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完招呼,任逍遥看了看自己身边的人,介绍道:“潘叔叔,这就是我的未婚妻,龙若。”
龙若脆生生道:“潘叔叔好。”
潘振海乐呵呵点点头:“你好!难怪逍遥对你赞不绝口,今日一见果然是个内外兼修的美人儿。”
“哈哈,潘叔叔严重了。”推荐阅读//v.///
任逍遥没对潘总的调侃进行反驳和解释,算是默认了。
潘振海笑着把二人请到沙发上入座,很快有佣人过来奉茶。
“这茶我喝了几十年,不知道你们喝得习不习惯,若是不习惯我立刻让人去换。”
现在的年轻人都喜欢喝咖啡喝奶茶,他倒见过任逍遥喝茶,但是不确定龙若喜不喜欢。
龙若确实很少喝茶,不过还是端起茶杯浅浅饮了一口,眼神变得不可思议,脸上还带着一股享受。
“咦,这茶好香,喝一口嘴里甜丝丝的回味无穷,还想再喝第二口。”
“你喜欢就好,这茶有着百年历史,龙小姐味感爆棚啊。”
“潘叔叔若是不嫌弃,喊我龙若就好。”
“哈哈……好,你和我女儿一般大,我就喊你若儿吧。”
“可以的潘叔叔,您可能还不知道,我和潇潇还是小学同学呢。”
“啊?
还有这一出事?”
潘振海大喜。
“对啊。”
龙若简单几句把和潘潇潇相识过程说了出来,不过没说潘潇潇被自己吓到那一幕。
潘振海听得高兴,把管家喊过来:“快去告诉佳彤一声,就说潇潇的同学到了。”
管家连忙应下:“是。”
潘太太本名方佳彤,这会儿正在楼上陪女儿选衣服。
潘潇潇知道今日有一场家宴,心情并没有格外愉悦。
她从来不抛头露面,不过为了表示尊重,只会在宴席上露个脸,然后尽快离开。
父母知道这已经是她最大的努力,所以并不会斥责和严格要求什么。
潘太太知道女儿的脾性,因为女儿的懂事和妥协,反倒很心疼。
若非遇人不淑,风华正茂的潇潇应该早已成为一代名媛,驰骋a市纵横全国。
潇潇从小一副美人坯子,和其他豪门千金不同,美得纯净透彻,不掺杂一丝杂乱。
虽然长在国外,幼年的生活经历没有让她变得性感豪放,反而出落的亭亭玉立,像是从古代画卷中走出来的美人。
不过美不美人的不重要,重要的是女儿过得能开心,只是可惜……潇潇现在成了地道的落魄名媛。
潘太太微微叹口气,目光看向坐在梳妆台前的女儿。
此时潘潇潇正在化妆,薄薄轻盈的脂粉更显得肌肤吹弹可破。
唇上很淡一抹粉红,房间窗户边儿照射进来的阳光洒落,唇上就像闪着一层橘金光,好看的很。
潘太太看见了梳妆台上精致的小抽屉,忽然想起自己曾经买过一支这样的橘金色口红送给女儿,但潘潇潇却从来没有涂过一次。
若是等会儿宴席上潇潇涂上这只口红,一定会艳压群芳。
潘太太正准备劝说女儿换了口红颜色,不料坐在梳妆台前的潘潇潇忽然站起来,在一旁寻找什么。
“潇潇,你在找什么?”
“纸巾。
昨天梳妆台上的纸巾就用没了,我忘了让人拿新的出来。”
潘潇潇微微蹙眉。
潘太太随手把搁置在床头柜上的纸巾盒拿过去,是一只圆筒状外表包绣花锦蓝绸缎的盒子。
“好端端的,哪里要用纸巾?”
潘潇潇从纸巾盒里抽了一截,重新坐回梳妆台前。
“我觉得口红太艳,想擦掉一些。”
“还艳?”
潘太太倒吸一口凉气,“妈妈觉得这颜色浅得很,和你的唇色不相上下,哪里艳了?
分明就是涂了一层无色唇膏嘛。”
“潇潇啊,我说让你化个淡妆,你也不能画个裸妆啊是不是?
不然等会儿怎么见客人?”
潘潇潇想了想,这才把手里的纸巾放下:“那不擦了。”
“……”看看女儿本不情愿又强迫自己接受的样子,潘太太又于心不忍。
想劝阻女儿换个口红色号的话,终是没说出口。
潘太太转身来到衣柜前,打开柜子,取了一件玫红色鱼尾礼服裙出来。
这件裙子十分好看也很亮眼,胸前缀着亮片,肩上斜下一圈镶钻的蕾丝花边。
自己的女儿长得漂亮,无论穿什么衣服都好看,潘夫人知道。
但是为了让今日的主人公女儿呈现最美的状态,她还是别有用心直接把最靓眼的一件拿出来。
“潇潇你皮肤白,穿这件玫红色晚礼服就很不错。”
潘太太柔声和女儿说着话,一边细细观察女儿的脸色。
潘潇潇的脸上没有太多表情,声音一如既往的低沉,“这件太出风头,还是旁边那件银灰色的适合我。”
潘太太:“……”旁边那一套是一件银灰色蛋糕裙,裙子中长,四层,虽然可以把修长秀美的小腿露出来,也能把腰部曲线恰到好处勾勒出来,但色泽方面根本无法和玫红色相比。
这柜子里的所有晚礼服都是潘太太特意为女儿量身定制,若潘潇潇穿上这套玫红色晚礼出现在众人面前,赫然就是一位闪闪发光的公主。
可是换成银灰色这套,那潘潇潇就从公主变成陪衬,端庄优雅足够,荣耀光辉不足。
潘太太可不希望让女儿变成别人的陪衬。
她明白一时半会儿