毛哥已经感到不行了,可任然沒有丝毫停顿。
吃到第八只,毛哥忽然吐了出來,可是立即却又俯身在地上将自己所吐出的舔了干净。
“哈哈哈哈,他真的很爱吃呢。”大胖子肥腻的脸笑得一颤一颤的,其它十几个胖子也笑得极为开心,就像遇到知己一样。
而一旁的老板却早已吓得蹲在地上,喉结发出咕咕的声响,直到大胖子对他说再來五十蹄膀时,他才吃力的起身,强行挤出微笑,对他來说,这群胖子很恐怖,但是赚不到钱却更加恐怖。
还未等老板走出去,天台的门却再次被打开,这次进來的是三个年轻人,两男一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